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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記卷三

殷本紀第三

 

殷契[]母曰簡狄[]有娀氏之女,[]帝嚳次妃。三人行浴,見玄鳥墮其卵,簡狄取吞之,因孕生[]長而佐治水有功。帝舜乃命曰:「百姓不親,五品不訓,汝爲司徒而敬敷五教,五教在寬。」封于[]賜姓子氏[]興於大禹之際,功業著於百姓,百姓以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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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始封,其後裔盤庚南,遂爲天下號。殷家始祖,故言殷契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相州安陽盤庚所都,卽北蒙殷墟,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。竹書紀年云『盤庚遷于北蒙,曰殷墟,南去四十里』,是舊都。城西南三十里有洹水,南岸三里有安陽城,西有城名殷墟,所謂北蒙者也。」今按:洹水相州北四里,安陽城相州外城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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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舊本作「易」,易狄音同。又作「逷」,吐歷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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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淮南子曰:「有娀不周之北。」

【正義】按:記云「敗於有娀之墟」,有娀當在蒲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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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譙周云:「代,始舉之,必非子。以其父微,故不著名。其母娀氏女,與宗婦三人浴于川,玄鳥遺卵,簡狄吞之,則簡狄帝嚳次妃明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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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商國太華之陽。」皇甫謐曰:「今上洛商是也。」

【索隱】,卽詩商頌云「有娀方將,帝立子生」是也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商州東八十里商洛縣,本商邑,古之商國帝嚳之子所封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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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禮緯曰:「祖以玄鳥生子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子城渭州華城縣東北八十里,蓋子姓之別邑。」

卒,子昭明立。昭明卒,子相土立。[]相土卒,子昌若立。昌若卒,子曹圉立。[]曹圉卒,[]立。[]卒,子立。[]卒,子立。[]卒,子報丁立。報丁卒,子報乙立。報乙卒,子報丙立。報丙卒,子主壬立。主壬卒,子主癸立。主癸卒,子天乙立,是爲成湯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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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宋忠曰:「相土,封於。春秋左氏傳曰『閼伯商丘相土因之』。」

【索隱】相土,功著於,詩頌曰「相土烈烈,海外有截」是也。左傳曰「昔陶唐氏火正閼伯商丘相土因之」,是始封也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宋州宋城縣閼伯之墟,即商丘也,又云羿所封之地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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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作「糧圉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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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圉音語,出系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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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宋忠曰:「爲司空,勤其官事,死於水中,人郊之。」

【索隱】禮記曰「勤其官而水死」,人祖而郊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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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作「核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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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皇甫謐云:「上甲,其母以甲日生故也。」商家生子,以日爲名,蓋自始。譙周以爲死稱廟主曰「甲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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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張晏曰:「,皆字也。二王去之文,從高陽之質,故之王皆以名爲號。」謚法曰:「除虐去殘曰湯。」

【索隱】,書曰「予小子」是也。又稱天乙者,譙周云「之禮,生稱王,死稱廟主,皆以帝名配之。天亦帝也,人尊,故曰天乙」。從凡十四代,故國語曰「玄王,十四代興」。玄王也。

成湯,自八遷。[]始居[]從先王居,[]作帝誥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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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十四世凡八徙國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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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甫謐曰:「梁國穀熟南亳,即都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宋州穀熟縣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,卽南亳湯都也。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景亳所盟地,因景山爲名。河南偃師西亳帝嚳所都,盤庚亦徙都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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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帝嚳商丘遷焉,故曰『從先王居』。」

【正義】按:偃師城也。商丘宋州也。卽位,都南亳,後徙西亳也。括地志云:「亳邑故城在洛州偃師縣西十四里,本帝嚳之墟,商湯之都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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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一作「俈」。上云「從先王居」,故作帝俈。孔安國以爲作誥告先王,言己來居也。

征諸侯。[]葛伯不祀,始伐之。[]曰:「予有言:人視水見形,視民知治不。」伊尹曰:「明哉!言能聽,道乃進。君國子民,爲善者皆在王官。勉哉,勉哉!」曰:「汝不能敬命,予大罰殛之,無有攸赦。」作湯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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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爲方伯,得專征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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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孟子曰:「,與葛伯爲鄰。」地理志曰梁國寧陵葛鄉

