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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記卷四

周本紀第四

 

周后稷,名[]其母有邰氏女,曰姜原[]姜原帝嚳元妃。[]姜原出野,見巨人跡,心忻然說,欲踐之,踐之而身動如孕者。居期而生子,以爲不祥,弃之隘巷,[]馬牛過者皆辟不踐;徙置之林中,適會山林多人,遷之;而弃渠中冰上,飛鳥以其翼覆薦之。姜原以爲神,遂收養長之。初欲弃之,因名曰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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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因太王所居周原,因號曰。地理志云右扶風美陽縣岐山在西北中水鄉周太王所邑。括地志云:「故周城一名美陽城,在雍州武功縣西北二十五里,即太王城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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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韓詩章句曰:「,姓。,字。」或曰姜原,謚號也。

【正義】,天來反,亦作「斄」,同。說文云:「炎帝之後,姜姓,封周弃外家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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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譙周以爲「帝嚳之冑,其父亦不著」,與此紀異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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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已下皆詩大雅生民篇所云「誕寘之隘巷,牛羊腓字之;誕寘之平林,會伐平林;誕寘之寒冰,鳥覆翼之」,是其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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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古史考云「帝嚳之冑,其父亦不著」,與此文稍異也。

爲兒時,屹如巨人之志。其游戲,好種樹麻、菽、麻、菽美。及爲成人,遂好耕農,相地之宜,宜穀者稼穡焉,[]民皆法則之。帝堯聞之,舉爲農師,天下得其利,有功。帝舜曰:「,黎民始飢,[]爾后稷播時百穀。」封[]號曰后稷,別姓姬氏[]后稷之興,在陶唐之際,皆有令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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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種曰稼,斂曰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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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今文尚書云『祖飢』,故此作『始飢』。祖,始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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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今斄鄉扶風。」

【索隱】即詩生民曰「有邰家室」是也。邰即斄,古今字異耳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「故斄城一名武功城,在雍州武功縣西南二十二里,古邰國后稷所封也。有后稷姜嫄祠。」毛萇云:「姜嫄國也,后稷所生。見天因而生后稷,故因封於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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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禮緯曰:「祖以履大跡而生。」

后稷卒,[]不窋立。[]不窋末年,夏后氏政衰,去稷不務,[]不窋以失其官而犇戎狄之閒。不窋卒,子立。卒,子公劉立。公劉雖在戎狄之閒,復脩后稷之業,務耕種,行地宜,自,取材用,[]行者有資,居者有畜積,民賴其慶。百姓懷之,多徙而保歸焉。道之興自此始,故詩人歌樂思其德。[]公劉卒,子慶節立,國於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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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山海經大荒經曰:「黑水青水之閒有廣都之野,后稷葬焉。」皇甫謐曰:「冢去中國三萬里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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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帝王世紀云「后稷姞氏,生不窋」,而譙周按國語云「世后稷,以服事」,言世稷官,是失其代數也。若以不窋之子,至文王千餘歲唯十四代,實亦不合事情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不窋故城在慶州弘化縣南三里。即不窋在戎狄所居之城也。」毛詩疏云:「共有千二百歲。每世在位皆八十年,乃可充其數耳。命之短長,古今一也,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許載,子必將老始生,不近人情之甚。以理而推,實難據信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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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夏太康失國,廢稷之官,不復務農。」

【索隱】國語云「棄稷不務」。此云「去稷」者,是太史公恐「弃」是后稷之名,故變文云「去」也。言政衰,不窋去稷官,不復務農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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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公劉漆縣漆水南渡渭水,至南山取材木爲用也。括地志云:「豳州新平縣漢漆縣也。漆水岐州普潤縣東南岐山漆溪,東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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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即詩大雅篇「篤公劉」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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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新平漆縣之東北有豳亭。」

【索隱】也,古今字異耳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豳州新平縣漢漆縣,詩豳國公劉所邑之地也。」

慶節卒,子皇僕立。皇僕卒,子差弗立。差弗卒,子毁隃立。[]毁隃卒,子公非立。[]公非卒,子高圉立。[]高圉卒,子亞圉立。[]亞圉卒,子公叔祖類立。[]公叔祖類卒,子古公亶父立。古公亶父復脩后稷公劉之業,積德行義,國人皆戴之。薰育戎狄攻之,欲得財物,予之。已復攻,欲得地與民。民皆怒,欲戰。古公曰:「有民立君,將以利之。今戎狄所爲攻戰,以吾地與民。民之在我,與其在彼,何異。民欲以我故戰,殺人父子而君之,予不忍爲。」乃與私屬遂去,度[]梁山[]止於岐下[]人舉國扶老攜弱,盡復歸古公岐下。及他旁國聞古公仁,亦多歸之。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,而營築城郭室屋,而邑別居之。[]作五官有司。[]民皆歌樂之,頌其德。[十一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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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音踰。世本作「榆」。

【索隱】系本作「偽榆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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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云:「公非辟方。」皇甫謐云:「公非辟方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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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宋衷曰:「高圉能率稷者也,人報之。」

【索隱】系本云:「高圉侯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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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世本云:「亞圉雲都。」皇甫謐云:「雲都亞圉字。」

【索隱】漢書古今表曰:「雲都亞圉弟。」按:如此說,則辟方侯侔亦皆二人之名,實未能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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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云:「太公組紺諸盩。」三代世表稱叔類,凡四名。皇甫謐云「公祖一名組紺諸盩,字叔類,號曰太公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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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水在杜陽岐山杜陽縣扶風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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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梁山雍州好畤縣西北十八里。」鄭玄云:「岐山梁山西南。」然則梁山橫長,其東當夏陽,西北臨,其西當岐山東北,自,當踰之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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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山在扶風美陽西北,其南有周原。」案:皇甫謐云「邑於地,故始改國曰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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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分別而爲邑落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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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禮記曰:「天子之五官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衆。」鄭玄曰:「此時制。」

[十一]

【索隱】即詩頌云「后稷之孫,實維太王,居之陽,實始翦」是也。

古公有長子曰太伯,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歷[]季歷太任[]皆賢婦人,[],有聖瑞。[]古公曰:「我世當有興者,其在乎?」長子太伯虞仲古公欲立季歷以傳,乃二人亡如荊蠻[]文身斷髮,[]以讓季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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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國語注云:「四國,皆姜姓也,四岳之後,太姜之家。太姜太王之妃,王季之母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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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列女傳曰:「太姜有邰氏之女。太任摯任氏之中女。」

【正義】國語注云:「二國,任姓奚仲仲虺之後,太任之家。太任王季之妃,文王母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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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列女傳云:「太姜太王娶以爲妃,生太伯仲雍王季太姜有色而貞順,率導諸子,至於成童,靡有過失。太王謀事必於太姜,遷徙必與。太任王季娶以爲妃。太任之性,端壹誠莊,維德之行。及其有身,目不視惡色,耳不聽淫聲,口不出傲言,能以胎教子,而生文王。」此皆有賢行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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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尚書帝命驗云:「季秋之月甲子,赤爵銜丹書入于,止于戶。其書云:『敬勝怠者吉,怠勝敬者滅,義勝欲者從,欲勝義者凶。凡事不強則枉,不敬則不正。枉者廢滅,敬者萬世。以仁得之,以仁守之,其量百世。以不仁得之,以仁守之,其量十世。以不仁得之,不仁守之,不及其世』。」此蓋聖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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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太伯,所居城在蘇州北五十里常州無錫縣梅里村,其城及冢見存。而云「亡蠻」者,,其地屬,其地屬諱「楚」,改曰「荊」,故通號吳越之地爲。及北人書史加云「蠻」,勢之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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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常在水中,故斷其髮,文其身,以象龍子,故不見傷害。」

古公卒,季歷立,是爲公季公季古公遺道,篤於行義,諸侯順之。

公季卒,[]立,是爲西伯西伯文王[]后稷公劉之業,則古公公季之法,篤仁,敬老,慈少。禮下賢者,日中不暇食以待士,士以此多歸之。伯夷叔齊孤竹[]西伯善養老,盍往歸之。太顚閎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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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甫謐曰:「葬鄠縣南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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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:「文王龍顏虎眉,身長十尺,胸有四乳。」雒書靈準聽云:「蒼帝姬昌,日角鳥鼻,高長八尺二寸,聖智慈理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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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邵曰:「在遼西令支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孤竹故城在平州盧龍縣南十二里,時諸侯孤竹國也,姓墨胎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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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劉向別錄曰:「鬻子,封於辛甲,故之臣,事。蓋七十五諫而不聽,去至召公與語,賢之,告文王文王親自迎之,以爲公卿,封長子。」長子,今上黨所治縣是也。

崇侯虎西伯殷紂曰:「西伯積善累德,諸侯皆嚮之,纣不利於帝。」帝紂乃囚西伯羑里閎夭之徒患之,乃求有莘氏美女,[]驪戎之文馬,[]有熊九駟,[]他奇怪物,因嬖臣費仲而獻之大說,曰:「此一物足以釋西伯[]況其多乎!」乃赦西伯,賜之弓矢斧鉞,使西伯得征伐。曰:「譖西伯者,崇侯虎也。」西伯乃獻洛西之地,以請去炮格之刑。許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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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古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二十里。世本云莘國姒姓夏禹之後,即散宜生等求有莘美女獻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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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驪戎故城在雍州新豐縣東南十六里,驪戎國城也。」按:駿馬赤鬣縞身,目如黃金,文王以獻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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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鄭州新鄭縣,本有熊氏之墟也。」按:九駟,三十六匹馬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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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一物,謂之美女也。以殷紂淫昏好色,故知然。

西伯陰行善,諸侯皆來決平。於是之人[]有獄不能決,乃如。入界,耕者皆讓畔,民俗皆讓長。之人未見西伯,皆慙,相謂曰:「吾所爭,人所恥,何往爲,祇取辱耳。」遂還,俱讓而去。諸侯聞之,曰「西伯蓋受命之君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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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河東大陽縣馮翊臨晉縣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虞城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,古虞國也。故芮城芮城縣西二十里,古芮國也。晉太康地記云西百四十里有芮城。」括地志又云:「閒原河北縣西六十五里。詩云『虞芮質厥成』。毛萇云『虞芮之君相與爭田,久而不平,乃相謂曰:「西伯仁人,盍往質焉。」乃相與朝。入其境,則耕者讓畔,行者讓路。入其邑,男女異路,班白不提挈。入其朝,士讓爲大夫,大夫讓爲卿。二國君相謂曰:「我等小人,不可履君子之庭。」乃相讓所爭地以爲閒原』。至今尚在。」注引地理志臨晉者,恐疏。然閒原河東,復與相接,臨晉河西同州,非臨晉芮鄉明矣。

明年,伐犬戎[]明年,伐密須[]明年,敗耆國[]祖伊聞之,懼,以告帝紂曰:「不有天命乎?是何能爲!」明年,伐[]明年,伐崇侯虎[]而作豐邑[]岐下而徙都。明年,西伯崩,[]太子發立,是爲武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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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山海經曰:「有人,人面獸身,名曰犬戎。」

