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卷四
周本紀第四
周后稷,名弃。[一]其母有邰氏女,曰姜原。[二]姜原爲帝嚳元妃。[三]姜原出野,見巨人跡,心忻然說,欲踐之,踐之而身動如孕者。居期而生子,以爲不祥,弃之隘巷,[四]馬牛過者皆辟不踐;徙置之林中,適會山林多人,遷之;而弃渠中冰上,飛鳥以其翼覆薦之。姜原以爲神,遂收養長之。初欲弃之,因名曰弃。[五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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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因太王所居周原,因號曰周。地理志云右扶風美陽縣岐山在西北中水鄉,周太王所邑。括地志云:「故周城一名美陽城,在雍州武功縣西北二十五里,即太王城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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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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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韓詩章句曰:「姜,姓。原,字。」或曰姜原,謚號也。
【正義】邰,天來反,亦作「斄」,同。說文云:「邰,炎帝之後,姜姓,封邰,周弃外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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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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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譙周以爲「弃,帝嚳之冑,其父亦不著」,與此紀異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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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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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已下皆詩大雅生民篇所云「誕寘之隘巷,牛羊腓字之;誕寘之平林,會伐平林;誕寘之寒冰,鳥覆翼之」,是其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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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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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古史考云「弃,帝嚳之冑,其父亦不著」,與此文稍異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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弃爲兒時,屹如巨人之志。其游戲,好種樹麻、菽、麻、菽美。及爲成人,遂好耕農,相地之宜,宜穀者稼穡焉,[一]民皆法則之。帝堯聞之,舉弃爲農師,天下得其利,有功。帝舜曰:「弃,黎民始飢,[二]爾后稷播時百穀。」封弃於邰,[三]號曰后稷,別姓姬氏。[四]后稷之興,在陶唐、虞、夏之際,皆有令德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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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種曰稼,斂曰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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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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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今文尚書云『祖飢』,故此作『始飢』。祖,始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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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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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今斄鄉在扶風。」
【索隱】即詩生民曰「有邰家室」是也。邰即斄,古今字異耳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「故斄城一名武功城,在雍州武功縣西南二十二里,古邰國,后稷所封也。有后稷及姜嫄祠。」毛萇云:「邰,姜嫄國也,后稷所生。堯見天因邰而生后稷,故因封於邰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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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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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禮緯曰:「祖以履大跡而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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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稷卒,[一]子不窋立。[二]不窋末年,夏后氏政衰,去稷不務,[三]不窋以失其官而犇戎狄之閒。不窋卒,子鞠立。鞠卒,子公劉立。公劉雖在戎狄之閒,復脩后稷之業,務耕種,行地宜,自漆、沮度渭,取材用,[四]行者有資,居者有畜積,民賴其慶。百姓懷之,多徙而保歸焉。周道之興自此始,故詩人歌樂思其德。[五]公劉卒,子慶節立,國於豳。[六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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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山海經大荒經曰:「黑水青水之閒有廣都之野,后稷葬焉。」皇甫謐曰:「冢去中國三萬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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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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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帝王世紀云「后稷納姞氏,生不窋」,而譙周按國語云「世后稷,以服事虞、夏」,言世稷官,是失其代數也。若以不窋親棄之子,至文王千餘歲唯十四代,實亦不合事情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不窋故城在慶州弘化縣南三里。即不窋在戎狄所居之城也。」毛詩疏云:「虞及夏、殷共有千二百歲。每世在位皆八十年,乃可充其數耳。命之短長,古今一也,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許載,子必將老始生,不近人情之甚。以理而推,實難據信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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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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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夏太康失國,廢稷之官,不復務農。」
【索隱】國語云「棄稷不務」。此云「去稷」者,是太史公恐「弃」是后稷之名,故變文云「去」也。言夏政衰,不窋去稷官,不復務農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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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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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公劉從漆縣漆水南渡渭水,至南山取材木爲用也。括地志云:「豳州新平縣即漢漆縣也。漆水出岐州普潤縣東南岐山漆溪,東入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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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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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即詩大雅篇「篤公劉」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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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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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新平漆縣之東北有豳亭。」
【索隱】豳即邠也,古今字異耳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豳州新平縣即漢漆縣,詩豳國,公劉所邑之地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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慶節卒,子皇僕立。皇僕卒,子差弗立。差弗卒,子毁隃立。[一]毁隃卒,子公非立。[二]公非卒,子高圉立。[三]高圉卒,子亞圉立。[四]亞圉卒,子公叔祖類立。[五]公叔祖類卒,子古公亶父立。古公亶父復脩后稷、公劉之業,積德行義,國人皆戴之。薰育戎狄攻之,欲得財物,予之。已復攻,欲得地與民。民皆怒,欲戰。古公曰:「有民立君,將以利之。今戎狄所爲攻戰,以吾地與民。民之在我,與其在彼,何異。民欲以我故戰,殺人父子而君之,予不忍爲。」乃與私屬遂去豳,度漆、沮,[六]踰梁山,[七]止於岐下。[八]豳人舉國扶老攜弱,盡復歸古公於岐下。及他旁國聞古公仁,亦多歸之。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,而營築城郭室屋,而邑別居之。[九]作五官有司。[十]民皆歌樂之,頌其德。[十一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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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音踰。世本作「榆」。
【索隱】系本作「偽榆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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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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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云:「公非辟方。」皇甫謐云:「公非字辟方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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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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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宋衷曰:「高圉能率稷者也,周人報之。」
【索隱】系本云:「高圉侯侔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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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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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世本云:「亞圉雲都。」皇甫謐云:「雲都,亞圉字。」
【索隱】漢書古今表曰:「雲都,亞圉弟。」按:如此說,則辟方侯侔亦皆二人之名,實未能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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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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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云:「太公組紺諸盩。」三代世表稱叔類,凡四名。皇甫謐云「公祖一名組紺諸盩,字叔類,號曰太公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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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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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水在杜陽岐山。杜陽縣在扶風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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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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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梁山在雍州好畤縣西北十八里。」鄭玄云:「岐山在梁山西南。」然則梁山橫長,其東當夏陽,西北臨河,其西當岐山東北,自豳適周,當踰之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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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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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山在扶風美陽西北,其南有周原。」駰案:皇甫謐云「邑於周地,故始改國曰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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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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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分別而爲邑落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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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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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禮記曰:「天子之五官曰司徒、司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衆。」鄭玄曰:「此殷時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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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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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即詩頌云「后稷之孫,實維太王,居岐之陽,實始翦商」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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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公有長子曰太伯,次曰虞仲。太姜生少子季歷,[一]季歷娶太任,[二]皆賢婦人,[三]生昌,有聖瑞。[四]古公曰:「我世當有興者,其在昌乎?」長子太伯、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,乃二人亡如荊蠻,[五]文身斷髮,[六]以讓季歷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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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國語注云:「齊、許、申、呂四國,皆姜姓也,四岳之後,太姜之家。太姜,太王之妃,王季之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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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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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列女傳曰:「太姜,有邰氏之女。太任,摯任氏之中女。」
【正義】國語注云:「摯、疇二國,任姓。奚仲,仲虺之後,太任之家。太任,王季之妃,文王母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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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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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列女傳云:「太姜,太王娶以爲妃,生太伯、仲雍、王季。太姜有色而貞順,率導諸子,至於成童,靡有過失。太王謀事必於太姜,遷徙必與。太任,王季娶以爲妃。太任之性,端壹誠莊,維德之行。及其有身,目不視惡色,耳不聽淫聲,口不出傲言,能以胎教子,而生文王。」此皆有賢行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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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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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尚書帝命驗云:「季秋之月甲子,赤爵銜丹書入于酆,止于昌戶。其書云:『敬勝怠者吉,怠勝敬者滅,義勝欲者從,欲勝義者凶。凡事不強則枉,不敬則不正。枉者廢滅,敬者萬世。以仁得之,以仁守之,其量百世。以不仁得之,以仁守之,其量十世。以不仁得之,不仁守之,不及其世』。」此蓋聖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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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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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太伯奔吳,所居城在蘇州北五十里常州無錫縣界梅里村,其城及冢見存。而云「亡荊蠻」者,楚滅越,其地屬楚,秦滅楚,其地屬秦,秦諱「楚」,改曰「荊」,故通號吳越之地爲荊。及北人書史加云「蠻」,勢之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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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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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常在水中,故斷其髮,文其身,以象龍子,故不見傷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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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公卒,季歷立,是爲公季。公季脩古公遺道,篤於行義,諸侯順之。
公季卒,[一]子昌立,是爲西伯。西伯曰文王,[二]遵后稷、公劉之業,則古公、公季之法,篤仁,敬老,慈少。禮下賢者,日中不暇食以待士,士以此多歸之。伯夷、叔齊在孤竹,[三]聞西伯善養老,盍往歸之。太顚、閎夭、散宜生、鬻子、辛甲大夫之徒皆往歸之。[四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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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甫謐曰:「葬鄠縣之南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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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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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:「文王龍顏虎眉,身長十尺,胸有四乳。」雒書靈準聽云:「蒼帝姬昌,日角鳥鼻,高長八尺二寸,聖智慈理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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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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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邵曰:「在遼西令支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孤竹故城在平州盧龍縣南十二里,殷時諸侯孤竹國也,姓墨胎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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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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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劉向別錄曰:「鬻子名熊,封於楚。辛甲,故殷之臣,事紂。蓋七十五諫而不聽,去至周,召公與語,賢之,告文王,文王親自迎之,以爲公卿,封長子。」長子,今上黨所治縣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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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侯虎譖西伯於殷紂曰:「西伯積善累德,諸侯皆嚮之,纣不利於帝。」帝紂乃囚西伯於羑里。閎夭之徒患之,乃求有莘氏美女,[一]驪戎之文馬,[二]有熊九駟,[三]他奇怪物,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。紂大說,曰:「此一物足以釋西伯,[四]況其多乎!」乃赦西伯,賜之弓矢斧鉞,使西伯得征伐。曰:「譖西伯者,崇侯虎也。」西伯乃獻洛西之地,以請紂去炮格之刑。紂許之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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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古㜪國城在同州河西縣南二十里。世本云莘國,姒姓,夏禹之後,即散宜生等求有莘美女獻紂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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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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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驪戎故城在雍州新豐縣東南十六里,殷、周時驪戎國城也。」按:駿馬赤鬣縞身,目如黃金,文王以獻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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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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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鄭州新鄭縣,本有熊氏之墟也。」按:九駟,三十六匹馬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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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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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一物,謂㜪氏之美女也。以殷紂淫昏好色,故知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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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伯陰行善,諸侯皆來決平。於是虞、芮之人[一]有獄不能決,乃如周。入界,耕者皆讓畔,民俗皆讓長。虞、芮之人未見西伯,皆慙,相謂曰:「吾所爭,周人所恥,何往爲,祇取辱耳。」遂還,俱讓而去。諸侯聞之,曰「西伯蓋受命之君」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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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虞在河東大陽縣,芮在馮翊臨晉縣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虞城在陝州河北縣東北五十里虞山之上,古虞國也。故芮城在芮城縣西二十里,古芮國也。晉太康地記云虞西百四十里有芮城。」括地志又云:「閒原在河北縣西六十五里。詩云『虞芮質厥成』。毛萇云『虞芮之君相與爭田,久而不平,乃相謂曰:「西伯仁人,盍往質焉。」乃相與朝周。入其境,則耕者讓畔,行者讓路。入其邑,男女異路,班白不提挈。入其朝,士讓爲大夫,大夫讓爲卿。二國君相謂曰:「我等小人,不可履君子之庭。」乃相讓所爭地以爲閒原』。至今尚在。」注引地理志芮在臨晉者,恐疏。然閒原在河東,復與虞、芮相接,臨晉在河西同州,非臨晉芮鄉明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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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年,伐犬戎。[一]明年,伐密須。[二]明年,敗耆國。[三]殷之祖伊聞之,懼,以告帝紂。紂曰:「不有天命乎?是何能爲!」明年,伐邗。[四]明年,伐崇侯虎。[五]而作豐邑,[六]自岐下而徙都豐。明年,西伯崩,[七]太子發立,是爲武王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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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山海經曰:「有人,人面獸身,名曰犬戎。」
【正義】又云:「黃帝生苗龍,苗龍生融吾,融吾生幷明,幷明生白犬。白犬有二,是爲犬戎。」說文云「赤狄本犬種」,故字從犬。又後漢書云「犬戎,槃瓠之後也」,今長沙武林之郡太半是也。又毛詩疏云「犬戎昆夷」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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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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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密須氏,姞姓之國。」瓚曰:「安定陰密縣是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;其東接縣城,即古密國。」杜預云姞姓國,在安定陰密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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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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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𨸔』。」