伊尹阿衡[]阿衡欲奸而無由,乃爲有莘氏媵臣,[]負鼎俎,以滋味說,致于王道。或曰,伊尹處士,使人聘迎之,五反然後肯往從,言素王及九主之事。[]舉任以國政。伊尹。旣醜有夏,復歸于。入自北門,遇女鳩女房,作女鳩、女房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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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孫子兵書:「伊尹。」孔安國亦曰「伊摯」。然解者以阿衡爲官名。按:阿,倚也,衡,平也。言依倚而取平。書曰「惟嗣王弗惠于阿衡」,亦曰保衡,皆伊尹之官號,非名也。皇甫謐曰:「伊尹力牧之後,生於空桑。」又呂氏春秋云:「有侁氏女採桑,得嬰兒于空桑,母居伊水,命曰伊尹。」,正也,謂使之正天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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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列女傳曰:「有莘氏之女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古莘國汴州陳留縣東五里,故莘城是也。陳留風俗傳云陳留外黃莘昌亭,本地,莘氏邑也。」媵,翊剩反。爾雅云:「媵,將,送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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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劉向別錄曰:「九主者,有法君、專君、授君、勞君、等君、寄君、破君、國君、三歲社君,凡九品,圖畫其形。」

【索隱】按:素王者太素上皇,其道質素,故稱素王。九主者,三皇五帝夏禹也。或曰,九主謂九皇也。然按注劉向所稱九主,載之七錄,名稱甚奇,不知所憑據耳。法君,謂用法嚴急之君,若秦孝公始皇等也。勞君,謂勤勞天下,若等也。等君,等者平也,謂定等威,均祿賞,若高祖封功臣,侯雍齒也。授君,謂人君不能自理,而政歸其臣,若燕王噲子之之比也。專君,謂專己獨斷,不任賢臣,若漢宣之比也。破君,謂輕敵致寇,國滅君死,若楚戊吳濞等是也。寄君,謂人困於下,主驕於上,離析可待,故孟軻謂之「寄君」也。國君,國當爲「固」,字之訛耳。固,謂完城郭,利甲兵,而不修德,若三苗智伯之類也。三歲社君,謂在襁褓而主社稷,若周成王漢昭等是也。又注本九主,謂法君、勞君、等君、專君、授君、破君、國君,以三歲社君爲二,恐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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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鳩房二人,之賢臣也。二篇言所以醜而還之意也。」

出,見野張網四面,祝曰:「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。」曰:「嘻,盡之矣!」乃去其三面,祝曰:「欲左,左。欲右,右。不用命,乃入吾網。」諸侯聞之,曰:「德至矣,及禽獸。」

當是時,夏桀爲虐政淫荒,而諸侯昆吾氏爲亂。[]乃興師率諸侯,伊尹自把鉞以伐昆吾,遂伐曰:「格女衆庶,來,女悉聽朕言。匪台小子[]敢行舉亂,有夏多罪,予維聞女衆言,夏氏有罪。予畏上帝,不敢不正。[]多罪,天命殛之。今女有衆,女曰『我君不恤我衆,舍我嗇事而割政』。[]女其曰『有罪,其柰何』?夏王率止衆力,率奪夏國[]有衆率怠不和,[]曰『是日何時喪?予與女皆亡』![]德若茲,今朕必往。爾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罰,予其大理女。[]女毋不信,朕不食言。[]女不從誓言,予則帑僇女,無有攸赦。」以告令師,作湯誓。於是曰「吾甚武」,號曰武王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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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帝嚳陸終之長子,昆吾氏之後也。世本云「昆吾者,衞氏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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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台,我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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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不敢不正之罪而誅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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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奪民農功,而爲割剝之政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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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之君臣相率遏止衆力,使不得事農,相率割剝之邑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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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衆民相率怠惰,不和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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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尚書大傳曰:「云『天之有日,猶吾之有民,日有亡哉,日亡吾亦亡矣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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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尚書「理」字作「賚」。鄭玄曰:「賚,賜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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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左傳云:「食言多矣,能無肥乎?」是謂妄言爲食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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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詩云:「武王載旆,有虔秉鉞。」毛傳曰:「武王也。」