【正義】又云:「黃帝苗龍苗龍融吾融吾幷明幷明白犬白犬有二,是爲犬戎。」說文云「赤狄本犬種」,故字從犬。又後漢書云「犬戎槃瓠之後也」,今長沙武林之郡太半是也。又毛詩疏云「犬戎昆夷」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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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密須氏姞姓之國。」曰:「安定陰密縣是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;其東接縣城,即古密國。」杜預姞姓國,在安定陰密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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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𨸔』。」

【正義】即黎國也。鄒誕生云本或作「黎」。孔安國上黨東北。括地志云:「故黎城黎侯國也,在潞州黎城縣東北十八里。尚書云『西伯既戡』是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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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邘城野王縣西北,音于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邘城懷州河內縣西北二十七里,古邘國城也。左傳云:『武王之穆也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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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皇甫謐夏鯀封。皆有崇國崇國蓋在豐鎬之閒。詩云「既伐于,作邑于」,是國之地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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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京兆鄠縣東,有靈臺上林昆明北,有鎬池,去二十五里。皆在長安南數十里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周豐宮周文王宮也,在雍州鄠縣東三十五里。雍州西南三十二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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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文王九十七乃崩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周文王墓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原上也。」

西伯蓋卽位五十年。其囚羑里,蓋益易之八卦爲六十四卦。[]詩人道西伯,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。[]後十年而崩,[]謚爲文王[]改法度,制正朔矣。追尊古公太王公季王季[]蓋王瑞自太王興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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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乾鑿度云:「垂黃策者,益卦演德者,成命者也。」易正義云伏羲制卦,文王卦辭,周公爻辭,十翼也。按:太史公言「蓋」者,乃疑辭也。文王著演易之功,作周紀方贊其美,不敢專定,重易故稱「蓋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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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二國相讓後,諸侯歸西伯者四十餘國,咸尊西伯爲王。蓋此年受命之年稱王也。帝王世紀云:「文王即位四十二年,歲在鶉火文王更爲受命之元年,始稱王矣。」又毛詩[]云:「文王九十七而終,終時受命九年,則受命之元年年八十九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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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十當爲「九」,其說在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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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謚法:「經緯天地曰文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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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易緯云「文王受命,改正朔,布王號於天下」。鄭玄信而用之,言文王稱王,已改正朔布王號矣。按:天無二日,土無二王,豈殷紂尚存而稱王哉?若文王自稱王改正朔,則是功業成矣,武王何復得云大勳未集,欲卒父業也?禮記大傳云「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,追王太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」。據此文乃是追王爲王,何得文王自稱王改正朔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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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古公,被戎狄攻戰奪民。太王曰「民之在我,與彼何異,殺人父子而君之,予不忍爲」。遂遠去,止於下。人舉國盡歸古公。他國聞古公仁,亦多歸之。乃貶戎狄之俗,爲室屋邑落,而分別居之。季歷又生,有聖瑞。蓋是王瑞自太王時而興起也。然自「西伯蓋即位五十年」以下至「太王興」,在西伯崩後重述其事,爲經傳不同,不可全弃,乃略而書之,引次其下,事必可疑,故數言「蓋」也。

武王卽位,[]太公望爲師,周公旦爲輔,召公畢公之徒左右王,師脩文王緒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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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謚法:「克定禍亂曰武。」春秋元命包云:「武王駢齒,是謂剛强也。」

九年,武王上祭于[]東觀兵,至于盟津[]文王木主,載以車,中軍。武王自稱太子發,言奉文王以伐,不敢自專。乃告司馬、司徒、司空、諸節:[]「齊栗,信哉!予無知,以先祖有德臣,小子受先功,[]畢立賞罰,以定其功。」遂興師。師尚父號曰:[]「總爾衆庶,與爾舟楫,後至者斬。」武王,中流,白魚躍入王舟中,[]武王俯取以祭。旣渡,有火自上復于下,至于王屋,流爲烏,其色赤,其聲魄云。[]是時,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。諸侯皆曰:「可伐矣。」武王曰:「女未知天命,未可也。」乃還師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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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文王墓地名也。」

【索隱】按:文云「上祭于」,則,天星之名。畢星主兵,故師出而祭畢星也。

【正義】上音時掌反。尚書武成篇云:「我文考文王,誕膺天命,以撫方夏,惟九年,大統未集。」太誓篇序云:「惟十有一年,武王。」太誓篇云:「惟十有三年春,大會于孟津。」大戴禮云:「文王十五而生武王。」則武王文王十四歲矣。禮記文王世子云:「文王九十七而終,武王九十三而終。」按:文王崩時武王已八十三矣,八十四卽位,至九十三崩,武王卽位適滿十年。言十三年伐者,續文王受命年,欲明其卒父業故也。金縢篇云:「惟克二年,王有疾,不豫。」按:文王受命九年而崩,十一年武王服闋,觀兵孟津,十三年克,十五年有疾,周公請命,王有瘳,後四年而崩,則武王年九十三矣。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觀兵,十一年伐,則以爲武王卽位年數,與尚書違,甚疏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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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譙周云史記武王十一年東觀兵,十三年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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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諸受符節有司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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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云『予小子受先公功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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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號令之軍法重者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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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魚者,介鱗之物,兵象也。白者,家之正色,言之兵衆與之象也。」

【索隱】此已下至火復王屋爲烏,皆見周書及今文泰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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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王屋,王所居屋。流,行也。魄然,安定意也。」鄭玄曰:「書說云烏有孝名。武王卒父大業,故烏瑞臻。赤者,之正色也。」

【索隱】按:今文泰誓「流爲鵰」。鵰,鷙鳥也。馬融云「明武王能伐」,鄭玄云「烏是孝鳥,言武王能終父業」,亦各隨文而解也。

居二年,聞昏亂暴虐滋甚,殺王子比干,囚箕子太師疵少師彊抱其樂器而犇。於是武王徧告諸侯曰:「有重罪,不可以不畢伐。」[]乃遵文王,遂率戎車三百乘,虎賁三千人,[]甲士四萬五千人,以東伐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,師畢渡盟津[]諸侯咸會。曰:「孳孳無怠!」武王乃作太誓,告于衆庶:「今殷王紂乃用其婦人之言,自絕于天,毁壞其三正,[]離逷其王父母弟,[]乃斷弃其先祖之樂,乃爲淫聲,用變亂正聲,怡說婦人。[]故今予維共行天罰。勉哉夫子,[]不可再,不可三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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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滅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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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虎賁,勇士稱也。若虎賁獸,言其猛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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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畢,盡也。盡從南渡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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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動逆天地人也。」

【正義】按:三正,三統也。以建子爲天統,以建丑爲地統,以建寅爲人統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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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王父母弟,祖父母之族。必言『母弟』,舉親者言之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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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怡,一作『辭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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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夫子,丈夫之稱。」

二月[]甲子昧爽,[]武王朝至于牧野,乃誓。[]武王左杖黃鉞,右秉白旄,[]以麾。曰:「遠矣西土之人!」[]武王曰:「嗟!我有國冢君,[]司徒、司馬、司空,亞旅、師氏,[]千夫長、百夫長,[]人,[]稱爾戈,[]比爾干,立爾矛,予其誓。」王曰:「古人有言『牝雞無晨。牝雞之晨,惟家之索』。[十一]殷王紂維婦人言是用,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,[十二]昬弃其家國,遺其王父母弟不用,乃維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,是信是使,[十三]俾暴虐于百姓,以姦軌于商國。今予維共行天之罰。今日之事,不過六步七步,乃止齊焉,[十四]夫子勉哉!不過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,乃止齊焉,[十五]勉哉夫子!尚桓桓,[十六]如虎如羆,如豺如離,[十七]郊,不禦克犇,以役西土,[十八]勉哉夫子!爾所不勉,其于爾身有戮。」[十九]誓已,諸侯兵會者車四千乘,陳師牧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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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正』。此建丑之月,之正月,之二月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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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昧,冥也;爽,明:蚤旦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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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癸亥夜陳,甲子朝誓之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衞州城,故老云周武王至於牧野,乃築此城。酈元注水經云自朝歌南至清水,土地平衍,據皋跨澤,悉牧野也。」括地志又云:「朝歌衞州東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。本妹邑殷王武丁始都之。帝王世紀云帝乙復濟北,徙朝歌,其子仍都焉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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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鉞,以黃金飾斧。左手杖鉞,示無事於誅;右手把旄,示有事於教令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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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勞苦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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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冢,大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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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亞,次。旅,衆大夫也,其位次卿。師氏,大夫官,以兵守門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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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師率,卒率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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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八國皆蠻夷戎狄。在西。巴蜀在西北。江漢之南。」馬融曰:「武王所率,將來伐也。」

【正義】髳音矛。括地志云:「房州竹山縣金州,古庸國益州等州,皆古蜀國隴右岷等州以西,也。姚府以南,古髳國之地。戎府之南,古三國之地。西南。有髳州濮州瀘府彭州焉。武王率西南夷諸州伐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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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稱,舉也。」

[十一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索,盡也。喻婦人知外事,雌代雄鳴,則家盡也。」

[十二]

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肆,祭名。答,問也。」

[十三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言弃其賢臣,而尊長逃亡,罪人信用之也。」

[十四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今日戰事,不過六步七步,乃止相齊。言當旅進一心也。」

[十五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伐謂擊刺也。少則四五,多則六七,以爲例也。」

[十六]

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威武貌。」

[十七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此訓與『螭』同。」

[十八]

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禦,彊禦,謂彊暴也。克,殺也。不得暴殺紂師之犇走者,當以爲周之役也。」

[十九]

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所言且也。」

帝紂武王來,亦發兵七十萬人距武王武王使師尚父與百夫致師,[]以大卒馳帝紂師。[]師雖衆,皆無戰之心,心欲武王亟入。師皆倒兵以戰,以開武王武王馳之,兵皆崩畔走,反入登于鹿臺之上,蒙衣其殊玉,[]自燔于火而死。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諸侯,諸侯畢拜武王武王乃揖諸侯,[]諸侯畢從。武王商國[]商國百姓咸待於郊。於是武王使羣臣告語百姓曰:「上天降休!」人皆再拜稽首,武王亦答拜。[]遂入,至死所。武王自射之,三發而后下車,以輕劍擊之,[]以黃鉞斬頭,縣大白之旗。已而至之嬖妾二女,二女皆經自殺。武王又射三發,擊以劍,斬以玄鉞,[]縣其頭小白之旗。武王已出復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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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周禮:「環人,掌致師。」鄭玄曰:「致師者,致其必戰之志也。古者將戰,先使勇力之士犯敵焉。」春秋傳曰:「楚許伯樂伯攝叔爲右,以致師。許伯曰:『吾聞致師者,御靡旌,摩壘而還。』樂伯曰:『吾聞致師者,左射以菆,代御執轡,御下掚馬,掉鞅而還。』攝叔曰:『吾聞致師者,右入壘,折馘,執俘而還。』皆行其所聞而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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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帝,一作『商』。」