【正義】即黎國也。鄒誕生云本或作「黎」。孔安國云黎在上黨東北。括地志云:「故黎城,黎侯國也,在潞州黎城縣東北十八里。尚書云『西伯既戡黎』是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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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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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邘城在野王縣西北,音于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邘城在懷州河內縣西北二十七里,古邘國城也。左傳云:『邘、晉、應、韓,武王之穆也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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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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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皇甫謐云夏鯀封。虞、夏、商、周皆有崇國,崇國蓋在豐鎬之閒。詩云「既伐于崇,作邑于豐」,是國之地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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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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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豐在京兆鄠縣東,有靈臺。鎬在上林昆明北,有鎬池,去豐二十五里。皆在長安南數十里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周豐宮,周文王宮也,在雍州鄠縣東三十五里。鎬在雍州西南三十二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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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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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文王九十七乃崩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周文王墓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原上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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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伯蓋卽位五十年。其囚羑里,蓋益易之八卦爲六十四卦。[一]詩人道西伯,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。[二]後十年而崩,[三]謚爲文王。[四]改法度,制正朔矣。追尊古公爲太王,公季爲王季:[五]蓋王瑞自太王興。[六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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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乾鑿度云:「垂黃策者羲,益卦演德者文,成命者孔也。」易正義云伏羲制卦,文王卦辭,周公爻辭,孔十翼也。按:太史公言「蓋」者,乃疑辭也。文王著演易之功,作周紀方贊其美,不敢專定,重易故稱「蓋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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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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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二國相讓後,諸侯歸西伯者四十餘國,咸尊西伯爲王。蓋此年受命之年稱王也。帝王世紀云:「文王即位四十二年,歲在鶉火,文王更爲受命之元年,始稱王矣。」又毛詩[疏]云:「文王九十七而終,終時受命九年,則受命之元年年八十九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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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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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十當爲「九」,其說在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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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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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謚法:「經緯天地曰文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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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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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易緯云「文王受命,改正朔,布王號於天下」。鄭玄信而用之,言文王稱王,已改正朔布王號矣。按:天無二日,土無二王,豈殷紂尚存而周稱王哉?若文王自稱王改正朔,則是功業成矣,武王何復得云大勳未集,欲卒父業也?禮記大傳云「牧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,追王太王亶父、王季歷、文王昌」。據此文乃是追王爲王,何得文王自稱王改正朔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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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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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古公在邠,被戎狄攻戰奪民。太王曰「民之在我,與彼何異,殺人父子而君之,予不忍爲」。遂遠去邠,止於岐下。邠人舉國盡歸古公。他國聞古公仁,亦多歸之。乃貶戎狄之俗,爲室屋邑落,而分別居之。季歷又生昌,有聖瑞。蓋是王瑞自太王時而興起也。然自「西伯蓋即位五十年」以下至「太王興」,在西伯崩後重述其事,爲經傳不同,不可全弃,乃略而書之,引次其下,事必可疑,故數言「蓋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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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王卽位,[一]太公望爲師,周公旦爲輔,召公、畢公之徒左右王,師脩文王緒業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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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謚法:「克定禍亂曰武。」春秋元命包云:「武王駢齒,是謂剛强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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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年,武王上祭于畢。[一]東觀兵,至于盟津。[二]爲文王木主,載以車,中軍。武王自稱太子發,言奉文王以伐,不敢自專。乃告司馬、司徒、司空、諸節:[三]「齊栗,信哉!予無知,以先祖有德臣,小子受先功,[四]畢立賞罰,以定其功。」遂興師。師尚父號曰:[五]「總爾衆庶,與爾舟楫,後至者斬。」武王渡河,中流,白魚躍入王舟中,[六]武王俯取以祭。旣渡,有火自上復于下,至于王屋,流爲烏,其色赤,其聲魄云。[七]是時,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。諸侯皆曰:「紂可伐矣。」武王曰:「女未知天命,未可也。」乃還師歸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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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畢,文王墓地名也。」
【索隱】按:文云「上祭于畢」,則畢,天星之名。畢星主兵,故師出而祭畢星也。
【正義】上音時掌反。尚書武成篇云:「我文考文王,誕膺天命,以撫方夏,惟九年,大統未集。」太誓篇序云:「惟十有一年,武王伐殷。」太誓篇云:「惟十有三年春,大會于孟津。」大戴禮云:「文王十五而生武王。」則武王少文王十四歲矣。禮記文王世子云:「文王九十七而終,武王九十三而終。」按:文王崩時武王已八十三矣,八十四卽位,至九十三崩,武王卽位適滿十年。言十三年伐紂者,續文王受命年,欲明其卒父業故也。金縢篇云:「惟克商二年,王有疾,不豫。」按:文王受命九年而崩,十一年武王服闋,觀兵孟津,十三年克紂,十五年有疾,周公請命,王有瘳,後四年而崩,則武王年九十三矣。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觀兵,十一年伐紂,則以爲武王卽位年數,與尚書違,甚疏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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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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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譙周云史記武王十一年東觀兵,十三年克紂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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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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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諸受符節有司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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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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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云『予小子受先公功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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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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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號令之軍法重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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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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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魚者,介鱗之物,兵象也。白者,殷家之正色,言殷之兵衆與周之象也。」
【索隱】此已下至火復王屋爲烏,皆見周書及今文泰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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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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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王屋,王所居屋。流,行也。魄然,安定意也。」鄭玄曰:「書說云烏有孝名。武王卒父大業,故烏瑞臻。赤者,周之正色也。」
【索隱】按:今文泰誓「流爲鵰」。鵰,鷙鳥也。馬融云「明武王能伐紂」,鄭玄云「烏是孝鳥,言武王能終父業」,亦各隨文而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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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二年,聞紂昏亂暴虐滋甚,殺王子比干,囚箕子。太師疵、少師彊抱其樂器而犇周。於是武王徧告諸侯曰:「殷有重罪,不可以不畢伐。」[一]乃遵文王,遂率戎車三百乘,虎賁三千人,[二]甲士四萬五千人,以東伐紂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,師畢渡盟津,[三]諸侯咸會。曰:「孳孳無怠!」武王乃作太誓,告于衆庶:「今殷王紂乃用其婦人之言,自絕于天,毁壞其三正,[四]離逷其王父母弟,[五]乃斷弃其先祖之樂,乃爲淫聲,用變亂正聲,怡說婦人。[六]故今予發維共行天罰。勉哉夫子,[七]不可再,不可三!」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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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滅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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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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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虎賁,勇士稱也。若虎賁獸,言其猛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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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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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畢,盡也。盡從河南渡河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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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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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動逆天地人也。」
【正義】按:三正,三統也。周以建子爲天統,殷以建丑爲地統,夏以建寅爲人統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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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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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王父母弟,祖父母之族。必言『母弟』,舉親者言之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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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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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怡,一作『辭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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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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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夫子,丈夫之稱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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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[一]甲子昧爽,[二]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,乃誓。[三]武王左杖黃鉞,右秉白旄,[四]以麾。曰:「遠矣西土之人!」[五]武王曰:「嗟!我有國冢君,[六]司徒、司馬、司空,亞旅、師氏,[七]千夫長、百夫長,[八]及庸、蜀、羌、髳、微、纑、彭、濮人,[九]稱爾戈,[十]比爾干,立爾矛,予其誓。」王曰:「古人有言『牝雞無晨。牝雞之晨,惟家之索』。[十一]今殷王紂維婦人言是用,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,[十二]昬弃其家國,遺其王父母弟不用,乃維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長,是信是使,[十三]俾暴虐于百姓,以姦軌于商國。今予發維共行天之罰。今日之事,不過六步七步,乃止齊焉,[十四]夫子勉哉!不過於四伐五伐六伐七伐,乃止齊焉,[十五]勉哉夫子!尚桓桓,[十六]如虎如羆,如豺如離,[十七]于商郊,不禦克犇,以役西土,[十八]勉哉夫子!爾所不勉,其于爾身有戮。」[十九]誓已,諸侯兵會者車四千乘,陳師牧野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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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正』。此建丑之月,殷之正月,周之二月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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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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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昧,冥也;爽,明:蚤旦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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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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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癸亥夜陳,甲子朝誓之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衞州城,故老云周武王伐紂至於商郊牧野,乃築此城。酈元注水經云自朝歌南至清水,土地平衍,據皋跨澤,悉牧野也。」括地志又云:「紂都朝歌在衞州東北七十三里朝歌故城是也。本妹邑,殷王武丁始都之。帝王世紀云帝乙復濟河北,徙朝歌,其子紂仍都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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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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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鉞,以黃金飾斧。左手杖鉞,示無事於誅;右手把旄,示有事於教令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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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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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勞苦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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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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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冢,大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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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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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亞,次。旅,衆大夫也,其位次卿。師氏,大夫官,以兵守門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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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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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師率,卒率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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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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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八國皆蠻夷戎狄。羌在西。蜀,叟。髳、微在巴蜀。纑、彭在西北。庸、濮在江漢之南。」馬融曰:「武王所率,將來伐紂也。」
【正義】髳音矛。括地志云:「房州竹山縣及金州,古庸國。益州及巴、利等州,皆古蜀國。隴右岷、洮、叢等州以西,羌也。姚府以南,古髳國之地。戎府之南,古微、瀘、彭三國之地。濮在楚西南。有髳州、微、濮州、瀘府、彭州焉。武王率西南夷諸州伐紂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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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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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稱,舉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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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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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索,盡也。喻婦人知外事,雌代雄鳴,則家盡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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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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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肆,祭名。答,問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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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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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言紂弃其賢臣,而尊長逃亡,罪人信用之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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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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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今日戰事,不過六步七步,乃止相齊。言當旅進一心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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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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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伐謂擊刺也。少則四五,多則六七,以爲例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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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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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威武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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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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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此訓與『螭』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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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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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禦,彊禦,謂彊暴也。克,殺也。不得暴殺紂師之犇走者,當以爲周之役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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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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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所言且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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帝紂聞武王來,亦發兵七十萬人距武王。武王使師尚父與百夫致師,[一]以大卒馳帝紂師。[二]紂師雖衆,皆無戰之心,心欲武王亟入。紂師皆倒兵以戰,以開武王。武王馳之,紂兵皆崩畔紂。紂走,反入登于鹿臺之上,蒙衣其殊玉,[三]自燔于火而死。武王持大白旗以麾諸侯,諸侯畢拜武王,武王乃揖諸侯,[四]諸侯畢從。武王至商國,[五]商國百姓咸待於郊。於是武王使羣臣告語商百姓曰:「上天降休!」商人皆再拜稽首,武王亦答拜。[六]遂入,至紂死所。武王自射之,三發而后下車,以輕劍擊之,[七]以黃鉞斬紂頭,縣大白之旗。已而至紂之嬖妾二女,二女皆經自殺。武王又射三發,擊以劍,斬以玄鉞,[八]縣其頭小白之旗。武王已出復軍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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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周禮:「環人,掌致師。」鄭玄曰:「致師者,致其必戰之志也。古者將戰,先使勇力之士犯敵焉。」春秋傳曰:「楚許伯御樂伯,攝叔爲右,以致晉師。許伯曰:『吾聞致師者,御靡旌,摩壘而還。』樂伯曰:『吾聞致師者,左射以菆,代御執轡,御下掚馬,掉鞅而還。』攝叔曰:『吾聞致師者,右入壘,折馘,執俘而還。』皆行其所聞而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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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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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帝,一作『商』。」
【正義】大卒,謂戎車三百五十乘,士卒二萬六千二百五十人,有虎賁三千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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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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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衣音於既反。周書云:「甲子夕,紂取天智玉琰五,環身以自焚。」注:「天智,玉之善者,縫環其身自厚也。凡焚四千玉也,庶玉則銷,天智玉不銷,紂身不盡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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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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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武王率諸侯伐天子,天子已死,諸侯畢賀,故武王揖諸侯,言先拊循其心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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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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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謂至朝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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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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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武王雖以臣伐君,頗有慙德,不應答商人之拜,太史公失辭耳。尋上文,諸侯畢拜賀武王,武王尚且報揖,無容遂下拜商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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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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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周書作「輕呂擊之」。輕呂,劍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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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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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司馬法曰:「夏執玄鉞。」宋均曰:「玄鉞用鐵,不磨礪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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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明日,除道,脩社及商紂宮。及期,百夫荷罕旗以先驅。[一]武王弟叔振鐸奉陳常車,周公旦把大鉞,畢公把小鉞,以夾武王。散宜生、太顚、閎夭皆執劍以衞武王。旣入,立于社南大卒之左,[左]右畢從。毛叔鄭奉明水,[二]衞康叔封布茲,[三]召公奭贊采,[四]師尚父牽牲。尹佚筴祝曰:[五]「殷之末孫季紂,[六]殄廢先王明德,侮蔑神祇不祀,昏暴商邑百姓,其章顯聞于天皇上帝。」於是武王再拜稽首,曰:「膺更大命,革殷,受天明命。」武王又再拜稽首,乃出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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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蔡邕獨斷曰:「前驅有九旒雲罕。」東京賦曰:「雲罕九旒。」薛綜曰:「旒,旗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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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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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周禮曰:「司烜氏以鑑取明水於月。」鄭玄曰:「鑑,鏡屬也。取月之水,欲得陰陽之絜氣。陳明水以爲玄酒。」
【索隱】明,明水也。舊本皆無「水」字,今本有「水」字者多,亦是也。若惟云「奉明」,其義未見,不知「奉明」何物也。烜音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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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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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茲者,籍席之名。諸侯病曰『負茲』。」