敗於有娀之虛犇於鳴條[]師敗績。遂伐,俘厥寶玉,[]義伯仲伯作典寶。[]旣勝,欲遷其社,不可,[]作夏社。[]伊尹報。[]於是諸侯畢服,乃踐天子位,平定海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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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高涯原蒲州安邑縣北三十里南阪口,即古鳴條陌也。鳴條戰地,在安邑西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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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,國名,走保之,今定陶也。俘,取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曹州濟陰縣即古定陶也,東有三鬷亭是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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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二臣作典寶一篇,言國之常寶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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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欲變置社稷,而後世無及句龍者,故不可而止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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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言社不可遷之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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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云『伊尹報政』。」

歸至于泰卷陶,[]𤳳作誥。[]旣絀命,[]還亳,作湯誥:「維三月,王自至於東郊。告諸侯羣后:『毋不有功於民,勤力迺事。予乃大罰殛女,毋予怨。』曰:『古皋陶久勞于外,其有功乎民,民乃有安。東爲,北爲,西爲,南爲,四瀆已修,萬民乃有居。后稷降播,農殖百穀。三公咸有功于民,故后有立。[]蚩尤與其大夫作亂百姓,帝乃弗予,[]有狀。[]先王言不可不勉。』[]曰:『不道,毋之在國,[]女毋我怨。』」以令諸侯。伊尹作咸有一德,[]咎單作明居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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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無此『陶』字。」孔安國曰:「地名。而還。」

【索隱】鄒誕生「卷」作「坰」,又作「泂」,則卷當爲「坰」,與尚書同,非衍字也。其下「陶」字是衍耳。何以知然?解尚書者以大坰定陶是也,舊本或傍記其地名,後人轉寫遂衍斯字也。

【正義】坰,古銘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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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仲虺左相奚仲之後。」

【索隱】仲虺二音。𤳹作「壘」,音如字,尚書又作「虺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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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絀其王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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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土』。」

【索隱】謂皋陶有功於人,建立其後,故云有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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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音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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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帝,天也。謂蚩尤作亂,上天乃不佑之,是爲弗與。有狀,言其罪大而有形狀,故黃帝滅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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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先王指黃帝帝堯帝舜等言。咎繇以久勞于外,故後有立。及蚩尤作亂,天不佑之,乃致黃帝滅之。皆是先王賞有功,誅有罪,言今汝不可不勉。此誡其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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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之,一作『政』。」

【索隱】不道猶無道也。又誡諸侯云,汝爲不道,我則無令汝之在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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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王肅曰:「言君臣皆有一德。」

【索隱】按:尚書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時,太史公記之於斯,謂成湯之日,其言又失次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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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咎單司空也。明居民之法也。」

乃改正朔,易服色,上白,朝會以晝。

崩,[]太子太丁未立而卒,於是迺立太丁之弟外丙,是爲帝外丙帝外丙卽位三年,崩,立外丙之弟中壬[]是爲帝中壬帝中壬卽位四年,崩,伊尹迺立太丁之子太甲[]太甲成湯適長孫也,是爲帝太甲帝太甲元年,伊尹作伊訓,作肆命,作徂后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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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覽曰:「湯冢濟陰亳縣北東郭,去縣三里。冢四方,方各十步,高七尺,上平,處平地。漢哀帝建平元年,大司空()[]長卿案行水災,因行湯冢劉向曰:『殷湯無葬處。』」皇甫謐曰:「卽位十七年而踐天子位,爲天子十三年,年百歲而崩。」