【正義】大卒,謂戎車三百五十乘,士卒二萬六千二百五十人,有虎賁三千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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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衣音於既反。周書云:「甲子夕,取天智玉琰五,環身以自焚。」注:「天智,玉之善者,縫環其身自厚也。凡焚四千玉也,庶玉則銷,天智玉不銷,身不盡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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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武王率諸侯伐天子,天子已死,諸侯畢賀,故武王揖諸侯,言先拊循其心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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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謂至朝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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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武王雖以臣伐君,頗有慙德,不應答人之拜,太史公失辭耳。尋上文,諸侯畢拜賀武王武王尚且報揖,無容遂下拜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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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周書作「輕呂擊之」。輕呂,劍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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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司馬法曰:「夏執玄鉞。」宋均曰:「玄鉞用鐵,不磨礪。」

其明日,除道,脩社及商紂宮。及期,百夫荷罕旗以先驅。[]武王叔振鐸奉陳常車,周公旦把大鉞,畢公把小鉞,以夾武王散宜生太顚閎夭皆執劍以衞武王。旣入,立于社南大卒之左,[]右畢從。毛叔鄭奉明水,[]衞康叔封布茲,[]召公奭贊采,[]師尚父牽牲。尹佚筴祝曰:[]之末孫季紂[]殄廢先王明德,侮蔑神祇不祀,昏暴商邑百姓,其章顯聞于天皇上帝。」於是武王再拜稽首,曰:「膺更大命,革,受天明命。」武王又再拜稽首,乃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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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蔡邕獨斷曰:「前驅有九旒雲罕。」東京賦曰:「雲罕九旒。」薛綜曰:「旒,旗名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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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周禮曰:「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。」鄭玄曰:「鑑,鏡屬也。取月之水,欲得陰陽之絜氣。陳明水以爲玄酒。」

【索隱】明,明水也。舊本皆無「水」字,今本有「水」字者多,亦是也。若惟云「奉明」,其義未見,不知「奉明」何物也。烜音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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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茲者,籍席之名。諸侯病曰『負茲』。」

【索隱】茲,一作「苙」,公明草也。言「茲」,舉成器;言「苙」,見絜草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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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贊,佐也。采,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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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尹佚讀筴書祝文以祭社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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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周書作「末孫受德」。受德字也。

商紂祿父殷之餘民。武王初定未集,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祿父[]已而命召公箕子之囚。[]畢公釋百姓之囚,表商容之閭。命南宮括鹿臺之財,發鉅橋之粟,以振貧弱萌隸。命南宮括史佚展九鼎保玉。[]閎夭比干之墓。[]命宗祝享祠于軍。乃罷兵西歸。行狩,記政事,作武成。[]封諸侯,班賜宗彝,作分殷之器物。[]武王追思先聖王,乃襃封神農之後於[]黃帝之後於[]帝堯之後於[]帝舜之後於[]大禹之後於𣏌[十一]於是封功臣謀士,而師尚父爲首封。封尚父營丘,曰[十二]封弟周公旦曲阜,曰[十三]召公奭[十四]封弟叔鮮[十五]叔度[十六]餘各以次受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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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地理志云河內之舊都。既滅,分其畿內爲三國,詩是。以封武庚管叔尹之;蔡叔尹之:以監民,謂之三監。帝王世紀云:「自殷都以東爲管叔監之;殷都以西爲蔡叔監之;殷都以北爲霍叔監之:是爲三監。」按:二說各異,未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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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釋,一作『原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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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保,一作『寶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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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封,謂益其土及畫疆界。括地志云:「比干墓衛州汲縣北十里二百五十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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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武功成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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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宗彝,宗廟樽也。作分器,著王之命及受物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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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弘農陝縣焦城,故焦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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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左傳云:「祝其,實夾谷。」杜預云:「夾谷祝其也。」服虔云:「東海郡祝其縣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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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燕國薊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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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陳州宛丘縣陳城中,即古陳國也。帝舜遏父周武王陶正,武王賴其器用,封其子嬀滿,都宛丘之側。」

[十一]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汴州雍丘縣,古𣏌。地理志云古𣏌理此城。周武王後於𣏌,號東樓公,二十一代爲所滅。」

[十二]

【集解】爾雅曰:「水出其前而左曰營丘。」郭璞曰:「今營丘淄水過其南及東。」

【正義】水經注今臨菑城中有丘云。青州臨淄縣營丘之地,呂望所封之都也。營丘在縣北百步外城中。輿地志云立爲縣,城臨淄水,故曰臨淄也。

[十三]

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曲阜魯城中,委曲長七八里。」

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:「炎帝營都於魯曲阜黃帝窮桑登帝位,後徙曲阜少昊邑于窮桑,以登帝位,都曲阜顓頊始都窮桑,徙商丘。」窮桑北,或云窮桑曲阜也。又爲大庭氏之故國,又是商奄之地。皇甫謐云:「黃帝生於壽丘,在魯城東門之北。居軒轅之丘()山海經云『此地窮桑之際,西射之南』是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兗州曲阜縣外城即周公旦伯禽所築古魯城也。」

[十四]

【正義】封帝堯之後於,封召公奭,觀其文稍似重也。水經注云薊城內西北隅有薊丘,因取名焉。括地志云:「燕山幽州漁陽縣東南六十里。徐才宗國都城記云周武王召公奭,地在燕山之野,故國取名焉。」按:封以五等之爵,二國俱武王立,因燕山薊丘爲名,其地足自立國。盛,乃幷居之,名遂絕焉。今幽州薊縣,古燕國也。

[十五]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鄭州管城縣外城,古管國城也,周武王叔鮮所封。」

[十六]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豫州北七十里上蔡縣,古蔡國武王封弟叔度是也。縣東十里有蔡岡,因名也。」

武王徵九牧之君,登之阜,以望商邑[]武王至于,自夜不寐。[]周公旦卽王所,曰:「曷爲不寐?」王曰:「告女:維天不饗,自未生於今六十年,麋鹿在牧,[]蜚鴻滿野。[]天不享,乃今有成。[]維天建,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,不顯亦不賓滅,[]以至今。我未定天保,何暇寐!」王曰:「定天保,依天室,悉求夫惡,貶從殷王受[]日夜勞來[]定我西土,[]我維顯服,及德方明。[]洛汭延于伊汭,居易毋固,其有夏之居。[十一]我南望三塗,北望鄙,顧詹有河[十二]粵詹,毋遠天室。」[十三]居于雒邑而後去。[十四]縱馬於華山之陽,[十五]放牛於桃林之虛;[十六]偃干戈,振兵釋旅:[十七]示天下不復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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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豳州三水縣西十里有豳原公劉所都之地也。豳城在此原上,因公爲名。」按:蓋武王登此城望商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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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鎬京也。武王,還至鎬京,憂未定天之保安,故自夜不得寐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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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此事出周書及隨巢子,云『夷羊在牧』。牧,郊也。夷羊,怪物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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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按:高誘曰「蜚鴻,蠛蠓也」。言飛蟲蔽田滿野,故爲災,非是鴻鴈也。隨巢子作「飛拾」,飛拾,蟲也。

【正義】蜚音飛,古「飛」字也。於今猶當今。於今六十年,從帝乙十年至伐年也。麋鹿在牧,喻讒佞小人在朝位也。飛鴻滿野,喻忠賢君子見放弃也。言帝乙立後,殷國益衰,至伐六十年閒,諂佞小人在於朝位,忠賢君子放遷於野。故詩云「鴻鴈于飛,肅肅其羽,之子于征,劬勞于野」。毛萇云「之子,侯伯卿士也。」鄭玄云「鴻鴈知避陰陽寒暑,喻民知去無道就有道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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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言上天不歆享家,故見災異,我今乃有成王業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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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云『不顧亦不賓成』,一又云『不顧亦不恤』也。」

【索隱】言天初建殷國,亦登進名賢之人三百六十夫,旣無非大賢,未能興化致理,故殷家不大光昭,亦不卽擯滅,以至于今也。亦見周書及隨巢子,頗復脫錯。而劉氏音破六爲古,其字義亦無所通。徐廣云一本作「不顧亦不賓成」,蓋是學者以周書及隨巢不同,逐音改易耳。隨巢子曰「天鬼不顧亦不賓滅」,天鬼卽天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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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言今悉求取夫惡人不知天命不順周家者,咸貶責之,與同罪,故曰「貶從殷王受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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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云『肯來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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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八字連作一句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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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服,事也。武王周公云,定知天之安保我位,得依天之宮室,退除殷紂之惡,日夜勞民,又安定我之西土。我維明於事,及我之德教施四方明行之,乃可至於寢寐也。自此已上至「武王至于,自夜不寐」,周公問之,故先書。

[十一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南,初在陽城,後居陽翟。」

【索隱】言自洛汭伊汭,其地平易無險固,是有夏之舊居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「自太康皆不易都城」,然則居陽城商均時,非都之也。帝王世紀云:「夏伯,今河南陽翟是。」汲冢古文云:「太康斟尋羿亦居之,又居之。」括地志云:「故鄩城洛州鞏縣西南五十八里也。」

[十二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周書度邑曰『武王太公曰,吾將因有夏之居也,南望過于三塗,北詹望于有河』。」

【索隱】杜預三塗陸渾縣南。,蓋太行山。鄙,都鄙,謂近之邑。度邑,周書篇名。度音徒各反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太行恆山連延,東北接碣石,西北接嶽山。」言北望太行恆山之邊鄙都邑也。又「晉州霍山一名太岳,在西北,恆山東北」。二說皆通。

[十三]

【正義】粵者,審慎之辭也。言審慎瞻二水之陽,無遠離此爲天室也。

[十四]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王城一名河南城,本郟鄏周公新築,在洛州河南縣北九里苑內東北隅。自平王以下十二王皆都此城,至敬王乃遷都成周,至赧王又居王城也。帝王世紀云『王城西有郟鄏陌』。左傳云『成王定鼎於郟鄏』。京相璠地名云『,山名。,邑名』。」

[十五]

【正義】華山華陰縣南八里。山南曰陽也。

[十六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桃林華山東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桃林陝州桃林縣西。山海經云『夸父之山,其北有林焉,名曰桃林,廣員三百里,中多馬,湖水出焉,北流入也』。」

[十七]

【集解】公羊傳曰:「入曰振旅。」

武王已克,後二年,問箕子殷所以亡。箕子不忍言惡,以存[]亡國宜告。[]武王亦醜,故問以天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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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前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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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六字連一句讀。

【正義】箕子殷人,不忍言惡,以周國之所宜言告武王,爲洪範九類,武王以類問天道。

武王病。天下未集,羣公懼,穆卜,[]周公乃祓齋,[]自爲質,[]欲代武王武王有瘳。後而崩,[]太子誦代立,是爲成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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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穆,敬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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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祓音廢,又音拂。齋音札皆反。祓謂除不祥求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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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音至。周公祓齋,自以贄幣告三王,請代武王武王病乃瘳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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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封禪書曰『武王二年,天下未寧而崩』。」皇甫謐曰:「武王定位元年歲在乙酉,六年庚寅崩。」按:皇覽曰「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長安鎬聚東社中也」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武王墓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畢原上也。」