【索隱】茲,一作「苙」,公明草也。言「茲」,舉成器;言「苙」,見絜草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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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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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贊,佐也。采,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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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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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尹佚讀筴書祝文以祭社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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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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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周書作「末孫受德」。受德,紂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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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商紂子祿父殷之餘民。武王爲殷初定未集,乃使其弟管叔鮮、蔡叔度相祿父治殷。[一]已而命召公釋箕子之囚。[二]命畢公釋百姓之囚,表商容之閭。命南宮括散鹿臺之財,發鉅橋之粟,以振貧弱萌隸。命南宮括、史佚展九鼎保玉。[三]命閎夭封比干之墓。[四]命宗祝享祠于軍。乃罷兵西歸。行狩,記政事,作武成。[五]封諸侯,班賜宗彝,作分殷之器物。[六]武王追思先聖王,乃襃封神農之後於焦,[七]黃帝之後於祝,[八]帝堯之後於薊,[九]帝舜之後於陳,[十]大禹之後於𣏌。[十一]於是封功臣謀士,而師尚父爲首封。封尚父於營丘,曰齊。[十二]封弟周公旦於曲阜,曰魯。[十三]封召公奭於燕。[十四]封弟叔鮮於管,[十五]弟叔度於蔡。[十六]餘各以次受封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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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地理志云河內,殷之舊都。周既滅殷,分其畿內爲三國,詩邶、鄘、衞是。邶以封紂子武庚;鄘,管叔尹之;衛,蔡叔尹之:以監殷民,謂之三監。帝王世紀云:「自殷都以東爲衞,管叔監之;殷都以西爲鄘,蔡叔監之;殷都以北爲邶,霍叔監之:是爲三監。」按:二說各異,未詳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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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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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釋,一作『原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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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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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保,一作『寶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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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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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封,謂益其土及畫疆界。括地志云:「比干墓在衛州汲縣北十里二百五十步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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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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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武功成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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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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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宗彝,宗廟樽也。作分器,著王之命及受物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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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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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弘農陝縣有焦城,故焦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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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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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左傳云:「祝其,實夾谷。」杜預云:「夾谷卽祝其也。」服虔云:「東海郡祝其縣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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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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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燕國有薊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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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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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陳州宛丘縣在陳城中,即古陳國也。帝舜後遏父爲周武王陶正,武王賴其器用,封其子嬀滿於陳,都宛丘之側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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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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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汴州雍丘縣,古𣏌國。地理志云古𣏌國理此城。周武王封禹後於𣏌,號東樓公,二十一代爲楚所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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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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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爾雅曰:「水出其前而左曰營丘。」郭璞曰:「今齊之營丘,淄水過其南及東。」
【正義】水經注今臨菑城中有丘云。青州臨淄縣古營丘之地,呂望所封齊之都也。營丘在縣北百步外城中。輿地志云秦立爲縣,城臨淄水,故曰臨淄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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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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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曲阜在魯城中,委曲長七八里。」
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:「炎帝自陳營都於魯曲阜。黃帝自窮桑登帝位,後徙曲阜。少昊邑于窮桑,以登帝位,都曲阜。顓頊始都窮桑,徙商丘。」窮桑在魯北,或云窮桑卽曲阜也。又爲大庭氏之故國,又是商奄之地。皇甫謐云:「黃帝生於壽丘,在魯城東門之北。居軒轅之丘,(於)山海經云『此地窮桑之際,西射之南』是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兗州曲阜縣外城即周公旦子伯禽所築古魯城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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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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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封帝堯之後於薊,封召公奭於燕,觀其文稍似重也。水經注云薊城內西北隅有薊丘,因取名焉。括地志云:「燕山在幽州漁陽縣東南六十里。徐才宗國都城記云周武王封召公奭於燕,地在燕山之野,故國取名焉。」按:周封以五等之爵,薊、燕二國俱武王立,因燕山、薊丘爲名,其地足自立國。薊微燕盛,乃幷薊居之,薊名遂絕焉。今幽州薊縣,古燕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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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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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鄭州管城縣外城,古管國城也,周武王弟叔鮮所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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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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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豫州北七十里上蔡縣,古蔡國,武王封弟叔度於蔡是也。縣東十里有蔡岡,因名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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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王徵九牧之君,登豳之阜,以望商邑。[一]武王至于周,自夜不寐。[二]周公旦卽王所,曰:「曷爲不寐?」王曰:「告女:維天不饗殷,自發未生於今六十年,麋鹿在牧,[三]蜚鴻滿野。[四]天不享殷,乃今有成。[五]維天建殷,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,不顯亦不賓滅,[六]以至今。我未定天保,何暇寐!」王曰:「定天保,依天室,悉求夫惡,貶從殷王受。[七]日夜勞來[八]定我西土,[九]我維顯服,及德方明。[十]自洛汭延于伊汭,居易毋固,其有夏之居。[十一]我南望三塗,北望嶽鄙,顧詹有河,[十二]粵詹雒、伊,毋遠天室。」[十三]營周居于雒邑而後去。[十四]縱馬於華山之陽,[十五]放牛於桃林之虛;[十六]偃干戈,振兵釋旅:[十七]示天下不復用也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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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豳州三水縣西十里有豳原,周先公劉所都之地也。豳城在此原上,因公爲名。」按:蓋武王登此城望商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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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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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周,鎬京也。武王伐紂,還至鎬京,憂未定天之保安,故自夜不得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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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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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此事出周書及隨巢子,云『夷羊在牧』。牧,郊也。夷羊,怪物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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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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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按:高誘曰「蜚鴻,蠛蠓也」。言飛蟲蔽田滿野,故爲災,非是鴻鴈也。隨巢子作「飛拾」,飛拾,蟲也。
【正義】蜚音飛,古「飛」字也。於今猶當今。於今六十年,從帝乙十年至伐紂年也。麋鹿在牧,喻讒佞小人在朝位也。飛鴻滿野,喻忠賢君子見放弃也。言紂父帝乙立後,殷國益衰,至伐紂六十年閒,諂佞小人在於朝位,忠賢君子放遷於野。故詩云「鴻鴈于飛,肅肅其羽,之子于征,劬勞于野」。毛萇云「之子,侯伯卿士也。」鄭玄云「鴻鴈知避陰陽寒暑,喻民知去無道就有道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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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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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言上天不歆享殷家,故見災異,我周今乃有成王業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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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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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云『不顧亦不賓成』,一又云『不顧亦不恤』也。」
【索隱】言天初建殷國,亦登進名賢之人三百六十夫,旣無非大賢,未能興化致理,故殷家不大光昭,亦不卽擯滅,以至于今也。亦見周書及隨巢子,頗復脫錯。而劉氏音破六爲古,其字義亦無所通。徐廣云一本作「不顧亦不賓成」,蓋是學者以周書及隨巢不同,逐音改易耳。隨巢子曰「天鬼不顧亦不賓滅」,天鬼卽天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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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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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言今悉求取夫惡人不知天命不順周家者,咸貶責之,與紂同罪,故曰「貶從殷王受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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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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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云『肯來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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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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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八字連作一句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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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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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服,事也。武王答周公云,定知天之安保我位,得依天之宮室,退除殷紂之惡,日夜勞民,又安定我之西土。我維明於事,及我之德教施四方明行之,乃可至於寢寐也。自此已上至「武王至于周,自夜不寐」,周公問之,故先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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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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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夏居河南,初在陽城,後居陽翟。」
【索隱】言自洛汭及伊汭,其地平易無險固,是有夏之舊居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「自禹至太康與唐、虞皆不易都城」,然則居陽城爲禹避商均時,非都之也。帝王世紀云:「禹封夏伯,今河南陽翟是。」汲冢古文云:「太康居斟尋,羿亦居之,桀又居之。」括地志云:「故鄩城在洛州鞏縣西南五十八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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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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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周書度邑曰『武王問太公曰,吾將因有夏之居也,南望過于三塗,北詹望于有河』。」
【索隱】杜預云三塗在陸渾縣南。嶽,蓋河北太行山。鄙,都鄙,謂近嶽之邑。度邑,周書篇名。度音徒各反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太行、恆山連延,東北接碣石,西北接嶽山。」言北望太行、恆山之邊鄙都邑也。又「晉州霍山一名太岳,在洛西北,恆山在洛東北」。二說皆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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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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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粵者,審慎之辭也。言審慎瞻雒、伊二水之陽,無遠離此爲天室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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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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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王城一名河南城,本郟鄏,周公新築,在洛州河南縣北九里苑內東北隅。自平王以下十二王皆都此城,至敬王乃遷都成周,至赧王又居王城也。帝王世紀云『王城西有郟鄏陌』。左傳云『成王定鼎於郟鄏』。京相璠地名云『郟,山名。鄏,邑名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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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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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華山在華陰縣南八里。山南曰陽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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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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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桃林在華山東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桃林在陝州桃林縣西。山海經云『夸父之山,其北有林焉,名曰桃林,廣員三百里,中多馬,湖水出焉,北流入河也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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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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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公羊傳曰:「入曰振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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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王已克殷,後二年,問箕子殷所以亡。箕子不忍言殷惡,以存[一]亡國宜告。[二]武王亦醜,故問以天道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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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前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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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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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六字連一句讀。
【正義】箕子殷人,不忍言殷惡,以周國之所宜言告武王,爲洪範九類,武王以類問天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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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王病。天下未集,羣公懼,穆卜,[一]周公乃祓齋,[二]自爲質,[三]欲代武王,武王有瘳。後而崩,[四]太子誦代立,是爲成王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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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穆,敬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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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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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祓音廢,又音拂。齋音札皆反。祓謂除不祥求福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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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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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音至。周公祓齋,自以贄幣告三王,請代武王,武王病乃瘳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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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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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封禪書曰『武王克殷二年,天下未寧而崩』。」皇甫謐曰:「武王定位元年歲在乙酉,六年庚寅崩。」駰按:皇覽曰「文王、武王、周公冢皆在京兆長安鎬聚東社中也」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武王墓在雍州萬年縣西南二十八里畢原上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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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王少,周初定天下,周公恐諸侯畔周,公乃攝行政當國。管叔、蔡叔羣弟疑周公,與武庚作亂,畔周。周公奉成王命,伐誅武庚、管叔,放蔡叔。以微子開代殷後,國於宋。[一]頗收殷餘民,以封武王少弟封爲衞康叔。[二]晉唐叔得嘉穀,[三]獻之成王,成王以歸周公于兵所。[四]周公受禾東土,魯天子之命。[五]初,管、蔡畔周,周公討之,三年而畢定,故初作大誥,次作微子之命,[六]次歸禾,次嘉禾,次康誥、酒誥、梓材,[七]其事在周公之篇。周公行政七年,成王長,周公反政成王,北面就羣臣之位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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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今宋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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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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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尚書洛誥云:「我卜瀍水東,亦惟洛食,以居邶、鄘、衞之衆。」又多士篇序云:「成周旣成,遷殷頑民。」按:是爲東周,古洛陽城也。括地志云:「洛陽故城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二十六里,周公所築,卽成周城也。輿地志云『以周地在王城東,故曰東周。敬王避子朝亂,自洛邑東居此。以其迫阨不受王都,故壞翟泉而廣之』。」按:武王滅殷國爲邶、鄘、衞,三監尹之。武庚作亂,周公滅之,徙三監之民於成周,頗收其餘衆,以封康叔爲衞侯,卽今衞州是也。孔安國云「以三監之餘民,國康叔爲衞侯。周公懲其數叛,故使賢母弟主之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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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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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二苗同爲一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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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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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歸,一作『餽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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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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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尚書序云『旅天子之命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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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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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封命之書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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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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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告康叔以爲政之道,亦如梓人之治材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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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王在豐,使召公復營洛邑,如武王之意。周公復卜申視,卒營築,居九鼎焉。曰:「此天下之中,四方入貢道里均。」作召誥、洛誥。成王旣遷殷遺民,周公以王命告,作多士、無佚。召公爲保,周公爲師,東伐淮夷,殘奄,[一]遷其君薄姑。[二]成王自奄歸,在宗周,[三]作多方。[四]旣絀殷命,襲淮夷,歸在豐,作周官。[五]興正禮樂,度制於是改,而民和睦,頌聲興。[六]成王旣伐東夷,息愼來賀,王賜榮伯,作賄息愼之命。[七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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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奄國在淮夷之北。」