【索隱】長卿,諸本多作劫姓。按:風俗通有御氏,爲司空()史,其名長卿,明非也。亦有劫彌,不得爲御史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薄城北郭東三里平地有湯冢。按:在,即北薄也。又云洛州偃師縣東六里有湯冢,近桐宮,蓋此是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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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仲任二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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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尚書孔子序云「成湯既沒,太甲元年」,不言有外丙仲壬,而太史公採世本,有外丙仲壬,二書不同,當是信則傳信,疑則傳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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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肆命者,陳政教所當爲也。徂后者,言之法度也。」

帝太甲旣立三年,不明,暴虐,不遵法,亂德,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[]三年,伊尹攝行政當國,以朝諸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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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葬地。」鄭玄曰:「地名也,有王離宮焉。」

【正義】晉太康地記云:「尸鄉南有亳阪,東有城,太甲所放處也。」按:尸鄉洛州偃師縣西南五里也。

帝太甲桐宮三年,悔過自責,反善,於是伊尹迺迎帝太甲而授之政。帝太甲修德,諸侯咸歸,百姓以寧。伊尹嘉之,迺作太甲訓三篇,襃帝太甲,稱太宗

太宗崩,子沃丁立。帝沃丁之時,伊尹卒。旣葬伊尹[]咎單遂訓伊尹事,作沃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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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覽曰:「伊尹冢濟陰己氏平利鄉己氏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伊尹墓洛州偃師縣西北八里。又云宋州楚丘縣西北十五里有伊尹墓,恐非也。」帝王世紀:「伊尹,爲相,號阿衡,年百歲卒,大霧三日,沃丁以天子禮葬之。」

沃丁崩,弟太庚立,是爲帝太庚帝太庚崩,子帝小甲立。[]帝小甲崩,弟雍己立,是爲帝雍己道衰,諸侯或不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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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世表云帝小甲太庚弟也。」

帝雍己崩,弟太戊立,是爲帝太戊帝太戊伊陟爲相。[]有祥桑穀共生於朝,一暮大拱。[]帝太戊懼,問伊陟伊陟曰:「臣聞妖不勝德,帝之政其有闕與?帝其修德。」太戊從之,而祥桑枯死而去。[]伊陟贊言于巫咸[]巫咸治王家有成,作咸艾[]作太戊。帝太戊伊陟于廟,言弗臣,伊陟讓,作原命。[]復興,諸侯歸之,故稱中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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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伊陟伊尹之子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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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祥,妖怪也。二木合生,不恭之罰。」鄭玄曰:「兩手搤之曰拱。」

【索隱】此云「一暮大拱」,尚書大傳作「七日大拱」,與此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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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劉伯莊言枯死而消去不見,今以爲由帝修德而妖祥遂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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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贊,告也。巫咸,臣名也。」

【正義】按:巫咸及子冢皆在蘇州常熟縣西海虞山上,蓋二子本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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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艾,治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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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,臣名也。命之道我所修也。」

中宗崩,子帝中丁立。帝中丁遷于[]河亶甲[]祖乙遷于[]帝中丁崩,弟外壬立,是爲帝外壬。仲丁書闕不具。[]帝外壬崩,弟河亶甲立,是爲帝河亶甲河亶甲時,復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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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地名。」皇甫謐曰:「或云河南敖倉是也。」

【索隱】隞亦作「囂」,並音敖字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滎陽故城在鄭州滎澤縣西南十七里,地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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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地名,在北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殷城相州內黃縣東南十三里,即河亶甲所築都之,故名殷城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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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邢音耿。近代本亦作「耿」。今河東皮氏縣耿鄉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耿城,故耿國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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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蓋太史公知舊有仲丁書,今已遺闕不具也。

河亶甲崩,子帝祖乙立。帝祖乙立,復興。巫賢任職。

祖乙崩,子帝祖辛立。帝祖辛崩,弟沃甲立,是爲帝沃甲[]帝沃甲崩,立沃甲祖辛之子祖丁,是爲帝祖丁帝祖丁崩,立弟沃甲之子南庚,是爲帝南庚帝南庚崩,立帝祖丁之子陽甲,是爲帝陽甲帝陽甲之時,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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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作「開甲」也。