成王少,初定天下,周公恐諸侯畔,公乃攝行政當國。管叔蔡叔羣弟疑周公,與武庚作亂,畔周公成王命,伐誅武庚管叔,放蔡叔。以微子開後,國於[]頗收餘民,以封武王少弟衞康叔[]晉唐叔得嘉穀,[]獻之成王成王以歸周公于兵所。[]周公受禾東土,魯天子之命。[]初,周公討之,三年而畢定,故初作大誥,次作微子之命,[]次歸禾,次嘉禾,次康誥、酒誥、梓材,[]其事在周公之篇。周公行政七年,成王長,周公反政成王,北面就羣臣之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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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今宋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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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尚書洛誥云:「我卜瀍水東,亦惟食,以居之衆。」又多士篇序云:「成周旣成,遷頑民。」按:是爲東周,古洛陽城也。括地志云:「洛陽故城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二十六里,周公所築,卽成周城也。輿地志云『以地在王城東,故曰東周敬王子朝亂,自洛邑東居此。以其迫阨不受王都,故壞翟泉而廣之』。」按:武王殷國,三監尹之。武庚作亂,周公滅之,徙三監之民於成周,頗收其餘衆,以封康叔衞侯,卽今衞州是也。孔安國云「以三監之餘民,國康叔衞侯周公懲其數叛,故使賢母弟主之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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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二苗同爲一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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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歸,一作『餽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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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尚書序云『旅天子之命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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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封命之書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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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告康叔以爲政之道,亦如梓人之治材也。」

成王,使召公復營洛邑,如武王之意。周公復卜申視,卒營築,居九鼎焉。曰:「此天下之中,四方入貢道里均。」作召誥、洛誥。成王旣遷遺民,周公以王命告,作多士、無佚。召公爲保,周公爲師,東伐淮夷,殘[]遷其君薄姑[]成王歸,在宗周[]作多方。[]旣絀命,襲淮夷,歸在,作周官。[]興正禮樂,度制於是改,而民和睦,頌聲興。[]成王旣伐東夷息愼來賀,王賜榮伯,作賄息愼之命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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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奄國在淮夷之北。」

【正義】奄音於險反。括地志云:「()[]徐城縣北三十里古徐國,卽淮夷也。兗州曲阜縣奄里,卽奄國之地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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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地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薄姑故城在青州博昌縣東北六十里。薄姑氏諸侯,封於此,滅之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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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伐鎬京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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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告衆方天下諸侯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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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言周家設官分職用人之法。」古文尚書序,周官,書篇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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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何休曰:「頌聲者,太平歌頌之聲,帝王之高致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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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賄,賜也。」馬融曰:「榮伯同姓,畿內諸侯,爲卿大夫也。」

成王將崩,懼太子釗之不任,[]乃命召公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。成王旣崩,二公率諸侯,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,申告以文王武王之所以爲王業之不易,務在節儉,毋多欲,以篤信臨之,作顧命。[]太子釗遂立,是爲康王康王卽位,徧告諸侯,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,作康誥。故成康之際,天下安寧,刑錯四十餘年不用。[]康王命作策,畢公分居里,成郊,[]作畢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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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釗音招,又古堯反。任,而針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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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臨終出命,故謂之顧。顧,將去之意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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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錯,置也。民不犯法,無所置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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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分別民之居里,異其善惡也。成定東周郊境,使有保護也。」

康王卒,子昭王瑕立。昭王之時,王道微缺。昭王南巡狩不返,卒於上。其卒不赴告,諱之也。[]昭王滿,是爲穆王穆王卽位,春秋已五十矣。王道衰微,穆王文武之道缺,乃命伯臩[]申誡[]太僕[]國之政,作臩命。[]復寧。

[]

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:「昭王德衰,南征,濟于,船人惡之,以膠船進王,王御船至中流,膠液船解,王及祭公俱沒于水中而崩。其右辛游靡長臂且多力,游振得王,人諱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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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伯冏,臣名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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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部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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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太僕,周穆王所置。蓋太御衆僕之長,中大夫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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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尚書序云:「穆王伯臩爲太僕正。」應劭云:「太僕,周穆王所置。蓋太御衆僕之長,中大夫也。」

穆王將征犬戎[]祭公謀父諫曰:[]「不可。先王燿德不觀兵。夫兵戢而時動,動則威,觀則玩,玩則無震。[]是故周文公之頌曰:[]『載戢干戈,載櫜弓矢,[]我求懿德,肆于時夏,允王保之。』[]先王之於民也,茂正其德而厚其性,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,明利害之鄉,[]以文脩之,使之務利而辟害,懷德而畏威,故能保世以滋大。昔我先王世后稷[]以服事。及之衰也,[]弃稷不務,[]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,而自竄於戎狄之閒。不敢怠業,時序其德,遵脩其緒,[十一]脩其訓典,朝夕恪勤,守以敦篤,奉以忠信。奕世載德,不忝前人。[十二]至于文王武王,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,事神保民,無不欣喜。商王帝辛大惡于民,庶民不忍,訢載武王,以致戎于商牧[十三]是故先王非務武也,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。夫先王之制,邦內甸服,邦外侯服,侯衞賓服,[十四]夷蠻要服,戎翟荒服。甸服者祭,[十五]侯服者祀,[十六]賓服者享,[十七]要服者貢,[十八]荒服者王。[十九]日祭,月祀,時享,歲貢,終王。先王之順祀也,[二十]有不祭則脩意,[二一]有不祀則脩言,[二二]有不享則脩文,[二三]有不貢則脩名,[二四]有不王則脩德,[二五]序成而有不至則脩刑。[二六]於是有刑不祭,伐不祀,征不享,讓不貢,告不王。於是有刑罰之辟,有攻伐之兵,有征討之備,有威讓之命,有文告之辭。布令陳辭而有不至,則增脩於德,無勤民於遠。是以近無不聽,遠無不服。今自大畢伯士之終也,[二七]犬戎氏以其職來王,[二八]天子曰[二九]『予必以不享征之,且觀之兵』,無乃廢先王之訓,而王幾頓乎?[三十]吾聞犬戎樹敦,[三一]率舊德而守終純固,其有以禦我矣。」王遂征之,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。自是荒服者不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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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畎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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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,畿內之國,周公之後,爲王卿士。謀父,字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祭城鄭州管城縣東北十五里,大夫祭仲邑也。釋例云『祭城河南,上有敖倉周公後所封也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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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震,懼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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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文公周公旦之謚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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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唐固曰:「櫜,韜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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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言武王常求美德,故陳其功於是夏而歌之。信哉武王能保此時夏之美。樂章大者曰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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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鄉,方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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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謂不窋也。」唐固曰:「父子相繼曰世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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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謂太康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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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言太康弃廢稷官。

[十一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遵,一作『選』。」

[十二]

【正義】前人謂后稷也。言不窋亦世載德,不忝后稷。及文王武王,無不務農事。

[十三]

【正義】近郊地,名牧野

[十四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此總言之也。侯,侯圻;衞,衞圻也。」

[十五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供日祭。」

[十六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供月祭。」

[十七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供時享。」

[十八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供歲貢。」

[十九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王,王事天子也。詩曰『莫敢不來王』。」

[二十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外傳云『先王之訓』。」

[二一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先脩志意以自責也。畿內近,知王意也。」

[二二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言號令也。」

[二三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文,典法也。」

[二四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名謂尊卑職貢之名號也。」

[二五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遠人不服,則脩文德以來之。」

[二六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序成,謂上五者次序已成,有不至則有刑罰也。」

[二七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犬戎之君。」

[二八]

【正義】賈逵云:「大畢伯士犬戎氏之二君也。白狼,白鹿,犬戎之職貢也。」按:大畢伯士終後,犬戎氏常以其職來王。

[二九]

【正義】祭公穆王之意,故云「天子曰」。

[三十]

【正義】幾音祈。

[三一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樹,一作『樕』。」按:韋昭曰「樹,立也。言犬戎立性敦篤也」。

諸侯有不睦者,甫侯言於王,作脩刑辟。[]王曰:「吁,來!有國有土,告汝祥刑。[]在今爾安百姓,何擇非其人,[]何敬非其刑,何居非其宜與?[]兩造具備,[]師聽五辭。[]五辭簡信,正於五刑。[]五刑不簡,正於五罰。[]五罰不服,正於五過。[]五過之疵,官獄內獄,閱實其罪,[]惟鈞其過。[十一]五刑之疑有赦,五罰之疑有赦,其審克之。[十二]簡信有衆,惟訊有稽。[十三]無簡不疑,共嚴天威。[十四]黥辟疑赦,其罰百率,[十五]閱實其罪。劓辟疑赦,其罰倍灑,[十六]閱實其罪。臏辟疑赦,其罰倍差,[十七]閱實其罪。宮辟疑赦,其罰五[十八]百率,閱實其罪。大辟疑赦,其罰千率,閱實其罪。墨罰之屬千,劓罰之屬千,臏罰之屬五百,宮罰之屬三百,大辟之罰其屬二百:五刑之屬三千。」命曰甫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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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書說云周穆王甫侯爲相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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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告汝善用刑之道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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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王肅曰:「訓以安百姓之道,當何所選擇乎?非當選擇賢人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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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當何所敬,非唯五刑乎?當何所居,非唯及世輕重所宜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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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造,一作『遭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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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兩謂囚證。造,至也。兩至具備,則衆獄官聽其入五刑辭。」

【正義】漢書刑法志云:「五聽,一曰辭聽,二曰色聽,三曰氣聽,四曰耳聽,五曰目聽。」周禮云「辭不直則言繁,目不直則視眊,耳不直則對答惑,色不直則貌赧,氣不直則數喘」也。

[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五辭簡核,信有罪驗,則正之於五刑矣。」

[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不簡核。謂不應五刑,當正五罰,出金贖罪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不服,不應罰也。正於五過,從赦免之。」

[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使與罰名相當。」

【索隱】按:呂刑云「惟官,惟反,惟內,惟貨,惟來」,今此似闕少,或從省文。

[十一]

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以此五過出入人罪,與犯法者等。」

[十二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刑疑赦從罰,罰疑赦從免,其當清察,能得其理也。」

[十三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簡核誠信,有合衆心,惟察其貌,有所考合,重之至也。」

【索隱】訊,依尚書音貌也。

[十四]

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無簡核誠信,不聽治其獄,當嚴敬天威,無輕用刑。」

[十五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率卽鍰也,音刷。」孔安國曰:「六兩曰鍰。鍰,黃鐵也。」

【索隱】鍰,黃鐵。鋝亦六兩,故馬融曰「鋝,量名,與呂刑鍰同」。舊本「率」亦作「選」。

[十六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蓰』。五倍曰蓰」孔安國曰:「倍百爲二百鍰也。」

【索隱】灑音戾。蓰音所解反。

[十七]

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倍二百爲四百鍰也。差者,又加四百之三分一,凡五百三十三三分一也。」