【正義】奄音於險反。括地志云:「泗(水)[州]徐城縣北三十里古徐國,卽淮夷也。兗州曲阜縣奄里,卽奄國之地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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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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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齊地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薄姑故城在青州博昌縣東北六十里。薄姑氏,殷諸侯,封於此,周滅之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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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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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伐奄歸鎬京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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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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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告衆方天下諸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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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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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言周家設官分職用人之法。」古文尚書序,周官,書篇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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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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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何休曰:「頌聲者,太平歌頌之聲,帝王之高致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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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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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賄,賜也。」馬融曰:「榮伯,周同姓,畿內諸侯,爲卿大夫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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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王將崩,懼太子釗之不任,[一]乃命召公、畢公率諸侯以相太子而立之。成王旣崩,二公率諸侯,以太子釗見於先王廟,申告以文王、武王之所以爲王業之不易,務在節儉,毋多欲,以篤信臨之,作顧命。[二]太子釗遂立,是爲康王。康王卽位,徧告諸侯,宣告以文武之業以申之,作康誥。故成康之際,天下安寧,刑錯四十餘年不用。[三]康王命作策,畢公分居里,成周郊,[四]作畢命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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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釗音招,又古堯反。任,而針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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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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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臨終出命,故謂之顧。顧,將去之意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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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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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錯,置也。民不犯法,無所置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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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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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分別民之居里,異其善惡也。成定東周郊境,使有保護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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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王卒,子昭王瑕立。昭王之時,王道微缺。昭王南巡狩不返,卒於江上。其卒不赴告,諱之也。[一]立昭王子滿,是爲穆王。穆王卽位,春秋已五十矣。王道衰微,穆王閔文武之道缺,乃命伯臩[二]申誡[三]太僕[四]國之政,作臩命。[五]復寧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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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:「昭王德衰,南征,濟于漢,船人惡之,以膠船進王,王御船至中流,膠液船解,王及祭公俱沒于水中而崩。其右辛游靡長臂且多力,游振得王,周人諱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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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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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伯冏,臣名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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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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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部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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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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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太僕,周穆王所置。蓋太御衆僕之長,中大夫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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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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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尚書序云:「穆王令伯臩爲太僕正。」應劭云:「太僕,周穆王所置。蓋太御衆僕之長,中大夫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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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王將征犬戎,[一]祭公謀父諫曰:[二]「不可。先王燿德不觀兵。夫兵戢而時動,動則威,觀則玩,玩則無震。[三]是故周文公之頌曰:[四]『載戢干戈,載櫜弓矢,[五]我求懿德,肆于時夏,允王保之。』[六]先王之於民也,茂正其德而厚其性,阜其財求而利其器用,明利害之鄉,[七]以文脩之,使之務利而辟害,懷德而畏威,故能保世以滋大。昔我先王世后稷[八]以服事虞、夏。及夏之衰也,[九]弃稷不務,[十]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,而自竄於戎狄之閒。不敢怠業,時序其德,遵脩其緒,[十一]脩其訓典,朝夕恪勤,守以敦篤,奉以忠信。奕世載德,不忝前人。[十二]至于文王、武王,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,事神保民,無不欣喜。商王帝辛大惡于民,庶民不忍,訢載武王,以致戎于商牧。[十三]是故先王非務武也,勤恤民隱而除其害也。夫先王之制,邦內甸服,邦外侯服,侯衞賓服,[十四]夷蠻要服,戎翟荒服。甸服者祭,[十五]侯服者祀,[十六]賓服者享,[十七]要服者貢,[十八]荒服者王。[十九]日祭,月祀,時享,歲貢,終王。先王之順祀也,[二十]有不祭則脩意,[二一]有不祀則脩言,[二二]有不享則脩文,[二三]有不貢則脩名,[二四]有不王則脩德,[二五]序成而有不至則脩刑。[二六]於是有刑不祭,伐不祀,征不享,讓不貢,告不王。於是有刑罰之辟,有攻伐之兵,有征討之備,有威讓之命,有文告之辭。布令陳辭而有不至,則增脩於德,無勤民於遠。是以近無不聽,遠無不服。今自大畢、伯士之終也,[二七]犬戎氏以其職來王,[二八]天子曰[二九]『予必以不享征之,且觀之兵』,無乃廢先王之訓,而王幾頓乎?[三十]吾聞犬戎樹敦,[三一]率舊德而守終純固,其有以禦我矣。」王遂征之,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。自是荒服者不至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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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畎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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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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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祭,畿內之國,周公之後,爲王卿士。謀父,字也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祭城在鄭州管城縣東北十五里,鄭大夫祭仲邑也。釋例云『祭城在河南,上有敖倉,周公後所封也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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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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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震,懼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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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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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文公,周公旦之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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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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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唐固曰:「櫜,韜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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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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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言武王常求美德,故陳其功於是夏而歌之。信哉武王能保此時夏之美。樂章大者曰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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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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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鄉,方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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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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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謂弃與不窋也。」唐固曰:「父子相繼曰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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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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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謂太康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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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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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言太康弃廢稷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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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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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遵,一作『選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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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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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前人謂后稷也。言不窋亦世載德,不忝后稷。及文王、武王,無不務農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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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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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紂近郊地,名牧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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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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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此總言之也。侯,侯圻;衞,衞圻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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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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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供日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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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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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供月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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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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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供時享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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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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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供歲貢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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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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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王,王事天子也。詩曰『莫敢不來王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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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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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外傳云『先王之訓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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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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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先脩志意以自責也。畿內近,知王意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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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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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言號令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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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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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文,典法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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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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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名謂尊卑職貢之名號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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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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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遠人不服,則脩文德以來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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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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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序成,謂上五者次序已成,有不至則有刑罰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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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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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犬戎之君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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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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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賈逵云:「大畢,伯士,犬戎氏之二君也。白狼,白鹿,犬戎之職貢也。」按:大畢、伯士終後,犬戎氏常以其職來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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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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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祭公申穆王之意,故云「天子曰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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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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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幾音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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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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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樹,一作『樕』。」駰按:韋昭曰「樹,立也。言犬戎立性敦篤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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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侯有不睦者,甫侯言於王,作脩刑辟。[一]王曰:「吁,來!有國有土,告汝祥刑。[二]在今爾安百姓,何擇非其人,[三]何敬非其刑,何居非其宜與?[四]兩造具備,[五]師聽五辭。[六]五辭簡信,正於五刑。[七]五刑不簡,正於五罰。[八]五罰不服,正於五過。[九]五過之疵,官獄內獄,閱實其罪,[十]惟鈞其過。[十一]五刑之疑有赦,五罰之疑有赦,其審克之。[十二]簡信有衆,惟訊有稽。[十三]無簡不疑,共嚴天威。[十四]黥辟疑赦,其罰百率,[十五]閱實其罪。劓辟疑赦,其罰倍灑,[十六]閱實其罪。臏辟疑赦,其罰倍差,[十七]閱實其罪。宮辟疑赦,其罰五[十八]百率,閱實其罪。大辟疑赦,其罰千率,閱實其罪。墨罰之屬千,劓罰之屬千,臏罰之屬五百,宮罰之屬三百,大辟之罰其屬二百:五刑之屬三千。」命曰甫刑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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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鄭玄曰:「書說云周穆王以甫侯爲相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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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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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告汝善用刑之道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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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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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王肅曰:「訓以安百姓之道,當何所選擇乎?非當選擇賢人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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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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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當何所敬,非唯五刑乎?當何所居,非唯及世輕重所宜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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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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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造,一作『遭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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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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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兩謂囚證。造,至也。兩至具備,則衆獄官聽其入五刑辭。」
【正義】漢書刑法志云:「五聽,一曰辭聽,二曰色聽,三曰氣聽,四曰耳聽,五曰目聽。」周禮云「辭不直則言繁,目不直則視眊,耳不直則對答惑,色不直則貌赧,氣不直則數喘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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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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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五辭簡核,信有罪驗,則正之於五刑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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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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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不簡核。謂不應五刑,當正五罰,出金贖罪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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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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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不服,不應罰也。正於五過,從赦免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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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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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使與罰名相當。」
【索隱】按:呂刑云「惟官,惟反,惟內,惟貨,惟來」,今此似闕少,或從省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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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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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以此五過出入人罪,與犯法者等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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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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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刑疑赦從罰,罰疑赦從免,其當清察,能得其理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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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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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簡核誠信,有合衆心,惟察其貌,有所考合,重之至也。」
【索隱】訊,依尚書音貌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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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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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孔安國曰:「無簡核誠信,不聽治其獄,當嚴敬天威,無輕用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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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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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率卽鍰也,音刷。」孔安國曰:「六兩曰鍰。鍰,黃鐵也。」
【索隱】鍰,黃鐵。鋝亦六兩,故馬融曰「鋝,量名,與呂刑鍰同」。舊本「率」亦作「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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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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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蓰』。五倍曰蓰」孔安國曰:「倍百爲二百鍰也。」
【索隱】灑音戾。蓰音所解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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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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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馬融曰:「倍二百爲四百鍰也。差者,又加四百之三分一,凡五百三十三三分一也。」