中丁以來,廢適而更立諸弟子,弟子或爭相代立,比九世亂,於是諸侯莫朝。

帝陽甲崩,弟盤庚立,是爲帝盤庚帝盤庚之時,已都北,盤庚南,復居成湯之故居,迺五遷,無定處。[]民咨胥皆怨,不欲徙。[]盤庚乃告諭諸侯大臣曰:「昔高后成湯與爾之先祖俱定天下,法則可修。舍而弗勉,何以成德!」乃遂涉南,治[]之政,然後百姓由寧,道復興。諸侯來朝,以其遵成湯之德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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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自盤庚凡五遷都。」

【正義】南亳西亳仲丁河亶甲祖乙盤庚,南居西亳,是五遷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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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胥,相也。民不欲徙,皆咨嗟憂愁,相與怨其上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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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治於地,商家自此徙,而改號曰殷亳。」皇甫謐曰:「今偃師是也。」

帝盤庚崩,弟小辛立,是爲帝小辛帝小辛立,復衰。百姓思盤庚,迺作盤庚三篇。[]帝小辛崩,弟小乙立,是爲帝小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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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尚書「盤庚將治民咨胥怨,作盤庚」,此以盤庚崩,弟小辛立,百姓思之,乃作盤庚,由不見古文也。

帝小乙崩,子帝武丁立。帝武丁卽位,思復興,而未得其佐。三年不言,政事決定於冢宰,[]以觀國風。武丁夜夢得聖人,名曰。以夢所見視羣臣百吏,皆非也。於是迺使百工營求之野,得於傅險中。[]是時爲胥靡,築於傅險[]見於武丁武丁曰是也。得而與之語,果聖人,舉以爲相,殷國大治。故遂以傅險姓之,號曰傅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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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冢宰,天官卿貳王事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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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尸子云傅巖北海之洲。」

【索隱】舊本作「險」,亦作「巖」也。

【正義】[]()志云:「傅險傅說版築之處,所隱之處窟名聖人窟,在今陝州河北縣北七里,即虞國虢國之界。又有傅說祠。注水經云沙澗水北出虞山,東南逕傅巖,歷傅說隱室前,俗名聖人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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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傅氏之巖虞虢之界,通道所經,有澗水壞道,常使胥靡刑人築護此道。賢而隱,代胥靡築之,以供食也。」

帝武丁成湯,明日,有飛雉登鼎耳而呴,[]武丁懼。祖己曰:[]「王勿憂,先修政事。」祖己乃訓王曰:「唯天監下典厥義,[]降年有永有不永,非天夭民,中絕其命。民有不若德,不聽罪,天旣附命正厥德,[]乃曰其柰何。嗚呼!王嗣敬民,罔非天繼,常祀毋禮于弃道。」[]武丁修政行德,天下咸驩,道復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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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音構。呴,雉鳴也。詩云:「雉之朝呴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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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賢臣名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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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言天視下民以義爲常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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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不順德,言無義也。不服罪,不改修也。天以信命正其德,謂其有永有不永。」

【索隱】附,依尚書音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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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王者主民,當敬民事。民事無非天所嗣常也。祭祀有常,不當特豐於近也。」

【索隱】祭祀有常,無爲豐殺之禮於是以弃常道。

帝武丁崩,子帝祖庚立。祖己武丁之以祥雉爲德,立其廟爲高宗,遂作高宗肜日及訓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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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祭之明日又祭,曰肜,曰繹。」

帝祖庚崩,弟祖甲立,是爲帝甲帝甲淫亂,復衰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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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國語云「帝甲亂之,七代而隕」是也。

帝甲崩,子帝廩辛立。[]帝廩辛崩,弟庚丁立,是爲帝庚丁帝庚丁崩,子帝武乙立。復去,徙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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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漢書古今人表及帝王代紀皆作「馮辛」。

帝武乙無道,爲偶人,[]謂之天神。與之博,令人爲行。[]天神不勝,乃僇辱之。爲革囊,盛血,卬而射之,命曰「射天」。武乙獵於河渭之閒,暴雷,武乙震死。子帝太丁立。帝太丁崩,子帝乙立。帝乙立,益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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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偶音寓。亦如字。