【正義】倍中之差,二百去三分一,合三百三十三鍰二兩也。宮刑,其罰五百,臏刑旣輕,其數豈加?故知之說非也。

[十八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六』。」

穆王立五十五年,崩,子共王繄扈立。[]共王游於上,密康公從,[]有三女犇之。其母曰:「必致之王。[]夫獸三爲羣,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。王田不取羣,[]公行不下衆,[]王御不參一族。[]夫粲,美之物也。衆以美物歸女,而何德以堪之?王猶不堪,況爾之小醜乎!小醜備物,終必亡。」康公不獻,一年,共王共王崩,子懿王囏立。[]懿王之時,王室遂衰,詩人作刺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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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作「伊扈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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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康公密國之君,姬姓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,東接縣城,故密國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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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列女傳曰:「康公母,姓隗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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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曹大家曰:「羣,衆,粲,皆多之名也。田獵得三獸,以其害深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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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曹大家云:「公,諸侯也。公之所行與衆人共議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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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御,婦官也。參,三也。一族,一父子也。故取姪娣以備三,不參一族之女也。」

[]

【索隱】系本作「堅」。

[]

【索隱】宋忠曰:「懿王徙都犬丘,一曰廢丘,今槐里是也。時王室衰,始作詩也。」

懿王崩,共王辟方立,是爲孝王孝王崩,諸侯復立懿王太子,是爲夷王[]

[]

【正義】紀年云:「三年,致諸侯,烹齊哀公于鼎。」帝王世紀云「十六年崩」也。

夷王崩,子厲王胡立。厲王卽位三十年,好利,近榮夷公。大夫芮良夫[]諫厲王曰:「王室其將卑乎?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。夫利,百物之所生也,天地之所載也,而有專之,其害多矣。天地百物皆將取焉,何可專也?所怒甚多,而不備大難。以是教王,王其能久乎?夫王人者,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。使神人百物無不得極,[]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。故頌曰『思文后稷,克配彼天,立我蒸民,莫匪爾極』。大雅曰『陳錫載』。[]是不布利而懼難乎,故能載以至于今。今王學專利,其可乎?匹夫專利,猶謂之盜,王而行之,其歸鮮矣。榮公若用,必敗也。」厲王不聽,卒以榮公爲卿士,用事。

[]

【正義】芮伯也。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極,中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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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唐固曰:「言文王布錫施利,以載成道也。」

王行暴虐侈傲,國人謗王。召公諫曰:[]「民不堪命矣。」王怒,得巫,[]使監謗者,[]以告則殺之。其謗鮮矣,諸侯不朝。三十四年,王益嚴,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[]厲王喜,告召公曰:「吾能弭謗矣,乃不敢言。」召公曰:「是鄣之也。防民之口,甚於防水。水壅而潰,傷人必多,民亦如此。是故爲水者決之使導,爲民者宣之使言。故天子聽政,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,[]瞽獻曲,[]史獻書,[]師箴,[]瞍賦,[]矇誦,[]百工諫,庶人傳語,[十一]近臣盡規,[十二]親戚補察,[十三]瞽史教誨,[十四]耆艾脩之,[十五]而后王斟酌焉,是以事行而不悖。民之有口也,猶土之有山川也,財用於是乎出;猶其有原隰衍沃也,[十六]衣食於是乎生。口之宣言也,善敗於是乎興。行善而備敗,所以產財用衣食者也。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,成而行之。若壅其口,其與能幾何?」王不聽。於是國莫敢出言,三年,乃相與畔,襲厲王厲王出奔於[十七]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召康公之後穆公虎,爲王卿士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衞國之巫也。」

[]

【正義】監音口銜反。監,察也。以巫人神靈,有謗毁必察也。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以目相盻而已。」

[]

【正義】上詩風刺。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曲,樂曲。」

[]

【正義】史,太史也。上書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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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音針。師,樂太師也。上箴戒之文。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無眸子曰瞍。賦,公卿列士所獻詩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有眸子而無見曰矇。周禮矇主弦歌,諷誦箴諫之語也。」

[十一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庶人卑賤,見時得失,不得達,傳以語王。」

【正義】傳音逐緣反。庶人微賤,見時得失,不得上言,乃在街巷相傳語。

[十二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近臣,驂僕之屬。」

[十三]

【正義】言親戚補王過失,及察是非也。

[十四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瞽,樂太師。史,太史也。」

[十五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耆艾,師傅也。脩理瞽史之教,以聞於王。」

[十六]

【集解】唐固曰:「下平曰衍,有溉曰沃。」

[十七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地,爲縣,屬河東,今曰永安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晉州霍邑縣漢彘縣,後改永安。從也。」

厲王太子召公之家,國人聞之,乃圍之。召公曰:「昔吾驟諫王,王不從,以及此難也。今殺王太子,王其以我爲讎而懟怒乎?夫事君者,險而不讎懟,[]怨而不怒,況事王乎!」乃以其子代王太子,太子竟得脫。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在危險之中。」

召公周公二相行政,號曰「共和」。[]共和十四年,厲王死于太子靜長於召公家,二相乃共立之爲王,是爲宣王。宣王卽位,二相輔之,脩政,法之遺風,諸侯復宗。十二年,魯武公來朝。

[]

【集解】共音如字。若汲冢紀年則云「共伯和干王位」。共音恭。,國;伯,爵;,其名;干,篡也。言共伯攝王政,故云「干王位」也。

【正義】共音巨用反。韋昭云:「之亂,公卿相與和而脩政事,號曰共和也。」魯連子云:「衞州共城縣周共伯之國也。共伯,好行仁義,諸侯賢之。周厲王無道,國人作難,王犇于,諸侯奉以行天子事,號曰『共和』元年。十四年,厲王死於共伯使諸侯奉王子宣王,而共伯復歸國于也。」世家云:「釐侯十三年,周厲王出犇于,共和行政焉。二十八年,周宣王立。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餘立爲君,共伯襲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釐侯羨自殺,人因葬釐侯旁,謚曰共伯,而立衞侯,是爲武公。」按:此文共伯不得立,而立爲武公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後,年歲又不相當,年表亦同,明紀年及魯連子非也。

宣王不脩籍於千畝,[]虢文公諫曰[]不可,[]王弗聽。三十九年,戰于千畝[]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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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應劭曰:「古者天子耕籍田千畝,爲天下先。」曰:「籍,蹈籍也。」按:宣王不脩親耕之禮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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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文公文王母弟虢仲之後,爲王卿士也。」韋昭曰:「文公虢叔之後,西虢也。宣王都鎬,在畿內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城在岐州陳倉縣(西)[]十里。」又云:「千畝原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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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國語曰:「虢文公諫曰『夫人之大事在農,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,人之繁庶於是乎生,事之共給於是乎在』。」事具載國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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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地名也,在西河介休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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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西夷別種,四嶽之後也。」

宣王旣亡南國之師,乃料民於太原[]仲山甫諫曰:[]「民不可料也。」宣王不聽,卒料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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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敗於姜戎時所亡也。南國,江漢之閒。料,數也。」唐固曰:「南國,南陽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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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毛萇云:「仲山甫樊穆仲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漢樊縣城在兗州瑕丘縣西南三十五里,古樊國仲山甫所封也。」

四十六年,宣王崩,[]幽王宮湦立。[]幽王二年,西周三川皆震。[]伯陽甫曰:「將亡矣。[]夫天地之氣,不失其序;若過其序,民亂之也。[]陽伏而不能出,陰迫而不能蒸,[]於是有地震。今三川實震,是陽失其所而塡陰也。[]陽失而在陰,[]原必塞;原塞,國必亡。夫水土演而民用也。[]土無所演,民乏財用,不亡何待!昔竭而亡,[]竭而亡。[十一]德若二代之季矣,其川原又塞,塞必竭。夫國必依山川,山崩川竭,亡國之徵也。川竭必山崩。[十二]若國亡不過十年,數之紀也。[十三]天之所弃,不過其紀。」是歲也,三川竭,岐山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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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周春秋云:「宣王杜伯而無辜,後三年,宣王會諸侯田于圃,日中,杜伯起於道左,衣朱衣冠,操朱弓矢,射宣王,中心折脊而死。」國語云:「杜伯射王於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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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生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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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也。」按:韋昭云「西周鎬京地震動,故三川亦動」。

【正義】按:涇渭二水在雍州北。洛水一名漆沮,在雍州東北,南流入。此時以王城東周鎬京西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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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伯陽父大夫也。」唐固曰:「伯陽父柱下史老子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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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過,失也。言民不敢斥王者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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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蒸,升也。陽氣在下,陰氣迫之,使不能升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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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爲陰所鎭笮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在陰下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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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水土氣通爲演。演猶潤也。演則生物,民得用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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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陽城所近也。」

[十一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人都水所經也。」

[十二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水泉不潤,枯朽而崩也。」

[十三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數起於一,終於十,十則更,故曰紀也。」

三年,幽王嬖愛襃姒[]襃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。太子母申侯女,而爲后。後幽王襃姒,愛之,欲廢申后,幷去太子宜臼,以襃姒爲后,以伯服爲太子。太史伯陽讀史記曰:[]亡矣。」昔自夏后氏之衰也,有二神龍止於夏帝庭而言曰:「余,之二君。」[]夏帝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,莫吉。卜請其漦而藏之,乃吉。[]於是布幣而策告之,[]龍亡而漦在,櫝而去之。[]亡,傳此器亡,又傳此器。比三代,莫敢發之。至厲王之末,[]發而觀之。漦流於庭,不可除。厲王使婦人裸而譟之。[]漦化爲玄黿,以入王後宮。[]後宮之童妾旣齔而遭之,[]旣笄而孕,[十一]無夫而生子,懼而弃之。宣王之時童女謠曰:「檿弧箕服,實亡周國。」[十二]於是宣王聞之,有夫婦賣是器者,宣王使執而戮之。逃於道,而見鄉者後宮童妾所弃妖子[十三]出於路者,[十四]聞其夜啼,哀而收之,夫婦遂亡,犇於人有罪,請入童妾所弃女子者於王[十五]以贖罪。弃女子出於,是爲襃姒。當幽州三年,王之後宮見而愛之,生子伯服,竟廢申后及太子,以襃姒爲后,伯服爲太子。[十六]太史伯陽曰:「禍成矣,無可柰何!」

[]

【索隱】,國名,同姓,姓姒氏。禮婦人稱國及姓。其女是龍漦妖子,爲人所收,人納之于王,故曰襃姒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襃國故城在梁州襃城縣東二百步,古襃國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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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諸國皆有史以記事,故曰史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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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虞翻曰:「龍自號之二先君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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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漦,龍所吐沫。沫,龍之精氣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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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以簡策之書告龍,而請其漦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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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櫝,匱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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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虞翻曰:「末年,王流之歲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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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譟,讙呼也。」唐固曰:「羣呼曰躁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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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亦作「蚖」,音元。玄蚖,蜤蜴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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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毁齒曰齔。女七歲而毁齒也。」

[十一]

【正義】筓音雞。禮記云:「女子許嫁而筓。」鄭玄云:「筓,今簪。」

[十二]
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山桑曰檿。弧,弓也。箕,木名。服,矢房也。」

[十三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妖,一作『夭』。夭,幼少也。」

[十四]