【正義】倍中之差,二百去三分一,合三百三十三鍰二兩也。宮刑,其罰五百,臏刑旣輕,其數豈加?故知孔、馬之說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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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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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六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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穆王立五十五年,崩,子共王繄扈立。[一]共王游於涇上,密康公從,[二]有三女犇之。其母曰:「必致之王。[三]夫獸三爲羣,人三爲衆,女三爲粲。王田不取羣,[四]公行不下衆,[五]王御不參一族。[六]夫粲,美之物也。衆以美物歸女,而何德以堪之?王猶不堪,況爾之小醜乎!小醜備物,終必亡。」康公不獻,一年,共王滅密。共王崩,子懿王囏立。[七]懿王之時,王室遂衰,詩人作刺。[八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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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作「伊扈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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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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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康公,密國之君,姬姓也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陰密故城在涇州鶉觚縣西,東接縣城,故密國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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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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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列女傳曰:「康公母,姓隗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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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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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曹大家曰:「羣,衆,粲,皆多之名也。田獵得三獸,以其害深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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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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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曹大家云:「公,諸侯也。公之所行與衆人共議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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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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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御,婦官也。參,三也。一族,一父子也。故取姪娣以備三,不參一族之女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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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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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作「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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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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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宋忠曰:「懿王自鎬徙都犬丘,一曰廢丘,今槐里是也。時王室衰,始作詩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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懿王崩,共王弟辟方立,是爲孝王。孝王崩,諸侯復立懿王太子燮,是爲夷王。[一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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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紀年云:「三年,致諸侯,烹齊哀公于鼎。」帝王世紀云「十六年崩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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夷王崩,子厲王胡立。厲王卽位三十年,好利,近榮夷公。大夫芮良夫[一]諫厲王曰:「王室其將卑乎?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。夫利,百物之所生也,天地之所載也,而有專之,其害多矣。天地百物皆將取焉,何可專也?所怒甚多,而不備大難。以是教王,王其能久乎?夫王人者,將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。使神人百物無不得極,[二]猶日怵惕懼怨之來也。故頌曰『思文后稷,克配彼天,立我蒸民,莫匪爾極』。大雅曰『陳錫載周』。[三]是不布利而懼難乎,故能載周以至于今。今王學專利,其可乎?匹夫專利,猶謂之盜,王而行之,其歸鮮矣。榮公若用,周必敗也。」厲王不聽,卒以榮公爲卿士,用事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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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芮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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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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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極,中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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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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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唐固曰:「言文王布錫施利,以載成周道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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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行暴虐侈傲,國人謗王。召公諫曰:[一]「民不堪命矣。」王怒,得衞巫,[二]使監謗者,[三]以告則殺之。其謗鮮矣,諸侯不朝。三十四年,王益嚴,國人莫敢言,道路以目。[四]厲王喜,告召公曰:「吾能弭謗矣,乃不敢言。」召公曰:「是鄣之也。防民之口,甚於防水。水壅而潰,傷人必多,民亦如此。是故爲水者決之使導,爲民者宣之使言。故天子聽政,使公卿至於列士獻詩,[五]瞽獻曲,[六]史獻書,[七]師箴,[八]瞍賦,[九]矇誦,[十]百工諫,庶人傳語,[十一]近臣盡規,[十二]親戚補察,[十三]瞽史教誨,[十四]耆艾脩之,[十五]而后王斟酌焉,是以事行而不悖。民之有口也,猶土之有山川也,財用於是乎出;猶其有原隰衍沃也,[十六]衣食於是乎生。口之宣言也,善敗於是乎興。行善而備敗,所以產財用衣食者也。夫民慮之於心而宣之於口,成而行之。若壅其口,其與能幾何?」王不聽。於是國莫敢出言,三年,乃相與畔,襲厲王。厲王出奔於彘。[十七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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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召康公之後穆公虎,爲王卿士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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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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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衞國之巫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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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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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監音口銜反。監,察也。以巫人神靈,有謗毁必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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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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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以目相盻而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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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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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上詩風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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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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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曲,樂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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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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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史,太史也。上書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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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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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音針。師,樂太師也。上箴戒之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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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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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無眸子曰瞍。賦,公卿列士所獻詩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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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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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有眸子而無見曰矇。周禮矇主弦歌,諷誦箴諫之語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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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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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庶人卑賤,見時得失,不得達,傳以語王。」
【正義】傳音逐緣反。庶人微賤,見時得失,不得上言,乃在街巷相傳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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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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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近臣,驂僕之屬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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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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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言親戚補王過失,及察是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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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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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瞽,樂太師。史,太史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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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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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耆艾,師傅也。脩理瞽史之教,以聞於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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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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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唐固曰:「下平曰衍,有溉曰沃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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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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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彘,晉地,漢爲縣,屬河東,今曰永安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晉州霍邑縣本漢彘縣,後改彘曰永安。從鄗犇晉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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厲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,國人聞之,乃圍之。召公曰:「昔吾驟諫王,王不從,以及此難也。今殺王太子,王其以我爲讎而懟怒乎?夫事君者,險而不讎懟,[一]怨而不怒,況事王乎!」乃以其子代王太子,太子竟得脫。
召公、周公二相行政,號曰「共和」。[一]共和十四年,厲王死于彘。太子靜長於召公家,二相乃共立之爲王,是爲宣王。宣王卽位,二相輔之,脩政,法文、武、成、康之遺風,諸侯復宗周。十二年,魯武公來朝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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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共音如字。若汲冢紀年則云「共伯和干王位」。共音恭。共,國;伯,爵;和,其名;干,篡也。言共伯攝王政,故云「干王位」也。
【正義】共音巨用反。韋昭云:「彘之亂,公卿相與和而脩政事,號曰共和也。」魯連子云:「衞州共城縣本周共伯之國也。共伯名和,好行仁義,諸侯賢之。周厲王無道,國人作難,王犇于彘,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,號曰『共和』元年。十四年,厲王死於彘,共伯使諸侯奉王子靖爲宣王,而共伯復歸國于衞也。」世家云:「釐侯十三年,周厲王出犇于彘,共和行政焉。二十八年,周宣王立。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餘立爲君,共伯弟和襲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羨自殺,衞人因葬釐侯旁,謚曰共伯,而立和爲衞侯,是爲武公。」按:此文共伯不得立,而和立爲武公。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後,年歲又不相當,年表亦同,明紀年及魯連子非也。
|
宣王不脩籍於千畝,[一]虢文公諫曰[二]不可,[三]王弗聽。三十九年,戰于千畝,[四]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。[五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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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應劭曰:「古者天子耕籍田千畝,爲天下先。」瓚曰:「籍,蹈籍也。」按:宣王不脩親耕之禮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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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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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文公,文王母弟虢仲之後,爲王卿士也。」韋昭曰:「文公,虢叔之後,西虢也。宣王都鎬,在畿內也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虢故城在岐州陳倉縣東(西)[四]十里。」又云:「千畝原在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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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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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國語曰:「虢文公諫曰『夫人之大事在農,上帝之粢盛於是乎出,人之繁庶於是乎生,事之共給於是乎在』。」事具載國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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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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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地名也,在西河介休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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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|
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西夷別種,四嶽之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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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王旣亡南國之師,乃料民於太原。[一]仲山甫諫曰:[二]「民不可料也。」宣王不聽,卒料民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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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敗於姜戎時所亡也。南國,江漢之閒。料,數也。」唐固曰:「南國,南陽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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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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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毛萇云:「仲山甫,樊穆仲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漢樊縣城在兗州瑕丘縣西南三十五里,古樊國,仲山甫所封也。」
|
四十六年,宣王崩,[一]子幽王宮湦立。[二]幽王二年,西周三川皆震。[三]伯陽甫曰:「周將亡矣。[四]夫天地之氣,不失其序;若過其序,民亂之也。[五]陽伏而不能出,陰迫而不能蒸,[六]於是有地震。今三川實震,是陽失其所而塡陰也。[七]陽失而在陰,[八]原必塞;原塞,國必亡。夫水土演而民用也。[九]土無所演,民乏財用,不亡何待!昔伊、洛竭而夏亡,[十]河竭而商亡。[十一]今周德若二代之季矣,其川原又塞,塞必竭。夫國必依山川,山崩川竭,亡國之徵也。川竭必山崩。[十二]若國亡不過十年,數之紀也。[十三]天之所弃,不過其紀。」是歲也,三川竭,岐山崩。
[一]
|
【正義】周春秋云:「宣王殺杜伯而無辜,後三年,宣王會諸侯田于圃,日中,杜伯起於道左,衣朱衣冠,操朱弓矢,射宣王,中心折脊而死。」國語云:「杜伯射王於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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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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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生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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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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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涇、渭、洛也。」駰按:韋昭云「西周鎬京地震動,故三川亦動」。
【正義】按:涇渭二水在雍州北。洛水一名漆沮,在雍州東北,南流入渭。此時以王城爲東周,鎬京爲西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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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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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伯陽父,周大夫也。」唐固曰:「伯陽父,周柱下史老子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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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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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過,失也。言民不敢斥王者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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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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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蒸,升也。陽氣在下,陰氣迫之,使不能升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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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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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爲陰所鎭笮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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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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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在陰下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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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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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水土氣通爲演。演猶潤也。演則生物,民得用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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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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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禹都陽城,伊、洛所近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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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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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商人都衞,河水所經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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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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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水泉不潤,枯朽而崩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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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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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數起於一,終於十,十則更,故曰紀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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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,幽王嬖愛襃姒。[一]襃姒生子伯服,幽王欲廢太子。太子母申侯女,而爲后。後幽王得襃姒,愛之,欲廢申后,幷去太子宜臼,以襃姒爲后,以伯服爲太子。周太史伯陽讀史記曰:[二]「周亡矣。」昔自夏后氏之衰也,有二神龍止於夏帝庭而言曰:「余,襃之二君。」[三]夏帝卜殺之與去之與止之,莫吉。卜請其漦而藏之,乃吉。[四]於是布幣而策告之,[五]龍亡而漦在,櫝而去之。[六]夏亡,傳此器殷。殷亡,又傳此器周。比三代,莫敢發之。至厲王之末,[七]發而觀之。漦流於庭,不可除。厲王使婦人裸而譟之。[八]漦化爲玄黿,以入王後宮。[九]後宮之童妾旣齔而遭之,[十]旣笄而孕,[十一]無夫而生子,懼而弃之。宣王之時童女謠曰:「檿弧箕服,實亡周國。」[十二]於是宣王聞之,有夫婦賣是器者,宣王使執而戮之。逃於道,而見鄉者後宮童妾所弃妖子[十三]出於路者,[十四]聞其夜啼,哀而收之,夫婦遂亡,犇於襃。襃人有罪,請入童妾所弃女子者於王[十五]以贖罪。弃女子出於襃,是爲襃姒。當幽州三年,王之後宮見而愛之,生子伯服,竟廢申后及太子,以襃姒爲后,伯服爲太子。[十六]太史伯陽曰:「禍成矣,無可柰何!」
[一]
|
【索隱】襃,國名,夏同姓,姓姒氏。禮婦人稱國及姓。其女是龍漦妖子,爲人所收,襃人納之于王,故曰襃姒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襃國故城在梁州襃城縣東二百步,古襃國也。」
|
[二]
|
【正義】諸國皆有史以記事,故曰史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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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|
【集解】虞翻曰:「龍自號襃之二先君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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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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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漦,龍所吐沫。沫,龍之精氣也。」
|
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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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以簡策之書告龍,而請其漦也。」
|