【正義】偶,五苟反。偶,對也。以土木爲人,對象於人形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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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爲,于僞反。行,胡孟反。

帝乙長子曰微子啓[]母賤,不得嗣。[]少子母正后,爲嗣。帝乙崩,子立,是爲帝辛,天下謂之紂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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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,國號。爵爲子。,名也。孔子家語云「微」或作「魏」,讀從微音。本亦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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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此以異母,而鄭玄稱爲同母,依呂氏春秋,言母當生時猶未正立,及生時始正爲妃,故大而庶,小而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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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謚法曰:「殘義損善曰紂。」

帝紂資辨捷疾,聞見甚敏,材力過人,手格猛獸;[]知足以距諫,言足以飾非;矜人臣以能,高天下以聲,以爲皆出己之下。好酒淫樂,嬖於婦人。愛妲己[]妲己之言是從。於是使師涓作新淫聲,北里之舞,靡靡之樂。厚賦稅以實鹿臺之錢,[]而盈鉅橋之粟。[]益收狗馬奇物,充仞宮室。益廣沙丘苑臺,[]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。慢於鬼神。大冣樂戲於沙丘[]以酒爲池,[]縣肉爲林,[]使男女倮[]相逐其閒,爲長夜之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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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「倒曳九牛,撫梁易柱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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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甫謐曰:「有蘇氏美女。」

【索隱】國語有蘇氏女,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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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如淳曰:「新序云鹿臺,其大三里,高千尺。」曰:「鹿臺,臺名,今在朝歌城中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鹿臺衞州衞縣西南三十二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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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鉅橋,倉名。許慎鉅鹿水之大橋也,有漕粟也。」

【索隱】鄒誕生云:「鉅,大;橋,器名也。厚賦稅,故因器而大其名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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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爾雅曰:「迆邐,沙丘也。」地理志曰在鉅鹿東北七十里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沙丘臺邢州平鄉東北二十里。竹書紀年自盤庚之滅二百五十三年,更不徙都,時稍大其邑,南距朝歌,北據邯鄲沙丘,皆爲離宮別館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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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冣,一作『聚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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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酒池在衛州衛縣西二十三里。太公六韜云爲酒池,迴船糟丘而牛飲者三千餘人爲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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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縣,戶眠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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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胡瓦反。

百姓怨望而諸侯有畔者,於是乃重刑辟,有炮格之法。[]西伯昌九侯[]鄂侯[]爲三公。九侯有好女,入之九侯女不憙淫,[]怒,殺之,而醢九侯鄂侯爭之彊,辨之疾,幷脯鄂侯西伯昌聞之,竊嘆。崇侯虎知之,以告西伯羑里[]西伯之臣閎夭之徒,求美女奇物善馬以獻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獻西之地,[]以請除炮格之刑。乃許之,賜弓矢斧鉞,使得征伐,爲西伯。而用費中爲政。[]費中善諛,好利,人弗親。又用惡來[]惡來善毁讒,諸侯以此益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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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列女傳曰:「膏銅柱,下加之炭,令有罪者行焉,輒墮炭中,妲己笑,名曰炮格之刑。」

【索隱】鄒誕生云「格,一音閣」。又云「見蟻布銅斗,足廢而死,於是爲銅格,炊炭其下,使罪人步其上」,與列女傳少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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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鬼侯』。鄴縣九侯城。」

【索隱】九亦依字讀,鄒誕生音仇也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「相州滏陽縣西南五十里有九侯城,亦名鬼侯城,蓋九侯城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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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邘』,音于。野王縣邘城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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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云『無不憙淫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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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曰河內湯陰羑里城西伯所拘處。韋昭曰「音酉」。

【正義】牖,一作「羑」,音酉。羑城相州湯陰縣北九里,西伯城也。帝王世紀云。「囚文王文王之長子曰伯邑考質於,爲御,烹爲羹,賜文王,曰『聖人當不食其子羹』。文王食之。曰『誰謂西伯聖者?食其子羹尚不知也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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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洛水一名漆沮水,在同州洛西之地,謂洛西等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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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費音扶味反。中音仲。,姓;,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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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之祖蜚廉子。