【正義】夫婦賣檿弧者,宣王欲執戮之,遂逃于路,遇此妖子,哀而收之。」

[十五]

【正義】國語云:「周幽王有襃人以襃姒女焉,與虢石甫比也。」

[十六]

【索隱】左傳所謂「攜王奸命」是也。

襃姒不好笑,幽王欲其笑萬方,故不笑。幽王爲㷭㸂[]大鼓,有寇至則舉火。諸侯悉至,至而無寇,襃姒乃大笑。幽王說之,爲數舉火。其後不信,諸侯益亦不至。

[]

【正義】峯遂二音。晝日燃熢以望火煙,夜舉燧以望火光也。熢,土魯也。燧,炬火也。皆山上安之,有寇舉之。

幽王虢石父爲卿,用事,國人皆怨。石父爲人佞巧[]善諛好利,王用之。又廢申后,去太子也。申侯怒,與[]西夷犬戎幽王。幽王舉火徵兵,兵莫至。遂殺幽王驪山下,[]襃姒,盡取賂而去。[]於是諸侯乃卽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,是爲平王,以奉祀。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佞,一作『諂』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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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,國名,同姓。

【正義】繒,自陵反。國語云「姒姓夏禹後」。括地志云:「繒縣沂州承縣,古侯國,後。」

[]

【索隱】在新豐縣南,故驪戎國也。舊音黎。徐廣音力知反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驪山雍州新豐縣南十六里。土地記云驪山藍田山。」按:驪山之陽卽藍田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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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汲冢紀年曰:「自武王以至幽王,凡二百五十七年也。」

【正義】按:汲冢書,晉咸和五年汲郡汲縣魏襄王冢,得古書冊七十五卷。

平王立,東遷于雒邑[]寇。平王之時,周室衰微,諸侯彊幷弱,始大,政由方伯。[]

[]

【正義】卽王城也。平王以前號東都,至敬王以後及戰國西周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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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周禮曰:「九命作伯。」鄭衆云:「長諸侯爲方伯。」

四十九年,魯隱公卽位。

五十一年,平王崩,太子洩父[]蚤死,立其子,是爲桓王桓王平王孫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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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音甫。

桓王三年,鄭莊公朝,桓王不禮。[]五年,怨,與田。田,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。[]八年,隱公[]桓公。十三年,伐[]射傷桓王桓王去歸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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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在魯隱公六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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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左傳鄭伯以璧假田,卒易太山之田,朝京師之湯沐邑,有周公廟以其近,故易取之。此云「田天子用事太山田」,誤。

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成王王城,有遷都之志,故賜周公許田,以爲魯國朝宿之邑,後世因而立周公別廟焉。鄭桓公友周宣王之母弟,封,有助祭泰山湯沐邑在以天子不能復巡狩,故欲以田,各從本國所近之宜也。恐周公別廟爲疑,故云已廢泰山之祀,而欲爲周公,遜辭以求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田在許州許昌縣南四十里,有魯城周公廟在城中。田在沂州費縣東南。」按:大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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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子允公子翬隱公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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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在魯桓五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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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左傳繻葛之役,祝聃射王中肩是也。

二十三年,桓王崩,子莊王佗立。莊王四年,周公黑肩欲殺莊王而立王子克[]辛伯告王,[]王殺周公[]王子克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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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莊王子儀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辛伯大夫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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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左傳曰:「初,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:『並后匹嫡,兩政耦國,亂之本也。』周公不從,故及於難。」然周公阿先王旨,自取誅夷,辛伯正君臣之義,卒安王業,二卿優劣誠可識也。

[]

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南燕姞姓也。」

十五年,莊王崩,子釐王[]胡齊立。釐王三年,齊桓公始霸。

[]

【正義】釐音僖。

五年,釐王崩,子惠王閬立。[]惠王二年。初,莊王嬖姬[]生子[] 有寵。及惠王卽位,奪其大臣園以爲囿,[]故大夫邊伯等五人作亂,[]謀召師,[]惠王惠王[]已居[]釐王爲王。樂及徧舞,[]君怒。四年,君伐殺王穨[]復入惠王惠王十年,賜齊桓公爲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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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名毋涼

【正義】作「毋涼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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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姚姓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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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莊王子,釐王弟,惠王之叔父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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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大臣,蔿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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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五人者,蔿國邊伯詹父子禽祝跪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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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南燕滑州胙城澶州衞南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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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左傳云蘇忿生十二邑,桓王蘇子十二邑與,故蘇子同五大夫伐惠王,十二邑之一也。杜預河內溫縣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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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大都。」

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,今河南陽翟縣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徧舞,皆舞六代之樂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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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賈逵云:「鄭厲公突虢公林父也。」

二十五年,惠王崩,子襄王鄭立。襄王母蚤死,後母曰惠后[]惠后叔帶[]有寵於惠王襄王畏之。三年,叔帶謀伐襄王襄王欲誅叔帶叔帶齊桓公使管仲,使隰朋[]王以上卿禮管仲管仲辭曰:「臣賤有司也,有天子之二守在。[]若節春秋來承王命,何以禮焉。[]陪臣敢辭。」[]王曰:「舅氏,余嘉乃勳,[]毋逆朕命。」管仲卒受下卿之禮而還。[]九年,齊桓公卒。十二年,叔帶復歸于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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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:「陳嬀歸于京師,實惠后也。」

【正義】按:陳國後,嬀姓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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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惠王子,襄王弟,封於,故左傳稱甘昭公

【正義】惠王子,襄王弟,封之於。括地志云:「故甘城洛州河南縣西南二十五里。左傳云甘昭公王子叔帶也。洛陽記云河南縣西南二十五里,甘水出焉,北流入。山上有甘城,卽甘公菜邑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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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,故和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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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杜預曰:「國子高子,天子所命爲守臣,皆上卿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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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節,時也。」王肅曰:「春秋聘享之節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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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陪,重也。諸侯之臣於天子,故曰陪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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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舅氏,言伯舅之使也。」

【正義】武王太公女爲后,故呼舅氏,遠言之。我善汝有平之功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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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管仲不敢以職自高,卒受本位之禮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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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:「王召之。」

十三年,[]王使游孫伯服[]人囚之。鄭文公惠王之入不與厲公爵,[]又怨襄王之與衞滑[]故囚伯服。王怒,將以富辰諫曰:[]「凡我之東徙,焉依。子穨之亂,又之由定,今以小怨弃之!」王不聽。十五年,王降師以伐。王德人,將以其女爲后。富辰諫曰:「皆受勞,王弃親親,不可從。」王不聽。十六年,王絀翟后人來誅,殺譚伯[]富辰曰:「吾數諫不從,如是不出,王以我爲懟乎?」乃以其屬死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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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姬姓之國。」按:左傳曰「人叛而服於」也。

【正義】杜預滑國河南緱氏縣,爲所滅,時屬,後屬。事在魯釐公二十年。括地志云:「緱氏故城本費城也,在洛州緱氏縣()東二十五里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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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二子,大夫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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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惠王以后之鞶鑒與鄭厲公,而獨與虢公玉爵。」

【正義】左傳云:「莊公二十一年,王巡狩,虢公爲王宮于,王與之酒泉鄭伯之享王,王以后之鞶鑒與之。虢公請器,王與之爵。鄭伯由是怨王也。」杜預云:「后鞶帶而以鏡爲飾也。爵,飲酒器也。,地。酒泉邑。」

[]

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,小國,近,世世服從,而更違叛,師伐之,聽命,後自愬於王,王以與。」

[]

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富辰大夫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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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唐固曰:「譚伯大夫原伯毛伯也。」

【索隱】按:國語亦云「殺譚伯」,而左傳太叔之難,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唐固據傳文讀「譚」爲「原」,然春秋有,何妨此時亦仕王朝,預獲被殺?國語旣云「殺譚伯」,故太史公依之,不從左傳說也。

初,惠后欲立王子帶,故以黨開人,人遂入襄王出犇[]居王于[]子帶立爲王,取襄王所絀翟后與居[]十七年,襄王告急于晉文公納王而誅叔帶襄王乃賜晉文公珪鬯弓矢,爲伯,以河內地與[]二十年,晉文公襄王襄王會之河陽踐土[]諸侯畢朝,書諱曰「天王狩于河陽」。[]

[]

【正義】公羊傳云:「王者無外,此其言出,何?不能事母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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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杜預曰:「鄭南氾襄城縣南。」

【正義】氾音凡。括地志云:「故氾城許州襄城縣一里。左傳云『天王出居於,處於氾』是。」

[]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溫城懷州溫縣西三十里,爲縣,本司寇蘇忿生之邑。左傳云蘇忿生十二邑,其一也。地理志云溫縣,故國,己姓蘇忿生所封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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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賈逵云:「有功,賞之以地,楊樊攢茅之田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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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河陽也。踐土地名,在河內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王宮在鄭州滎澤縣西北十五里王宮城中。左傳云晉文公城濮,至于衡雍,作王宮于踐土也。」按:王城則所作在踐土城內,東北隅有踐土臺,東去衡雍三十餘里也。

[]

【集解】左傳曰:「仲尼曰『以臣召君,不可以訓』,故書曰『狩』。」

二十四年,晉文公卒。

三十一年,秦穆公卒。

三十二年,襄王崩,子頃王壬臣立。頃王六年,崩,子匡王班立。匡王六年,崩,弟立,是爲定王。

定王元年,楚莊王陸渾之戎[],使人問九鼎。王使王孫滿應設以辭,[]兵乃去。十年,楚莊王鄭伯降,已而復之。十六年,楚莊王卒。

[]

【集解】地理志陸渾縣弘農郡

【正義】渾音魂。杜預云:「允姓之戎陸渾,在西北,二國誘而徙之伊川,遂從號,今洛州陸渾縣,取其號也。」後漢書云陸渾戎瓜州遷於伊川。左傳云:「初,平王之東遷也,辛有伊川,見被髮而祭於野者,曰『不及百年,此其乎?其禮先亡矣』。」按:至僖公二十二年秋,陸渾之戎伊川,計至辛有言,適百年也。括地志云:「故麻城謂之蠻中,在汝州梁縣界。左傳『單浮餘蠻氏』,杜預云『城在河南新城東南,伊洛之戎陸渾蠻氏城也。俗以爲麻蠻聲相近故耳』。」按:新城,今伊闕縣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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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王孫滿大夫也。」

二十一年,定王崩,子簡王夷立。簡王十三年,殺其君厲公,迎子周,立爲悼公

十四年,簡王崩,子靈王泄心立。靈王二十四年,齊崔杼弒其君莊公

二十七年,靈王崩,[]景王貴立。[]景王十八年,后太子聖而蚤卒。二十年,景王子朝[]欲立之,[]會崩,[]子丐之黨與爭立,國人立長子爲王,子朝攻殺悼王人攻子朝而立,是爲敬王[]

[]

【集解】皇覽曰:「靈王冢河南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。蓋以靈王生而有髭,而神,故謚靈王。其冢,民祀之不絕。」