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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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櫝,匱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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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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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虞翻曰:「末年,王流彘之歲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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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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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譟,讙呼也。」唐固曰:「羣呼曰躁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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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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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亦作「蚖」,音元。玄蚖,蜤蜴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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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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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毁齒曰齔。女七歲而毁齒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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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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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筓音雞。禮記云:「女子許嫁而筓。」鄭玄云:「筓,今簪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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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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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韋昭曰:「山桑曰檿。弧,弓也。箕,木名。服,矢房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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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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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妖,一作『夭』。夭,幼少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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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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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夫婦賣檿弧者,宣王欲執戮之,遂逃于路,遇此妖子,哀而收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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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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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國語云:「周幽王伐有襃,襃人以襃姒女焉,與虢石甫比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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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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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左傳所謂「攜王奸命」是也。
|
襃姒不好笑,幽王欲其笑萬方,故不笑。幽王爲㷭㸂[一]大鼓,有寇至則舉㷭火。諸侯悉至,至而無寇,襃姒乃大笑。幽王說之,爲數舉㷭火。其後不信,諸侯益亦不至。
[一]
|
【正義】峯遂二音。晝日燃熢以望火煙,夜舉燧以望火光也。熢,土魯也。燧,炬火也。皆山上安之,有寇舉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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幽王以虢石父爲卿,用事,國人皆怨。石父爲人佞巧[一]善諛好利,王用之。又廢申后,去太子也。申侯怒,與繒、[二]西夷犬戎攻幽王。幽王舉㷭火徵兵,兵莫至。遂殺幽王驪山下,[三]虜襃姒,盡取周賂而去。[四]於是諸侯乃卽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,是爲平王,以奉周祀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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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佞,一作『諂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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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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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繒,國名,夏同姓。
【正義】繒,自陵反。國語云「繒,姒姓,夏禹後」。括地志云:「繒縣在沂州承縣,古侯國,禹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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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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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在新豐縣南,故驪戎國也。舊音黎。徐廣音力知反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驪山在雍州新豐縣南十六里。土地記云驪山卽藍田山。」按:驪山之陽卽藍田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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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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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汲冢紀年曰:「自武王滅殷以至幽王,凡二百五十七年也。」
【正義】按:汲冢書,晉咸和五年汲郡汲縣發魏襄王冢,得古書冊七十五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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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王立,東遷于雒邑,[一]辟戎寇。平王之時,周室衰微,諸侯彊幷弱,齊、楚、秦、晉始大,政由方伯。[二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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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卽王城也。平王以前號東都,至敬王以後及戰國爲西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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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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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周禮曰:「九命作伯。」鄭衆云:「長諸侯爲方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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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九年,魯隱公卽位。
五十一年,平王崩,太子洩父[一]蚤死,立其子林,是爲桓王。桓王,平王孫也。
桓王三年,鄭莊公朝,桓王不禮。[一]五年,鄭怨,與魯易許田。許田,天子之用事太山田也。[二]八年,魯殺隱公,[三]立桓公。十三年,伐鄭,[四]鄭射傷桓王,桓王去歸。[五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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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在魯隱公六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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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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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左傳鄭伯以璧假許田,卒易祊。祊是鄭祀太山之田,許是魯朝京師之湯沐邑,有周公廟,鄭以其近,故易取之。此云「許田天子用事太山田」,誤。
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成王營王城,有遷都之志,故賜周公許田,以爲魯國朝宿之邑,後世因而立周公別廟焉。鄭桓公友,周宣王之母弟,封鄭,有助祭泰山湯沐邑在祊。鄭以天子不能復巡狩,故欲以祊易許田,各從本國所近之宜也。恐魯以周公別廟爲疑,故云已廢泰山之祀,而欲爲魯祀周公,遜辭以求也。」括地志云:「許田在許州許昌縣南四十里,有魯城,周公廟在城中。祊田在沂州費縣東南。」按:宛,鄭大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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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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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子允令公子翬殺隱公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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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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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在魯桓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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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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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左傳繻葛之役,祝聃射王中肩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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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三年,桓王崩,子莊王佗立。莊王四年,周公黑肩欲殺莊王而立王子克。[一]辛伯告王,[二]王殺周公。[三]王子克犇燕。[四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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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莊王弟子儀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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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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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辛伯,周大夫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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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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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左傳曰:「初,子儀有寵於桓王,桓王屬諸周公。辛伯諫曰:『並后匹嫡,兩政耦國,亂之本也。』周公不從,故及於難。」然周公阿先王旨,自取誅夷,辛伯正君臣之義,卒安王業,二卿優劣誠可識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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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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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南燕,姞姓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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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年,莊王崩,子釐王[一]胡齊立。釐王三年,齊桓公始霸。
五年,釐王崩,子惠王閬立。[一]惠王二年。初,莊王嬖姬姚,[二]生子穨,[三] 穨有寵。及惠王卽位,奪其大臣園以爲囿,[四]故大夫邊伯等五人作亂,[五]謀召燕、衞師,[六]伐惠王。惠王犇溫,[七]已居鄭之櫟。[八]立釐王弟穨爲王。樂及徧舞,[九]鄭、虢君怒。四年,鄭與虢君伐殺王穨,[十]復入惠王。惠王十年,賜齊桓公爲伯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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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系本名毋涼。
【正義】謐作「毋涼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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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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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姚姓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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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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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莊王子,釐王弟,惠王之叔父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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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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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大臣,蔿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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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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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五人者,蔿國、邊伯、詹父、子禽、祝跪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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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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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南燕,滑州胙城。衞,澶州衞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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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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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左傳云蘇忿生十二邑,桓王奪蘇子十二邑與鄭,故蘇子同五大夫伐惠王。溫,十二邑之一也。杜預云河內溫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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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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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櫟,鄭大都。」
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櫟,今河南陽翟縣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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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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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徧舞,皆舞六代之樂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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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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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賈逵云:「鄭厲公突、虢公林父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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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五年,惠王崩,子襄王鄭立。襄王母蚤死,後母曰惠后。[一]惠后生叔帶,[二]有寵於惠王,襄王畏之。三年,叔帶與戎、翟謀伐襄王,襄王欲誅叔帶,叔帶犇齊。齊桓公使管仲平戎于周,使隰朋平戎于晉。[三]王以上卿禮管仲。管仲辭曰:「臣賤有司也,有天子之二守國、高在。[四]若節春秋來承王命,何以禮焉。[五]陪臣敢辭。」[六]王曰:「舅氏,余嘉乃勳,[七]毋逆朕命。」管仲卒受下卿之禮而還。[八]九年,齊桓公卒。十二年,叔帶復歸于周。[九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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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:「陳嬀歸于京師,實惠后也。」
【正義】按:陳國,舜後,嬀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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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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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惠王子,襄王弟,封於甘,故左傳稱甘昭公。
【正義】惠王子,襄王弟,封之於甘。括地志云:「故甘城在洛州河南縣西南二十五里。左傳云甘昭公,王子叔帶也。洛陽記云河南縣西南二十五里,甘水出焉,北流入洛。山上有甘城,卽甘公菜邑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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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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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戎伐周,晉伐戎救周,故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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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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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杜預曰:「國子,高子,天子所命爲齊守臣,皆上卿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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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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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節,時也。」王肅曰:「春秋聘享之節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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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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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陪,重也。諸侯之臣於天子,故曰陪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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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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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舅氏,言伯舅之使也。」
【正義】武王娶太公女爲后,故呼舅氏,遠言之。我善汝有平戎之功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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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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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杜預云:「管仲不敢以職自高,卒受本位之禮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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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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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:「王召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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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年,鄭伐滑,[一]王使游孫、伯服請滑,[二]鄭人囚之。鄭文公怨惠王之入不與厲公爵,[三]又怨襄王之與衞滑,[四]故囚伯服。王怒,將以翟伐鄭。富辰諫曰:[五]「凡我周之東徙,晉、鄭焉依。子穨之亂,又鄭之由定,今以小怨弃之!」王不聽。十五年,王降翟師以伐鄭。王德翟人,將以其女爲后。富辰諫曰:「平、桓、莊、惠皆受鄭勞,王弃親親翟,不可從。」王不聽。十六年,王絀翟后,翟人來誅,殺譚伯。[六]富辰曰:「吾數諫不從,如是不出,王以我爲懟乎?」乃以其屬死之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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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滑,姬姓之國。」駰按:左傳曰「滑人叛鄭而服於衞」也。
【正義】杜預云滑國都費,河南緱氏縣,爲秦所滅,時屬鄭、晉,後屬周。事在魯釐公二十年。括地志云:「緱氏故城本費城也,在洛州緱氏縣(南)東二十五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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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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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二子,周大夫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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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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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惠王以后之鞶鑒與鄭厲公,而獨與虢公玉爵。」
【正義】左傳云:「莊公二十一年,王巡虢狩,虢公爲王宮于蚌,王與之酒泉,鄭伯之享王,王以后之鞶鑒與之。虢公請器,王與之爵。鄭伯由是怨王也。」杜預云:「后鞶帶而以鏡爲飾也。爵,飲酒器也。蚌,地。酒泉,周邑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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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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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滑,小國,近鄭,世世服從,而更違叛,鄭師伐之,聽命,後自愬於王,王以與衞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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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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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服虔曰:「富辰,周大夫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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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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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唐固曰:「譚伯,周大夫原伯、毛伯也。」
【索隱】按:國語亦云「殺譚伯」,而左傳太叔之難,獲周公忌父、原伯、毛伯,唐固據傳文讀「譚」爲「原」,然春秋有譚,何妨此時亦仕王朝,預獲被殺?國語旣云「殺譚伯」,故太史公依之,不從左傳說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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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惠后欲立王子帶,故以黨開翟人,翟人遂入周。襄王出犇鄭,[一]鄭居王于氾。[二]子帶立爲王,取襄王所絀翟后與居溫。[三]十七年,襄王告急于晉,晉文公納王而誅叔帶。襄王乃賜晉文公珪鬯弓矢,爲伯,以河內地與晉。[四]二十年,晉文公召襄王,襄王會之河陽、踐土,[五]諸侯畢朝,書諱曰「天王狩于河陽」。[六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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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公羊傳云:「王者無外,此其言出,何?不能事母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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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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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杜預曰:「鄭南氾在襄城縣南。」
【正義】氾音凡。括地志云:「故氾城在許州襄城縣一里。左傳云『天王出居於鄭,處於氾』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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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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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溫城在懷州溫縣西三十里,漢、晉爲縣,本周司寇蘇忿生之邑。左傳云周與鄭人蘇忿生十二邑,溫其一也。地理志云溫縣,故國,己姓,蘇忿生所封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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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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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賈逵云:「晉有功,賞之以地,楊樊、溫、原、攢茅之田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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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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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河陽,晉之溫也。踐土,鄭地名,在河內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王宮在鄭州滎澤縣西北十五里王宮城中。左傳云晉文公敗楚于城濮,至于衡雍,作王宮于踐土也。」按:王城則所作在踐土城內,東北隅有踐土臺,東去衡雍三十餘里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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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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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左傳曰:「仲尼曰『以臣召君,不可以訓』,故書曰『狩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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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四年,晉文公卒。
三十一年,秦穆公卒。
三十二年,襄王崩,子頃王壬臣立。頃王六年,崩,子匡王班立。匡王六年,崩,弟瑜立,是爲定王。
定王元年,楚莊王伐陸渾之戎,[一]次洛,使人問九鼎。王使王孫滿應設以辭,[二]楚兵乃去。十年,楚莊王圍鄭,鄭伯降,已而復之。十六年,楚莊王卒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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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陸渾縣屬弘農郡。