西伯歸,乃陰修德行善,諸侯多叛而往歸西伯西伯滋大,由是稍失權重。王子比干諫,弗聽。商容賢者,百姓愛之,廢之。及西伯飢國,滅之,[]之臣祖伊[]聞之而咎[]恐,奔告曰:「天旣訖我命,假人元龜,[]無敢知吉,[]非先王不相我後人,[]維王淫虐用自絕,故天弃我,不有安食,不虞知天性,不迪率典。[]今我民罔不欲喪,曰『天曷不降威,大命胡不至』?今王其柰何?」曰:「我生不有命在天乎!」祖伊反,曰:「不可諫矣。」西伯旣卒,周武王之東伐,至盟津,諸侯叛者八百。諸侯皆曰:「可伐矣。」武王曰:「爾未知天命。」乃復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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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飢,一作『𨸔』,又作『耆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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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祖己後賢臣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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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咎,惡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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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元,一作『卜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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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元龜,大龜也,長尺二寸。」孔安國曰:「至人以人事觀,大龜以神靈考之,皆無知吉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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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相,助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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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王暴虐於民,使不得安食,逆亂陰陽,不度天性,傲很明德,不修教法者。」

愈淫亂不止。微子數諫不聽,乃與大師、少師謀,遂去。比干曰:「爲人臣者,不得不以死爭。」迺强諫怒曰:「吾聞聖人心有七竅。」剖比干,觀其心。[]箕子懼,乃詳狂爲奴,又囚之。殷之大師、少師乃持其祭樂器奔周武王於是遂率諸侯伐亦發兵距之牧野[]甲子日,兵敗。走入,登鹿臺[]衣其寶玉衣,赴火而死。[]周武王遂斬頭,縣之[]白旗。殺妲己。釋箕子之囚,封比干之墓,表商容之閭。[]武庚祿父,以續祀,[]令修行盤庚之政。民大說。於是周武王爲天子。其後世貶帝號,號爲王。[]而封後爲諸侯,屬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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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比干微子去,箕子狂,乃歎曰:『主過不諫,非忠也。畏死不言,非勇也。過則諫,不用則死,忠之至也。』進諫不去者三日。問:『何以自持?』比干曰:『修善行仁,以義自持。』怒,曰:『吾聞聖人心有七竅,信諸?』遂殺比干,刳視其心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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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牧野南郊地名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今衛州城殷牧野之地,周武王築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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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鹿,一作『廩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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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周書云:「取天智玉琰五,環身以自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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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皇甫謐云「商容人觀軍之入」,則以爲人名。鄭玄云:「商家典樂之官,知禮容,所以禮署稱容臺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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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譙周曰:「凡三十一世,六百餘年。」汲冢紀年曰:「以至于二十九王,用歲四百九十六年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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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按:天子亦皆稱帝,代以德薄不及五帝,始貶帝號,號之爲王,故本紀皆帝,而後總曰「三王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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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即武庚祿父也。

周武王崩,武庚管叔蔡叔作亂,成王周公誅之,而立微子,以續後焉。

太史公曰:余以頌次之事,自成湯以來,采於書詩。子姓,其後分封,以國爲姓,有殷氏來氏宋氏空桐氏稚氏[]北殷氏[]目夷氏孔子曰,路車爲善,而色尚白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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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按:系本子姓稚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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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作「髦氏」,又有時氏蕭氏黎氏。然北殷氏秦寧公所伐亳王之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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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論語孔子曰「乘之輅」,禮記曰「人尚白」,太史公爲贊,不取成文,遂作此語,亦疏略也。

【索隱述贊】簡狄吞乙,是爲祖。玄王伊尹負俎。上開三面,下獻九主。旋師泰卷,繼相臣扈。遷,不常厥土。武乙無道,禍因射天。帝辛淫亂,拒諫賊賢。九侯見醢,炮格興焉。黃鉞斯杖,白旗是懸。哀哉瓊室,祀用遷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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