[]

【索隱】名。按國語景王二十一年鑄大錢及無射,單穆公泠州鳩各設辭以諫。今此不言,亦其疏略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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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景王之長庶子。」

[]

【正義】左傳云:「子朝成周之寶珪沈於,津人得諸上。」杜預云:「禱求福也,珪自出水也。」按:神不敢受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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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覽曰:「景王冢洛陽太倉中。呂不韋洛陽十萬戶,故大其城幷圍景王冢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賈逵曰「敬王母弟。」

敬王元年,人入敬王子朝自立,敬王不得入,居[]四年,率諸侯入敬王子朝爲臣,[]諸侯城。十六年,子朝之徒復作亂,敬王犇于。十七年,晉文公遂入敬王

[]

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澤邑地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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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春秋曰:「子朝。」皇覽曰:「子朝冢南陽西鄂縣。今西鄂晁氏自謂子朝後也。」

三十九年,齊田常殺其君簡公

四十一年,孔子卒。

四十二年,敬王崩,[]元王仁立。[]元王八年,崩,子定王介立。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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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皇甫謐敬王四十四年,元己卯,崩壬戌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世本云貞王介也。」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世本云元王赤也。」皇甫謐曰:「元王十一年癸未,三晉智伯,二十八年崩,三子爭立,立貞定王。」

【索隱】系本云元王赤皇甫謐貞定王。考據二文,則是元有兩名,一名,一名。如史記,則元王定王父,定王貞王也;依系本,則元王貞王子。必有一乖誤。然此「定」當爲「貞」字,字誤耳。豈周家有兩定王,代數又非遠乎?皇甫謐見此,疑而不決,遂彌縫史記、系本之錯謬,因謂爲貞定王,未爲得也。

定王十六年,三晉智伯,分有其地。

二十八年,定王崩,[]長子去疾立,是爲哀王哀王立三月,弟襲殺哀王而自立,是爲思王思王立五月,少弟攻殺思王而自立,是爲考王。此三王皆定王之子。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皇甫謐貞定王十年,元癸亥,崩壬申。」

考王十五年,崩,[]威烈王午立。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皇甫謐考哲王元辛丑,崩乙卯。」

考王封其弟于河南[]是爲桓公,以續周公之官職。桓公卒,子威公代立。威公卒,子惠公代立,乃封其少子於[]以奉王,號東周惠公[]

[]

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:「考哲王封弟河南,續周公之官,是爲西周桓公。」按:自敬王遷都成周,號東周也。桓公王城,號西周桓公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惠公之子也。」

【正義】鞏音拱。郭緣生述征記鞏縣地,鞏伯邑。史記周顯王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,以奉王室,爲東周惠公也。子武公,爲所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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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考王封其弟于河南,爲桓公。卒,子威公立。卒,子惠公立。長子曰西周公。又封少子於,仍襲父號曰東周惠公。於是有東西二也。按:系本「西周桓公,居河南東周惠公,居洛陽」是也。

威烈王二十三年,九鼎震。命爲諸侯。

二十四年,崩,[]安王驕立。是歲盜殺楚聲王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皇甫謐曰元丙辰,崩己卯。」案:宋衷曰:「威烈王洛陽城中東北隅」也。

安王立二十六年,崩,[]烈王喜立。烈王二年,周太史儋[]秦獻公曰:[]「始秦國合而別,別五百載復合,[]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。」[]

[]

【集解】皇甫謐曰:「安王元庚辰,崩乙巳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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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老子列傳曰「老子」耳,又曰「非也」,驗其年代是別人。

【正義】幽王時有伯陽甫唐固曰:「伯陽甫老子也。」按:幽王元年至孔子卒三百餘年,孔子卒後一百二十九年,秦獻公。然老子孔子時,唐固說非也。

[]

【正義】秦本紀云獻公十一年見,見後十五年,周顯王文武胙於秦孝公,是復合時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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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周孝王伯翳之後爲侯伯,與別五百載。至昭王時,西周君臣自歸受罪,獻其邑三十六城,合也。」韋昭曰:「爲始別,謂秦仲也。五百歲,謂從秦仲孝公彊大,顯王致伯,與之親合也。」

【索隱】按:非子爲附庸,邑之,號曰秦嬴,是始合也。及秦襄公始列爲諸侯,是別之也。自列爲諸侯,至昭王五十二年,西周君臣獻邑三十六城以入於,凡五百一十六年,是合也。云「五百」,舉其大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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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從此後十七年而秦昭王立。」案:韋昭曰「武王昭王皆伯,至始皇而王天下」。

【索隱】霸王,謂始皇也。自以邑入,至始皇初立,政由太后、嫪毐,至九年誅,正十七年。

【正義】始與秦國合者,謂黃帝之後,至非子未別封,是合也。而非子末年,非子爲附庸,邑之,後二十九君,至秦孝公二年五百載,周顯王文武胙於秦孝公,復與之親,是復合也。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,謂從秦孝公三年至十九年周顯王玫胙於秦孝公,是霸也。孝公惠王稱王,是王者出也。然五百載者,非子秦侯已下二十八君,至孝公二年,都合四百八十六年,兼非子之後十四年,則成五百。

十年,烈王崩,弟立,[]是爲顯王顯王五年,賀秦獻公獻公稱伯。九年,致文武胙於秦孝公[]二十五年,會諸侯於。二十六年,致伯於秦孝公。三十三年,賀秦惠王。三十五年,致文武胙於秦惠王。四十四年,秦惠王稱王。[]其後諸侯皆爲王。[]

[]

【正義】扁,邊典反。

[]

【集解】胙,膰肉也。左傳曰:「王使宰孔齊侯胙,曰天子有事于文武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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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秦本紀云惠王十三年,與並稱王。

[]

【索隱】謂也。

四十八年,顯王崩,子愼靚王定立。愼靚王立六年,崩,子赧王延立。[]王赧時東西分治。[]王赧徙都西周[]

[]

【索隱】皇甫謐云名。赧非謚,謚法無赧。正以微弱,竊鈇逃債,赧然慙愧,故號曰「赧」耳。又按:尚書中候以「赧」爲「然」,鄭玄云「然讀曰赧」。王劭按:古音人扇反,今音奴板反。爾雅曰面慙曰赧。

[]

【索隱】西周河南也。東周也。王赧微弱,西周與東分主政理,各居一都,故曰東西。按:高誘西周王城,今河南東周成周,故洛陽之地。

[]

【正義】敬王王城東徙成周,十世至王赧,從成周西徙王城西周武公居焉。

西周武公[]共太子死,有五庶子,毋適立。司馬翦[]楚王曰:「不如以地資公子咎,爲請太子。」左成曰:[]「不可。不聽,是公之知困而交疏於也。[]不如請周君孰欲立,以微告請令()[]之以地。」果立公子咎爲太子。[]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惠公之長子。」

【索隱】按:戰國策作東周武公

[]

【正義】音子踐反,臣也。

[]

【正義】臣也。

[]

【正義】言以地資公子咎請爲太子,若不許,是交益疏。

[]

【正義】,諷周君欲立誰,以微言先告於()[]之以地,果立爲太子也。此以上至「西周武公」,是公子咎爲太子也。

八年,宜陽[]救之。而故,將伐之。[]蘇代楚王曰:「何以之禍也?[]之爲甚於者,欲令也,故謂『周秦』也。[]知其不可解,必入於,此爲之精者也。[]爲王計者,因善之,不於亦言善之,以疏之於[]絕於,必入於矣。」[]

[]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韓城一名宜陽城,在洛州福昌縣東十四里,卽韓宜陽縣城也。」

[]

【索隱】宜陽地,攻而救之,出兵,而,因加兵伐

[]

【索隱】蘇代楚王,王何以道實不爲也。今王責道爲,必入,是爲禍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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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相近,欲幷而外睦於,故當時諸侯咸謂「周秦」。

[]

【正義】解音紀買反。若知疑親,其計定不可解免,必親於也。是爲精妙之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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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言爲王計者,,因而善之;不親,亦言善之。若善必疏於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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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都也。旣親必絕矣。以上至「八年」,蘇代

借道兩之閒,[]將以伐恐借之畏於,不借畏於史厭[]周君曰:[]「何不令人謂[]公叔曰『之敢絕而伐者,信東周也。公何不與地,發質使之』?[]必疑不信,是不伐也。又謂曰『彊與地,將以疑也,不敢不受』。必無辭而令不受,[]是受地於而聽於。」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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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上「借」音精夕反,下音子夜反。

[]

【正義】烏減反,又於點反。

[]

【索隱】周君西周武公也。時王赧微弱,不主盟會,寄居西周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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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何』。應劭()氏姓注云以姓爲後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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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質音竹利反。使音所吏反。質使,令公子及重臣等往爲質,使,又得不信也。質,平敵不相負也。

[]

【正義】又謂曰:「强與地,令,則不敢不受,必無巧辭而令不敢()地也。」

[]

【索隱】此史厭,令與地,使質於,令不信,得不假道伐,而猶聽命於

西周君西周君惡往,故令人謂韓王[]曰:「西周君,將以使攻王之南陽也,王何不出兵於南陽周君將以爲辭於[]周君不入必不敢踰而攻南陽矣。」[]

[]

【索隱】按:戰國策云或人爲周君魏王云者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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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高誘注戰國策曰:「以兵在南爲辭,周君不往朝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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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南陽,今懷州也。杜預云在山南北。以上至「西周君」,是西周君令出兵南謀也。

東周西周戰,西周。或爲東周韓王曰:[]西周故天子之國,多名器重寶。王案兵毋出,可以德東周[]西周之寶必可以盡矣。」[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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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爲音于僞反。乃或人爲東周韓王,令按兵無出,則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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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按兵不出伐東周,而東周甚媿之恩德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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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出兵助西周,雖不攻東周西周媿其佐助,寶器必盡歸於。以上至「東周西周戰」,是或人說令無救西周也。

王赧成君雍氏[]徵甲與粟於東周東周君恐,召蘇代而告之。曰:「君何患於是。臣能使毋徵甲與粟於,又能爲君得高都。」[]周君曰:「子苟能,請以國聽子。」相國曰:[]雍氏,期三月也,今五月不能拔,是病也。[]今相國乃徵甲與粟於,是告病也。」相國曰:「善。使者已行矣。」[]曰:「何不與周高都?」相國大怒曰:「吾毋徵甲與粟於亦已多矣,[]何故與周高都也?」曰:「與周高都,是折而入於也,聞之必大怒忿,卽不通使,是以獘高都得完也。曷爲不與?」相國曰:「善。」果與周高都[]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陽翟雍氏城也。戰國策曰『兵入西周西周成君辯說求救』,當是說此事而脫誤也。」

【索隱】如此說,自合當改而注結之,不合與「楚圍雍氏」連注。

【正義】音於恭反。括地志云:「故雍城洛州陽翟縣東北二十五里,故老云黃帝雍父作杵臼所封也。」按:其地時屬也。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今河南新城縣高都城也。」

【索隱】高誘云:「高都邑,今屬上黨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高都故城一名郜都城,在洛州伊闕縣北三十五里。」