【正義】渾音魂。杜預云:「允姓之戎居陸渾,在秦、晉西北,二國誘而徙之伊川,遂從戎號,今洛州陸渾縣,取其號也。」後漢書云陸渾戎自瓜州遷於伊川。左傳云:「初,平王之東遷也,辛有適伊川,見被髮而祭於野者,曰『不及百年,此其戎乎?其禮先亡矣』。」按:至僖公二十二年秋,秦、晉遷陸渾之戎於伊川,計至辛有言,適百年也。括地志云:「故麻城謂之蠻中,在汝州梁縣界。左傳『單浮餘圍蠻氏』,杜預云『城在河南新城東南,伊洛之戎陸渾蠻氏城也。俗以爲麻蠻聲相近故耳』。」按:新城,今伊闕縣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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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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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王孫滿,周大夫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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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一年,定王崩,子簡王夷立。簡王十三年,晉殺其君厲公,迎子周於周,立爲悼公。
十四年,簡王崩,子靈王泄心立。靈王二十四年,齊崔杼弒其君莊公。
二十七年,靈王崩,[一]子景王貴立。[二]景王十八年,后太子聖而蚤卒。二十年,景王愛子朝,[三]欲立之,[四]會崩,[五]子丐之黨與爭立,國人立長子猛爲王,子朝攻殺猛。猛爲悼王。晉人攻子朝而立丐,是爲敬王。[六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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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覽曰:「靈王冢在河南城西南柏亭西周山上。蓋以靈王生而有髭,而神,故謚靈王。其冢,民祀之不絕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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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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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名貴。按國語景王二十一年鑄大錢及無射,單穆公及泠州鳩各設辭以諫。今此不言,亦其疏略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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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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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景王之長庶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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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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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左傳云:「子朝用成周之寶珪沈於河,津人得諸河上。」杜預云:「禱河求福也,珪自出水也。」按:河神不敢受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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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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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覽曰:「景王冢在洛陽太倉中。秦封呂不韋洛陽十萬戶,故大其城幷圍景王冢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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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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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「敬王,猛母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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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王元年,晉人入敬王,子朝自立,敬王不得入,居澤。[一]四年,晉率諸侯入敬王于周,子朝爲臣,[二]諸侯城周。十六年,子朝之徒復作亂,敬王犇于晉。十七年,晉文公遂入敬王于周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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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賈逵曰:「澤邑,周地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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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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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春秋曰:「子朝犇楚。」皇覽曰:「子朝冢在南陽西鄂縣。今西鄂晁氏自謂子朝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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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九年,齊田常殺其君簡公。
四十一年,楚滅陳。孔子卒。
四十二年,敬王崩,[一]子元王仁立。[二]元王八年,崩,子定王介立。[三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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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皇甫謐曰敬王四十四年,元己卯,崩壬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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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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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世本云貞王介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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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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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世本云元王赤也。」皇甫謐曰:「元王十一年癸未,三晉滅智伯,二十八年崩,三子爭立,立應爲貞定王。」
【索隱】系本云元王赤,皇甫謐云貞定王。考據二文,則是元有兩名,一名仁,一名赤。如史記,則元王爲定王父,定王卽貞王也;依系本,則元王是貞王子。必有一乖誤。然此「定」當爲「貞」字,字誤耳。豈周家有兩定王,代數又非遠乎?皇甫謐見此,疑而不決,遂彌縫史記、系本之錯謬,因謂爲貞定王,未爲得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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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王十六年,三晉滅智伯,分有其地。
二十八年,定王崩,[一]長子去疾立,是爲哀王。哀王立三月,弟叔襲殺哀王而自立,是爲思王。思王立五月,少弟嵬攻殺思王而自立,是爲考王。此三王皆定王之子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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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皇甫謐曰貞定王十年,元癸亥,崩壬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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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王十五年,崩,[一]子威烈王午立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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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皇甫謐曰考哲王元辛丑,崩乙卯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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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王封其弟于河南,[一]是爲桓公,以續周公之官職。桓公卒,子威公代立。威公卒,子惠公代立,乃封其少子於鞏[二]以奉王,號東周惠公。[三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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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帝王世紀云:「考哲王封弟揭於河南,續周公之官,是爲西周桓公。」按:自敬王遷都成周,號東周也。桓公都王城,號西周桓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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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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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惠公之子也。」
【正義】鞏音拱。郭緣生述征記鞏縣,周地,鞏伯邑。史記周顯王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班於鞏,以奉王室,爲東周惠公也。子武公,爲秦所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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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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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考王封其弟于河南,爲桓公。卒,子威公立。卒,子惠公立。長子曰西周公。又封少子於鞏,仍襲父號曰東周惠公。於是有東西二周也。按:系本「西周桓公名揭,居河南;東周惠公名班,居洛陽」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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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烈王二十三年,九鼎震。命韓、魏、趙爲諸侯。
二十四年,崩,[一]子安王驕立。是歲盜殺楚聲王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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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皇甫謐曰元丙辰,崩己卯。」駰案:宋衷曰:「威烈王葬洛陽城中東北隅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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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王立二十六年,崩,[一]子烈王喜立。烈王二年,周太史儋[二]見秦獻公曰:[三]「始周與秦國合而別,別五百載復合,[四]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焉。」[五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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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甫謐曰:「安王元庚辰,崩乙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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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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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老子列傳曰「儋卽老子」耳,又曰「非也」,驗其年代是別人。
【正義】幽王時有伯陽甫。唐固曰:「伯陽甫,老子也。」按:幽王元年至孔子卒三百餘年,孔子卒後一百二十九年,儋見秦獻公。然老子當孔子時,唐固說非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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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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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秦本紀云獻公十一年見,見後十五年,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,是復合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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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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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應劭曰:「周孝王封伯翳之後爲侯伯,與周別五百載。至昭王時,西周君臣自歸受罪,獻其邑三十六城,合也。」韋昭曰:「周封秦爲始別,謂秦仲也。五百歲,謂從秦仲至孝公彊大,顯王致伯,與之親合也。」
【索隱】按:周封非子爲附庸,邑之秦,號曰秦嬴,是始合也。及秦襄公始列爲諸侯,是別之也。自秦列爲諸侯,至昭王五十二年,西周君臣獻邑三十六城以入於秦,凡五百一十六年,是合也。云「五百」,舉其大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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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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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從此後十七年而秦昭王立。」駰案:韋昭曰「武王、昭王皆伯,至始皇而王天下」。
【索隱】霸王,謂始皇也。自周以邑入秦,至始皇初立,政由太后、嫪毐,至九年誅毐,正十七年。
【正義】周始與秦國合者,謂周、秦俱黃帝之後,至非子未別封,是合也。而非子末年,周封非子爲附庸,邑之秦,後二十九君,至秦孝公二年五百載,周顯王致文武胙於秦孝公,復與之親,是復合也。合十七歲而霸王者出,謂從秦孝公三年至十九年周顯王玫胙於秦孝公,是霸也。孝公子惠王稱王,是王者出也。然五百載者,非子生秦侯已下二十八君,至孝公二年,都合四百八十六年,兼非子邑秦之後十四年,則成五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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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,烈王崩,弟扁立,[一]是爲顯王。顯王五年,賀秦獻公,獻公稱伯。九年,致文武胙於秦孝公。[二]二十五年,秦會諸侯於周。二十六年,周致伯於秦孝公。三十三年,賀秦惠王。三十五年,致文武胙於秦惠王。四十四年,秦惠王稱王。[三]其後諸侯皆爲王。[四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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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扁,邊典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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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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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胙,膰肉也。左傳曰:「王使宰孔賜齊侯胙,曰天子有事于文武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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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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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秦本紀云惠王十三年,與韓、魏、趙並稱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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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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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謂韓、魏、齊、趙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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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八年,顯王崩,子愼靚王定立。愼靚王立六年,崩,子赧王延立。[一]王赧時東西周分治。[二]王赧徙都西周。[三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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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皇甫謐云名誕。赧非謚,謚法無赧。正以微弱,竊鈇逃債,赧然慙愧,故號曰「赧」耳。又按:尚書中候以「赧」爲「然」,鄭玄云「然讀曰赧」。王劭按:古音人扇反,今音奴板反。爾雅曰面慙曰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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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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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西周,河南也。東周,鞏也。王赧微弱,西周與東分主政理,各居一都,故曰東西周。按:高誘曰西周王城,今河南。東周成周,故洛陽之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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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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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敬王從王城東徙成周,十世至王赧,從成周西徙王城,西周武公居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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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周武公[一]之共太子死,有五庶子,毋適立。司馬翦[二]謂楚王曰:「不如以地資公子咎,爲請太子。」左成曰:[三]「不可。周不聽,是公之知困而交疏於周也。[四]不如請周君孰欲立,以微告翦,翦請令楚(賀)[資]之以地。」果立公子咎爲太子。[五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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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惠公之長子。」
【索隱】按:戰國策作東周武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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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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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翦音子踐反,楚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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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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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楚臣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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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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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言以地資公子咎請爲太子,周若不許,是楚於周交益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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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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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楚命翦適周,諷周君欲立誰,以微言先告於翦,翦令楚(賀)[資]之以地,周果立咎爲太子也。此以上至「西周武公」,是楚令周立公子咎爲太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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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,秦攻宜陽,[一]楚救之。而楚以周爲秦故,將伐之。[二]蘇代爲周說楚王曰:「何以周爲秦之禍也?[三]言周之爲秦甚於楚者,欲令周入秦也,故謂『周秦』也。[四]周知其不可解,必入於秦,此爲秦取周之精者也。[五]爲王計者,周於秦因善之,不於秦亦言善之,以疏之於秦。[六]周絕於秦,必入於郢矣。」[七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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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韓城一名宜陽城,在洛州福昌縣東十四里,卽韓宜陽縣城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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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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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宜陽,韓地,秦攻而楚救之,周爲韓出兵,而楚疑周爲秦,因加兵伐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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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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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蘇代爲周說楚王,王何以道周爲秦,周實不爲秦也。今王責周道爲秦,周懼楚,必入秦,是爲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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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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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周、秦相近,秦欲幷周而外睦於周,故當時諸侯咸謂「周秦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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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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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解音紀買反。代言周若知楚疑親秦,其計定不可解免,周必親於秦也。是爲秦取周精妙之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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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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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代言爲王計者,周親秦,因而善之;周不親,亦言善之。楚若善周,周必疏於秦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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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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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郢,楚都也。楚旣親周,秦必絕周親楚矣。以上至「八年」,蘇代說楚合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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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借道兩周之閒,[一]將以伐韓,周恐借之畏於韓,不借畏於秦。史厭[二]謂周君曰:[三]「何不令人謂韓[四]公叔曰『秦之敢絕周而伐韓者,信東周也。公何不與周地,發質使之楚』?[五]秦必疑楚不信周,是韓不伐也。又謂秦曰『韓彊與周地,將以疑周於秦也,周不敢不受』。秦必無辭而令周不受,[六]是受地於韓而聽於秦。」[七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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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上「借」音精夕反,下音子夜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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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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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烏減反,又於點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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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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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周君,西周武公也。時王赧微弱,不主盟會,寄居西周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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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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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何』。應劭(曰)氏姓注云以何姓爲韓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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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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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質音竹利反。使音所吏反。質使,令公子及重臣等往楚爲質,使秦疑楚,又得不信周也。質,平敵不相負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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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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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又謂秦曰:「韓强與周地,令秦疑周親韓,則周不敢不受,秦必無巧辭而令周不敢(不)受韓地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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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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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此史厭說韓,令與周地,使質於楚,令秦疑楚不信周,得不假道伐韓,而猶聽命於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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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召西周君,西周君惡往,故令人謂韓王[一]曰:「秦召西周君,將以使攻王之南陽也,王何不出兵於南陽?周君將以爲辭於秦。[二]周君不入秦,秦必不敢踰河而攻南陽矣。」[三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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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按:戰國策云或人爲周君謂魏王云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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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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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高誘注戰國策曰:「以魏兵在河南爲辭,周君不往朝秦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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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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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南陽,今懷州也。杜預云在晉山南河北。以上至「秦召西周君」,是西周君說韓令出兵河南謀秦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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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周與西周戰,韓救西周。或爲東周說韓王曰:[一]「西周故天子之國,多名器重寶。王案兵毋出,可以德東周,[二]而西周之寶必可以盡矣。」[三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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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爲音于僞反。乃或人爲東周說韓王,令按兵無出,則周德韓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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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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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韓按兵不出伐東周,而東周甚媿韓之恩德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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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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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韓出兵助西周,雖不攻東周,西周媿其佐助,寶器必盡歸於韓。以上至「東周與西周戰」,是或人說韓令無救西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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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赧謂成君。楚圍雍氏,[一]韓徵甲與粟於東周,東周君恐,召蘇代而告之。代曰:「君何患於是。臣能使韓毋徵甲與粟於周,又能爲君得高都。」[二]周君曰:「子苟能,請以國聽子。」代見韓相國曰:[三]「楚圍雍氏,期三月也,今五月不能拔,是楚病也。[四]今相國乃徵甲與粟於周,是告楚病也。」韓相國曰:「善。使者已行矣。」[五]代曰:「何不與周高都?」韓相國大怒曰:「吾毋徵甲與粟於周亦已多矣,[六]何故與周高都也?」代曰:「與周高都,是周折而入於韓也,秦聞之必大怒忿周,卽不通周使,是以獘高都得完周也。曷爲不與?」相國曰:「善。」果與周高都。[七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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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陽翟,雍氏城也。戰國策曰『韓兵入西周,西周令成君辯說秦求救』,當是說此事而脫誤也。」
【索隱】如徐此說,自合當改而注結之,不合與「楚圍雍氏」連注。
【正義】雍音於恭反。括地志云:「故雍城在洛州陽翟縣東北二十五里,故老云黃帝臣雍父作杵臼所封也。」按:其地時屬韓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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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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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今河南新城縣高都城也。」
【索隱】高誘云:「高都,韓邑,今屬上黨也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高都故城一名郜都城,在洛州伊闕縣北三十五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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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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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漢書百官表曰:「相國,秦官。」駰謂韓亦有相國,然則諸國共放秦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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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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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謂楚兵弊弱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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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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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已,止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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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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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言幸甚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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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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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以上至「楚圍雍氏」,是蘇代爲東周說韓,令不徵甲而得高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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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四年,蘇厲謂周君曰:「秦破韓、魏,扑師武,[一]北取趙藺、離石者,[二]皆白起也。是善用兵,又有天命。今又將兵出塞攻梁,[三]梁破則周危矣。君何不令人說白起乎?曰『楚有養由基者,善射者也。去柳葉百步而射之,百發而百中之。左右觀者數千人,皆曰善射。有一夫立其旁,曰「善,可教射矣」。養由基怒,釋弓搤劍,曰「客安能教我射乎?」客曰「非吾能教子支左詘右也。[四]夫去柳葉百步而射之,百發而百中之,不以善息,[五]少焉氣衰力倦,弓撥矢鉤,一發不中者,百發盡息。」[六]今破韓、魏,扑師武,北取趙藺、離石者,公之功多矣。今又將兵出塞,過兩周,倍韓,攻梁,一舉不得,前功盡弃。公不如稱病而無出』。」[七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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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扑,一作『仆』。戰國策曰秦敗魏將犀武於伊闕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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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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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地理志曰西河郡有藺、離石二縣。
【正義】藺音力刃反。括地志云:「離石縣,今石州所理縣也。」藺近離石,皆趙二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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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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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謂伊闕塞也,在洛州南十九里。伊闕山今名鍾山。酈元注水經云:「兩山相對,望之若闕,伊水歷其閒,故謂之伊闕。」按:今謂之龍門,禹鑿以通水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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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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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按:列女傳云「左手如拒,右手如附枝,右手發之,左手不知,此射之道也」。又越絕書曰「左手如附泰山,右手如抱嬰兒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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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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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言不以其善而且停息。息,止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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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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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息猶弃。言幷弃前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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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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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以上至「三十四年」,是蘇厲爲周說白起無伐梁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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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二年,秦破華陽約。[一]馬犯謂周君曰:「請令梁城周。」[二]乃謂梁王曰:「周王病若死,則犯必死矣。[三]犯請以九鼎自入於王,王受九鼎而圖犯。」[四]梁王曰:「善。」遂與之卒,言戍周。[五]因謂秦王曰:「梁非戍周也,將伐周也。王試出兵境以觀之。」[六]秦果出兵。又謂梁王曰:[七]「周王病甚矣,犯請後可而復之。[八]今王使卒之周,諸侯皆生心,後舉事且不信。不若令卒爲周城,以匿事端。」[九]梁王曰:「善。」遂使城周。[十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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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厄』。」
【正義】司馬彪云:「華陽,亭名,在密縣。秦昭王三十三年,秦背魏約,使客卿胡傷擊魏將芒卯華陽,破之。」六國年表云:「白起擊魏華陽,芒卯走。」括地志云:「故華陽城在鄭州管城縣南四十里是。」按:馬犯見秦破魏華陽約,懼周危,故謂「請梁城周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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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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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華陽,地名。司馬彪曰:「華陽,亭名,在密縣。秦昭王三十三年,秦背魏約,使客卿胡傷擊魏將芒卯華陽,破之。」是馬犯見秦破魏約,懼周危,故謂周君請梁城周,而設詭計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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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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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馬犯,周臣也。乃說梁王曰,秦破魏華陽之軍,去周甚近,周王憂懼國破,猶身之重病,若死,則犯必死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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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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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圖,謀也。犯謂梁王,我方入鼎於玉,王當謀救援己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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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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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戍,守也。周雖未入九鼎於梁,而梁信馬犯矯言,遂與之卒,令守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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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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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梁兵非戍周也,將漸伐周而取九鼎寶器,王若不信,試出師於境,以觀梁王之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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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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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馬犯說秦,得秦出兵於境,又重歸說梁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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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八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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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按:戰國策「甚」作「瘉」。犯請後可而復之者,言王病愈,所圖不遂,請得在後有可之時以鼎入梁也。
【正義】復音扶富反。復,重也。秦旣破華陽軍,今又出兵境上,是周國病秦久矣。犯前請卒戍周,諸侯皆心疑梁取周,後可更重請益卒守周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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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九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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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梁實圖周九鼎,且外遣卒戍周和合。秦舉兵欲侵周,梁不救周,是本無善周之事,止是欲周危而取九鼎,故諸侯皆心不信梁矣。故不如匿事端,使卒爲周城。
【正義】旣諸侯生心,不如令卒便爲築城,以隱匿疑伐周之事端,絕諸侯不信之心。梁王遂使城周,解諸侯之疑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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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十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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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以上至「四十二年」,是馬犯說梁王爲周築城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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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十五年,周君之秦客謂周(最)[冣]曰:[一]「公不若譽秦王之孝,因以應爲太后養地,[二]秦王必喜,是公有秦交。交善,周君必以爲公功。交惡,勸周君入秦者必有罪矣。」[三]秦攻周,而周冣謂秦王曰:「爲王計者不攻周。攻周,實不足以利,聲畏天下。天下以聲畏秦,必東合於齊,兵獘於周。合天下於齊,則秦不王矣。天下欲獘秦,勸王攻周。秦與天下獘,則令不行矣。」[四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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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(最)[冣]音詞喻反,周之公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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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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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地理志云應,今潁川父城縣應鄉是也。」
【索隱】戰國策作「原」。原,周地。太后,秦昭王母宣太后芈氏也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應城,殷時應國,在(城)父[城]。」按:應城此時屬周。太后,秦昭王母宣太后芈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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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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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客謂周冣曰,周君與秦交善,是冣之功也。與秦交惡,勸周君入秦者周冣,今必得勸周君之罪也。以上至「四十五年」,是周客說周冣,令周君以應入秦,得交善而歸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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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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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令音力政反。秦欲攻周,周冣說秦曰,周,天子之國,雖有重器名寶,土地狹少,不足利秦國。王若攻之,乃有攻天子之聲,而令天下以攻天子之聲畏秦,使諸侯歸於齊,秦兵空獘於周,則秦不王矣。是天下欲獘秦,故勸王攻周,令秦受天下獘,而令教命不行於諸侯矣。以上至「秦攻周」,是周冣說秦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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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十八年,三晉距秦。周令其相國之秦,以秦之輕也,還其行。[一]客謂相國曰:「秦之輕重未可知也。[二]秦欲知三國之情。公不如急見秦王曰『請爲王聽東方之變』,秦王必重公。重公,是秦重周,周以取秦也;齊重,則固有周聚[三]以收齊:是周常不失重國之交也。」[四]秦信周,發兵攻三晉。[五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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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以秦輕易周相,故相國於是反歸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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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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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言秦之輕相國重相國,亦未可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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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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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冣』,冣亦古之聚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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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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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按:周聚事齊而和於齊周,故得齊重。今相國又得秦重,是相國收秦,周聚收齊,周常不失大國之交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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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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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三晉,韓、魏、趙也。以上至「五十八年」,是客說周相國,令報三國之情,得秦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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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十九年,秦取韓陽城負黍,[一]西周恐,倍秦,與諸侯約從,[二]將天下銳師出伊闕攻秦,[三]令秦無得通陽城。秦昭王怒,使將軍摎[四]攻西周。西周君犇秦,[五]頓首受罪,盡獻其邑三十六,口三萬。[六]秦受其獻,歸其君於周。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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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陽城有負黍聚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陽城,洛州縣也。負黍亭在陽城縣西南三十五里。故周邑。左傳云『鄭伐周負黍』是也。」今屬韓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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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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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文穎曰:「關東爲從,關西爲橫。」孟康曰:「南北爲從,東西爲橫。」瓚曰:「以利合曰從,以威勢相脅曰橫。」
【正義】按:諸說未允。關東地南北長,長爲從,六國共居之。關西地東西廣,廣爲橫,秦獨居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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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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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西周以秦取韓陽城、負黍,恐懼,倍秦之約,共諸侯連從,領天下銳師,從洛州南出伊闕攻秦軍,令不得通陽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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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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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漢書百官表曰:「前、後、左、右將軍,皆周末官也。」
【正義】摎音紀虬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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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五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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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正義】謂西周武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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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六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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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】秦昭王之五十二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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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君、王赧卒,[一]周民遂東亡。秦取九鼎寶器,而遷西周公於𢠸狐。[二]後七歲,秦莊襄王滅東(西)周。[三]東西周皆入于秦,周旣不祀。[四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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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宋衷曰:「謚曰西周武公。」
【索隱】非也。徐以西周武公是惠公之長子,此周君卽西周武公也。蓋此時武公與王赧皆卒,故連言也。
【正義】劉伯莊云:「赧是慙恥之甚,輕微危弱,寄住東西,足爲慙赧,故號之曰赧。」帝王世紀云:「名誕。雖居天子之位號,爲諸侯之所役逼,與家人無異。名負責於民,無以得歸,乃上臺避之,故周人名其臺曰逃責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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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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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𢠸音憚。𢠸狐聚與陽人聚相近,在洛陽南百五十里梁、新城之閒。」
【索隱】西周,蓋武公之太子文公也。武公卒而立,爲秦所遷。而東周亦不知其名號。戰國策雖有周文君,亦不知滅時定當何主。蓋周室衰微,略無紀錄,故太史公雖考衆書以卒其事,然二國代系甚不分明。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汝州外古梁城卽𢠸狐聚也。陽人故城卽陽人聚也,在汝州梁縣西四十里,秦遷東周君地。梁亦古梁城也,在汝州梁縣西南十五里。新城,今洛州伊闕縣也。」按:𢠸狐、陽人傍在三城之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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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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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周比亡之時,凡七縣,河南、洛陽、穀城、平陰、偃師、鞏、緱氏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故穀城在洛州河南縣西北十八里苑中。河陰縣城本漢平陰縣,在洛州洛陽縣東北五十里。十三州志云在平津大河之南也。魏文帝改曰河陰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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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四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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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皇甫謐曰:「周凡三十七王,八百六十七年。」
【索隱】旣,盡也。日食盡曰旣。言周祚盡滅,無主祭祀。
【正義】按:王赧卒後,天下無主三十五年,七雄並爭。至秦始皇立,天下一統,十五年,海內咸歸於漢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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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史公曰:學者皆稱周伐紂,居洛邑,綜其實不然。武王營之,成王使召公卜居,居九鼎焉,而周復都豐、鎬。至犬戎敗幽王,周乃東徙于洛邑。所謂「周公葬(我)[於]畢」,畢在鎬東南杜中。[一]秦滅周。漢興九十有餘載,天子將封泰山,東巡狩至河南,求周苗裔,封其後嘉三十里地,號曰周子南君,[二]比列侯,以奉其先祭祀。[三]
[一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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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一作『社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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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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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瓚曰:「汲冢古文謂衞將軍文子爲子南彌牟,其後有子南勁,朝于魏,後惠成王如衞,命子南爲侯。秦幷六國,衞最爲後,疑嘉是衞後,故氏子南而稱君也。」
【正義】括地志云:「周承休城一名梁雀塢,在汝州梁縣東北二十六里。帝王世紀云『漢武帝元鼎四年,東巡河洛,思周德,乃封姬嘉三千戶,地方三十里,爲周子南君,以奉周祀。元帝初元五年,嘉孫延年進爵爲承休侯』,在此城也。平帝元始四年,進爲鄭公。光武建武十三年,封於觀,爲衞公。」顏師古云:「子南,其封邑之號,爲周後,故總言周子南君。」按:自嘉以下皆姓姬氏,著在史傳。瓚言子南爲氏,恐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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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三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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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集解】徐廣曰:「自周亡乙巳至元鼎四年戊辰,一百四十四年,漢之九十四年也。漢武元鼎四年封周後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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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索隱述贊】后稷居邰,太王作周。丹開雀錄,火降烏流。三分旣有,八百不謀。蒼兕誓衆,白魚入舟。太師抱樂,箕子拘囚。成康之日,政簡刑措。南巡不還,西服莫附。共和之後,王室多故。檿弧興謠,龍漦作蠹。穨帶荏禍,實傾周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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