[]

【集解】漢書百官表曰:「相國,官。」亦有相國,然則諸國共放也。

[]

【正義】謂兵弊弱也。

[]

【索隱】已,止也。

[]

【正義】言幸甚也。

[]

【正義】以上至「楚圍雍氏」,是蘇代東周,令不徵甲而得高都

三十四年,蘇厲周君曰:「,扑師武[]北取趙藺離石者,[]白起也。是善用兵,又有天命。今又將兵出塞攻[]破則危矣。君何不令人說白起乎?曰『養由基者,善射者也。去柳葉百步而射之,百發而百中之。左右觀者數千人,皆曰善射。有一夫立其旁,曰「善,可教射矣」。養由基怒,釋弓搤劍,曰「客安能教我射乎?」客曰「非吾能教子支左詘右也。[]夫去柳葉百步而射之,百發而百中之,不以善息,[]少焉氣衰力倦,弓撥矢鉤,一發不中者,百發盡息。」[]今破,扑師武,北取趙藺離石者,公之功多矣。今又將兵出塞,過兩,倍,攻,一舉不得,前功盡弃。公不如稱病而無出』。」[]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扑,一作『仆』。戰國策曰犀武伊闕。」

[]

【集解】地理志曰西河郡離石二縣。

【正義】藺音力刃反。括地志云:「離石縣,今石州所理縣也。」離石,皆二邑。

[]

【正義】謂伊闕塞也,在洛州南十九里。伊闕山今名鍾山酈元注水經云:「兩山相對,望之若闕,伊水歷其閒,故謂之伊闕。」按:今謂之龍門鑿以通水也。

[]

【索隱】按:列女傳云「左手如拒,右手如附枝,右手發之,左手不知,此射之道也」。又越絕書曰「左手如附泰山,右手如抱嬰兒」。

[]

【索隱】言不以其善而且停息。息,止也。

[]

【索隱】息猶弃。言幷弃前善。

[]

【正義】以上至「三十四年」,是蘇厲白起無伐也。

四十二年,華陽約。[]馬犯周君曰:「請令。」[]乃謂梁王曰:「周王病若死,則必死矣。[]請以九鼎自入於王,王受九鼎而圖。」[]梁王曰:「善。」遂與之卒,言戍[]因謂秦王曰:「非戍也,將伐也。王試出兵境以觀之。」[]果出兵。又謂梁王曰:[]周王病甚矣,請後可而復之。[]今王使卒之,諸侯皆生心,後舉事且不信。不若令卒爲城,以匿事端。」[]梁王曰:「善。」遂使城[]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厄』。」

【正義】司馬彪云:「華陽,亭名,在密縣秦昭王三十三年,約,使客卿胡傷芒卯華陽,破之。」六國年表云:「白起魏華陽芒卯走。」括地志云:「故華陽城鄭州管城縣南四十里是。」按:馬犯魏華陽約,懼危,故謂「請」也。

[]

【索隱】華陽,地名。司馬彪曰:「華陽,亭名,在密縣秦昭王三十三年,約,使客卿胡傷芒卯華陽,破之。」是馬犯約,懼危,故謂周君,而設詭計也。

[]

【正義】馬犯臣也。乃說梁王曰,魏華陽之軍,去甚近,周王憂懼國破,猶身之重病,若死,則必死也。

[]

【索隱】圖,謀也。梁王,我方入鼎於玉,王當謀救援己也。

[]

【正義】戍,守也。雖未入九鼎於,而馬犯矯言,遂與之卒,令守

[]

【正義】兵非戍也,將漸伐而取九鼎寶器,王若不信,試出師於境,以觀梁王之變也。

[]

【正義】馬犯,得出兵於境,又重歸說梁王也。

[]

【索隱】按:戰國策「甚」作「瘉」。請後可而復之者,言王病愈,所圖不遂,請得在後有可之時以鼎入也。

【正義】復音扶富反。復,重也。旣破華陽軍,今又出兵境上,是周國久矣。前請卒戍,諸侯皆心疑,後可更重請益卒守乎?

[]

【索隱】實圖九鼎,且外遣卒戍和合。舉兵欲侵不救,是本無善之事,止是欲危而取九鼎,故諸侯皆心不信矣。故不如匿事端,使卒爲城。

【正義】旣諸侯生心,不如令卒便爲築城,以隱匿疑伐之事端,絕諸侯不信之心。梁王遂使城,解諸侯之疑也。

[]

【正義】以上至「四十二年」,是馬犯梁王築城也。

四十五年,周君客謂()[]曰:[]「公不若譽秦王之孝,因以爲太后養地,[]秦王必喜,是公有交。交善,周君必以爲公功。交惡,勸周君者必有罪矣。」[],而周冣秦王曰:「爲王計者不攻。攻,實不足以利,聲畏天下。天下以聲畏,必東合於,兵獘於。合天下於,則不王矣。天下欲獘,勸王攻。秦與天下獘,則令不行矣。」[]

[]

【索隱】()[]音詞喻反,之公子也。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地理志云,今潁川父城縣應鄉是也。」

【索隱】戰國策作「原」。地。太后,秦昭王宣太后芈氏也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應城應國,在()[]。」按:應城此時屬。太后,秦昭王宣太后芈氏

[]

【正義】客謂周冣曰,周君交善,是之功也。與交惡,勸周君周冣,今必得勸周君之罪也。以上至「四十五年」,是客說周冣,令周君,得交善而歸也。

[]

【正義】令音力政反。欲攻周冣曰,,天子之國,雖有重器名寶,土地狹少,不足利秦國。王若攻之,乃有攻天子之聲,而令天下以攻天子之聲畏,使諸侯歸於兵空獘於,則不王矣。是天下欲獘,故勸王攻,令受天下獘,而令教命不行於諸侯矣。以上至「」,是周冣也。

五十八年,三晉令其相國之,以之輕也,還其行。[]客謂相國曰:「之輕重未可知也。[]欲知三國之情。公不如急見秦王曰『請爲王聽東方之變』,秦王必重公。重公,是以取也;重,則固有周聚[]以收:是常不失重國之交也。」[],發兵攻三晉[]

[]

【正義】以輕易相,故相國於是反歸也。

[]

【正義】言之輕相國重相國,亦未可知。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冣』,冣亦古之聚字。」

[]

【正義】按:周聚而和於齊周,故得重。今相國又得重,是相國收周聚常不失大國之交也。

[]

【正義】三晉也。以上至「五十八年」,是客說相國,令報三國之情,得重也。

五十九年,韓陽城負黍[]西周恐,倍,與諸侯約從,[]將天下銳師出伊闕[]無得通陽城秦昭王怒,使將軍[]西周西周君[]頓首受罪,盡獻其邑三十六,口三萬。[]受其獻,歸其君於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陽城負黍聚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陽城洛州縣也。負黍亭陽城縣西南三十五里。故邑。左傳云『鄭伐周負黍』是也。」今屬韓國也。

[]

【集解】文穎曰:「關東爲從,關西爲橫。」孟康曰:「南北爲從,東西爲橫。」曰:「以利合曰從,以威勢相脅曰橫。」

【正義】按:諸說未允。關東地南北長,長爲從,六國共居之。關西地東西廣,廣爲橫,獨居之。

[]

【正義】西周韓陽城負黍,恐懼,倍之約,共諸侯連從,領天下銳師,從洛州南出伊闕軍,令不得通陽城

[]

【集解】漢書百官表曰:「前、後、左、右將軍,皆末官也。」

【正義】摎音紀虬反。

[]

【正義】謂西周武公

[]

【索隱】秦昭王之五十二年。

周君王赧卒,[]民遂東亡。取九鼎寶器,而遷西周公𢠸[]後七歲,秦莊襄王(西)[]東西皆入于,周旣不祀。[]

[]

【集解】宋衷曰:「謚曰西周武公。」

【索隱】非也。西周武公惠公之長子,此周君西周武公也。蓋此時武公王赧皆卒,故連言也。

【正義】劉伯莊云:「赧是慙恥之甚,輕微危弱,寄住東西,足爲慙赧,故號之曰。」帝王世紀云:「名。雖居天子之位號,爲諸侯之所役逼,與家人無異。名負責於民,無以得歸,乃上臺避之,故人名其臺曰逃責臺。」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𢠸音憚。𢠸狐聚陽人聚相近,在洛陽南百五十里新城之閒。」

【索隱】西周,蓋武公之太子文公也。武公卒而立,爲所遷。而東周亦不知其名號。戰國策雖有周文君,亦不知滅時定當何主。蓋周室衰微,略無紀錄,故太史公雖考衆書以卒其事,然二國代系甚不分明。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汝州外古梁城𢠸狐聚也。陽人故城卽陽人聚也,在汝州梁縣西四十里,東周君地。亦古梁城也,在汝州梁縣西南十五里。新城,今洛州伊闕縣也。」按:𢠸陽人傍在三城之閒。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比亡之時,凡七縣,河南洛陽穀城平陰偃師緱氏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穀城洛州河南縣西北十八里苑中。河陰縣城本漢平陰縣,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五十里。十三州志云在平津大河之南也。魏文帝改曰河陰。」

[]

【集解】皇甫謐曰:「凡三十七王,八百六十七年。」

【索隱】旣,盡也。日食盡曰旣。言祚盡滅,無主祭祀。

【正義】按:王赧卒後,天下無主三十五年,七雄並爭。至秦始皇立,天下一統,十五年,海內咸歸於矣。

太史公曰:學者皆稱,居洛邑,綜其實不然。武王營之,成王使召公卜居,居九鼎焉,而復都。至犬戎幽王乃東徙于洛邑。所謂「周公()[]」,東南杜中[]興九十有餘載,天子將封泰山,東巡狩至河南,求苗裔,封其後三十里地,號曰周子南君[]比列侯,以奉其先祭祀。[]

[]

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社』。」

[]

【集解】曰:「汲冢古文謂衞將軍文子子南彌牟,其後有子南勁,朝于,後惠成王,命子南爲侯。幷六國,最爲後,疑後,故氏子南而稱君也。」
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周承休城一名梁雀塢,在汝州梁縣東北二十六里。帝王世紀云『漢武帝元鼎四年,東巡河洛,思德,乃封姬嘉三千戶,地方三十里,爲周子南君,以奉祀。元帝初元五年,延年進爵爲承休侯』,在此城也。平帝元始四年,進爲鄭公光武建武十三年,封於,爲衞公。」顏師古云:「子南,其封邑之號,爲後,故總言周子南君。」按:自以下皆姓姬氏,著在史傳。子南爲氏,恐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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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自亡乙巳至元鼎四年戊辰,一百四十四年,之九十四年也。漢武元鼎四年封後也。」

【索隱述贊】后稷太王。丹開雀錄,火降烏流。三分旣有,八百不謀。蒼兕誓衆,白魚入舟。太師抱樂,箕子拘囚。成康之日,政簡刑措。南巡不還,西服莫附。共和之後,王室多故。檿弧興謠,龍漦作蠹。穨帶荏禍,實傾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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